文号: 乐府办字〔2025〕4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5-17873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交通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7-08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乐平市交通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5

(此件主动公开)

乐平市交通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强化市域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持续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着力弥补我市道路交通领域在管理服务和基础设施方面的短板,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从传统的事后监管向主动的事前预防转变。全力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高品质交通出行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提升市域交通出行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交通环境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特成立乐平市交通环境提升工作专班,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艳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朱柳英 市政府副市长

彭建和 市政府副市长

叶传红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道安委

第一主任(常务)

成 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平分中心、市国控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道安委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强化统筹协调与组织推动,促进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方克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交通环境提升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交通安全宣传。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作高质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以播放和组织观看直观易懂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为主要手段。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受众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促进文明交通、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在交通出行中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员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道安委〕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起草《乐平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考核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每半年制作一期《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发至各乡(镇)、街道道安委及相关市直单位。针对“一老一小”、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七进”宣传活动,以典型案例警示超员、酒驾等违法危害。

2各乡(镇)、街道道安委:负责督促辖区内各村委会、社区组织村(居)民播放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确保各村委会、社区村(居)民观看率达90%。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采用百分制,以抽查为主要形式。

3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在全市中小学校播放。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督促各中小学校组织全体师生播放观看,确保观看率达100%。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采用百分制,以抽查为主要形式。

(二)电动车规范管理。

加强全市电动车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进全市电动车挂牌登记工作,加大对新购电动车无牌上路、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安装伞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安全头盔配备率、佩戴率。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员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道安委〕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面负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力求实现新购电动车上牌率95%以上、电动车戴盔率90%以上、安装伞棚率不高于2%的总体目标。

1)交通岗点加强执勤管控:20256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实行全天候交通岗点站岗执勤制度,重点治理新购电动车无牌上路、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安装伞棚、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20257月之后,视情调整交通岗点站岗执勤制度。

2)区域网格化管理:对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分区域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

2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学生电动车“拆伞戴盔”教育劝导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未年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的监管。

1)强化学校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校园广播、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重点讲解“拆伞戴盔”对保障出行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实现学校门口学生电动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安装伞棚率不高于1%的总体目标。

2)加强未成年学生骑行电动车行为监管:推进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行为治理,强化家长监护职责,依据查处的未成年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的,组织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参与交通安全教育约谈会,进行安全法规教育,签署《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学校认真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培养在校学生交通规则意识,建立健全“整治+ 教育”监管机制。

3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电动车停放秩序管理。结合城区实际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和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完善停车标识标线,为市民规范停车提供便利条件,开展电动车违法停放专项整治,以实现城区主要街道100米以内路段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位的比例达到95%以上的总体目标。

4各乡(镇)、街道道安委:负责本辖区电动车“拆伞戴盔”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入户走访、村(社区)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车交通安全知识,重点普及电动车“拆伞戴盔”的安全防护作用,切实提高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实现辖区内驾乘电动车戴盔率90%以上、安装伞棚率不高于2%的总体目标。

(三)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查处。

通过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追溯、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处罚等强力措施,有效降低因车辆性能不达标、非法改装引发的交通事故风险,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实现路面秩序治理的闭环管理。每季度对相关单位进行效果考核,年底实现辖区内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非法销售、非法改装率不高于5%2026年杜绝非法销售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的总体目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加大对非法改装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窝点的查处力度。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藏匿于汽修厂、仓库、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非法改装窝点,坚决取缔其擅自对三轮电动车进行加装、改装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安全隐患。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督促电动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进货查验、销售登记台账制度,全面禁止生产、销售环节非法改装行为。

(四)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各有关部门联合治理影响通行秩序的交通顽疾,加强路面环境管理,集中治理占道经营、违规停车等现象,清理占压人行横道、盲道乱象,规范共享单车停放和出租车候客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1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推进违法行为分析研判: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针对路面动态风险,加强易肇事肇祸违法执法管控,对近3 年道路交通事故、违法特点进行专题分析,重点研判违法行为类别、多发时段、多发路段及重点人群。根据研判情况,深入查找路面勤务、执法管控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调整勤务部署,将警力向违法突出、秩序混乱的时段路段倾斜。分区域建立公路防护网,动态调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目标数,并定期进行效果考核。

