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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5-24 访问量:



乐府办字〔202436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乐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4

(此件主动公开)

乐平市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强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按时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2025年农田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和预下达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2025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实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农田建设任务和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现代化良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1. 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等因素,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建设布局,科学确定重点范围。改造提升项目优先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立项建成时间原则上应在2017年(不含)以前;加快灾毁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对以往未立项建设的损毁农田,可优先纳入年度新建任务;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因灾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及时纳入改造提升任务。同时加快旱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群众建设意愿较强的旱作区,按种植作物类别因地制宜开展建设试点。积极推进整镇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挖掘建设潜力,拓展建设空间,提升建设成效。

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和预下达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农田建设任务及2025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市需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0.5万亩,改造提升任务1.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

三、基本原则

(一)资金的保障。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加强日常资金监管、预警监控和专项核查,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问题,严禁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挤占挪用等问题。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执行监控。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会同财政部门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并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

(二)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巩固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规范项目管理,防范实施风险和廉政风险;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田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进乡村主建、农民主体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强化全流程项目实施监管,适时开展调度督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处理社会舆情,把项目建设成为民心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充分运用乐平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成果,积极推进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改造提升工作。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对已建高标项目的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新建或修复灌排渠道,进一步畅通农田水系,完善田间道路的通达率,保障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由统筹中央财政补助和预算内资金,及省、市、县三级地方配套组成。除中央资金投入外,省级财政投入比重保持在地方投入部分60%左右,设区市原则上不低于10%,其余县级部分按以下原则承担:产粮大县承担资金由省级以上财政承担;非产粮大县承担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落实。鼓励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统一投入标准。乐平市2025年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标准为3000元。

(三)统一规划布局。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在全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成区域内,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编制全市农田建设规划,统一划定农田建设区域布局及连片建设地块,明确分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范围。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重点向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倾斜,突出集中连片。逐步在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或相对集中连片的旱作区进行新建。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电等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等方面加大完善力度。

(四)统一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要依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建设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时间节点,统一设计、施工,开展田块平整、灌溉排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新机制。

(五)统一验收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列入全市乡(镇)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督查重点。项目乡(镇)按时竣工后,报市项目部申请单项工程验收,市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单项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后市项目部报市领导小组申请市级自验自评,合格后报景德镇市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市级全面验收,并由景德镇市统一报省高标准农田办,省高标准农田办统一组织省级抽查。

五、进度要求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实施,本着宁早勿迟的原则参照执行。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4417428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和实施地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计划的统计汇总、核实与上报、设计招标。428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摸底调查工作,各乡(镇)将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表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名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20244291130日)。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模式实施。430日前2025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投标请示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610完成设计招投标工作,开始进行设计715日之前完成确定建设面积的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评审工作,并送财政局进行财政预算审核,划分项目实施标段。9301130日,完成工程施工及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412120259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好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工作,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要建立质量监管机制,提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监理单位严格履职尽责,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四)验收结算阶段(2025101202631日)。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2025年的10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202613月完成结算审计。

(五)后期管护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完成后,应在一个月内及时移交给管护主体,办理工程及管护工作移交手续。项目移交后,乡(镇)后期管护应按《关于印发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的通知》(乐高标准农田组字〔20231号)严格执行,实行市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三级管护机制。积极落实后期管护经费,资金来源可使用历年高标建设结余资金或市(县)级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区乡(镇)要建立完善管护经费资金使用台账,并对各行政村的管护小组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对受益群体(农户、种粮大户、合作社等)要有宣传培训机制,明确项目后期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适当采用约束机制,对不予配合的管护群体采取清退出场处理,采取奖惩措施。每年入冬后要进行水利设施排查及检修,确保形成长效管护。

六、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依照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实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项目部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项目区乡(镇)均要及时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及二级项目部,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制度、配齐工作专班。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田建设项目一级法人单位,履行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资金使用监管综合协调、计划下达、督查调度、情况汇总及资料收集上报等牵头工作,并负责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市国控集团下属乐平市乐以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负责筹措项目建设本级配套资金;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监理及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对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批复;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市审计局负责按规定对项目竣工算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有关信息上图入库市水利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做好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市场监管局协助农业农村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建材产品质量的指导检验工作。各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二级法人,承担本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职责,负责施工、监理、工程管等,做好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协助做好工程设计及验收等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关于印发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高标准农田组字〔20236号)、《关于印发乐平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红黄牌处罚制度的通知》(乐高标准农田组字〔20232号)规定,加强对资金运行全过程风险防控。对项目各环节实行严格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验收考核及奖惩办法、农田建设技术标准措施,统一规范项目申报、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检查验收等程序,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建立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竣工勘测等参建单位因履约不到位的信用评定和惩罚约束机制。

(四)开展绩效考核。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考评以年度为周期,实行市(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考评、省级抽查,及开展重点抽查、审计监督等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奖惩。积极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并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群众反映好,按时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群众反映差,未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六)严格纪律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点多面广,项目资金量大,管理服务环节较多,全市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管理各项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严禁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建设,严禁借项目管理之名行吃、拿、卡、要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纪委监委调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乐平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分配表











附件

乐平市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分配表

单位:亩

序号

乡(镇)

合计

新增任务

改造提升

其中:高效节水

灌溉

1

众埠镇

3000


3000


2

乐港镇

2000


2000

1500

3

镇桥镇

3000


3000


4

高家镇

2000


2000


5

浯口镇

3000


3000

1000

6

塔前镇

2000


2000


7

双田镇

2000


2000


8

临港镇

1500

1500



9

洪岩镇

1000

1000



10

接渡镇

1500

1500


1000

11

十里岗镇

1000

1000



合计


22000

5000

17000

其中: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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