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住建局应急救援预案

信息来源: 乐平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6-01-05 访问量:

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市政基础设施突发故障、城市内涝等突发事件,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快速调动应急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城市建设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乐平市行政区域内由市住建局负责监管的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工程领域: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触电、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2.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道路桥梁塌陷、燃气泄漏、排水管网破裂等。

3.自然灾害引发事件:暴雨、台风、高温、寒潮等气象灾害导致的施工现场险情、市政设施损毁及城市内涝等。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风险排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提升防范能力。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级响应、协同处置。

4.快速响应,联动高效:整合住建系统及社会应急资源,加强与消防、医疗、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有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成立乐平市住建局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应急处置领导机构:

指挥长:石必太

副指挥长:胡水林、邹达林、程珍林、吴新贵、汪伟星、李光秋(常务)、程庭义、汪登金、石勇

成员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及外部救援力量。

3.决定应急资源调配、现场处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4.负责信息上报、发布及善后处理统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局人秘股:负责信息汇总、公文流转、后勤保障及对外联络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及应急队伍管理。

2.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处置在建项目安全事故,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抢险救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监督,参与事故原因调查。

3.市政:牵头处置市政设施故障,协调市政运营企业修复损毁设施。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分级

一、主要风险识别

1.建设工程风险: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体系失稳、塔吊倒塌、脚手架坠落、施工火灾等。

2.市政设施风险:燃气管道泄漏爆炸、桥梁结构损坏、排水管网堵塞引发内涝等。

3.自然灾害衍生风险:暴雨引发施工现场积水、边坡滑坡;台风导致临时设施倒塌、高空坠物等。

二、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分为四级:

1.一般应急事件(Ⅳ级):造成3人以下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市政设施局部故障,影响范围较小。

2.较大应急事件(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1人以下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市政设施严重故障,影响局部区域正常运行。

3.重大应急事件(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轻伤,或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市政设施大面积损毁,影响城市重要功能运行。

4.特别重大应急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轻伤,或3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城市核心区市政设施瘫痪,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第四章 应急响应流程

一、信息报告与预警

1.险情发现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市住建局人秘股(电话:0798-6832776)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事件类型、伤亡情况、现场状况及已采取措施。

2.局人秘股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核实信息,1小时内上报指挥部,2小时内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住建部门。

3.指挥部根据险情评估结果,发布对应级别预警,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工作群、官网等渠道通知相关单位。

二、应急响应启动

1.Ⅳ级响应:由分管副局长批准启动,局相关室牵头处置。

2.Ⅲ级响应:由局长批准启动,指挥部统筹协调处置。

3.Ⅱ级及以上响应:由指挥部提请市政府启动,配合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处置。

三、现场处置

1.住建局相关股室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设立临时指挥点,开展先期处置(如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切断危险源等)。

2.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到位: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参与工程事故救援;燃气办协调燃气、供水企业抢修设施;局人秘股调配抢险物资(如抽水泵、救生衣、急救药品等)。

3.涉及跨部门协作的,由指挥部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大队(负责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救护)、公安局(负责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等部门联动处置。

四、应急响应终止

当现场险情得到控制,伤亡人员得到妥善救治,受损设施基本恢复,指挥部评估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转入后期处置阶段。

第五章 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1.局人秘股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储备物资包括:抢险机械(挖掘机、抽水泵、切割机等)、防护用品(安全帽、救生衣、防毒面具等)、急救药品(止血带、担架、急救箱等)、通讯设备(对讲机、应急手机等)。

2. 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补充,确保完好可用。

二、队伍保障

1. 组建市住建局专业应急抢险队(由局属单位及骨干施工企业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0人),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2. 建立应急队伍名录,联动社会救援力量(如蓝天救援队),签订协作协议,明确调用机制。

三、通信保障

1.建立指挥部与成员单位、现场处置人员的24小时通信联络表,确保电话、对讲机、微信群等渠道畅通。

2.局人秘股定期检查通信设备,储备应急电源和备用通信设备,应对通信中断情况。

第六章 培训与演练

一、应急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应急培训,内容包括:预案解读、风险识别、抢险技能、医疗急救、信息报送等。新入职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应急培训。

二、应急演练

1.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应急演练,可结合重点风险(如深基坑坍塌、城市内涝)开展专项演练。

2.演练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第七章 后期处置

一、事故调查

由质量安全监督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形成调查报告。

二、善后处理

协调事发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赔偿及受灾群众安置工作

三、恢复重建

市政牵头组织受损工程及市政设施的修复重建,确保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四、预案修订

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和演练评估结果,每2年对本预案进行1次修订,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八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乐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