2)推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治理:在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的基础上,重点治理“一类车”(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管控“三类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营运驾驶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的驾驶人和吸毒驾驶人)、把牢“一关口”(驾驶证“发证关”)。年底前依法完成超标车淘汰工作,依法依规注销涉毒涉病客运驾驶人驾驶证。

3)强化“飙车炸街”治理:开展“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追逐竞驶、轰鸣疾驶、深夜扰民等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完善巡查监管体系,强化交警与属地民警融合执法,加强重点点位区域巡逻,强化“炸街”等行为查处惩治。加强辖区汽车、摩托车维修、改装门店监管,督促从业者依法依规经营,深入打击机动车非法改装产业链,挤压非法改装市场空间。强化对线索摸排,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全面搜集辖区机动车噪声扰民、车辆违规改装等信息。

4)推进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一是强化重点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严管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货车的监管。三是以创建精神文明工作推动综合治理,提高城市交通文明水平。

2市交通运输局: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管理:对违法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违法货车及驾驶人实施处罚,深入推进国省道货车交通安全整治,严管货车通行秩序,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保障运输安全,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2)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治理: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对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3)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管理:加大对货车监测平台的管理、对货车的动态运行监管、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深化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3市城市管理局:

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力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工作。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等突出问题,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商户、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持续提升城市路面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环境。

(五)道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和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隐患点位。按照风险程度、整改难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路口路段制定治理方案,限时整改完成,坚决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2025年初排查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原则上于2025年底前完成清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员单位: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平分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道安委〕

1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平分中心:负责国省道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其他单位在建的除外)。每月对国省道开展路段巡查,发现隐患路段及时上报并限期完成治理。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及承接在建国省道的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每月对县道及承接在建国省道开展路段巡查,发现隐患路段及时上报并限期完成治理。

3各乡(镇)、街道道安委:负责本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农村学校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对本辖区内乡、村道路及农村学校周边道路开展路段巡查,发现隐患路段及时上报并限期完成治理。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成市道安委交办的隐患路段治理工作任务。每月对城区道路开展路段巡查,发现隐患路段及时上报并限期完成治理。

5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人行道和绿化隔离带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完成市道安委交办的隐患路段治理工作任务。每月对城区人行道和绿化隔离带开展路段巡查,发现隐患路段及时上报并限期完成治理。

(六)路面环境管理。

各相关职能单位要联合治理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交通顽疾,加强路面环境管理。通过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疏堵结合及宣传引导等综合施策,旨在彻底根除路面乱象,显著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便利,最终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运行高效畅通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各乡(镇)、街道道安委〕

市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有效规范商户与流动摊贩经营秩序,杜绝其侵占公共道路空间;重点整治二手车占用停车位乱象,对影响路面通行的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强力清理占压人行横道、盲道的各类障碍物,确保行人尤其是视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通行安全与权利。实现主要街道100米以内路段无障碍物影响通行秩序的比例达到95%以上的总体目标。

(七)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合理满足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促进道路畅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国控集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部门,结合城市发展布局、社会公众停车需求、公共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牵头单位:市国控集团,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相关乡(镇)、街道道安委〕

市国控集团加强路外停车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大型汽车、小型汽车和电动车等不同车辆停车需求,合理分配停车设施。利用城市边角空地增加一千个路外停车泊位供给,以解决城市机动车停车难题;在城市周边建设一至两个大型货车停车场,以解决城市大型货车停车难题。力求实现“今年年底立项、明年7月建成”的总体目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理规划停车设施建设布局。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聚力实干担当,确保交通环境提升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实现我市交通环境的实质性提升。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市道安委办公室要牵头抓总,不断完善交通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对各相关部门工作目标进行效果考核。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严格按照“清单管理、挂账销号、闭环管控”的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各项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总结亮点成效,提炼先进经验

工作专班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收集典型案例,动态完善工作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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