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乐府字〔2026〕5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6-15608
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年—2030年)的决定

信息来源: 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6-07-31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鹅山管理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制度建设,维护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市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经核查,决定对《关于印发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2030年)》乐府字202574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注明,现予以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6728

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年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要求奋力推动乐平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林业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现就加快推进以岗梅为主导产业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岗梅产业为主导,优化林业产业布局,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科学合理利用林下空间,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林业产业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坚持林农主体、共享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林农合法权益,让林农共享林业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2030年,建成覆盖全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产业规模目标:全市林下种植岗梅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岗梅种植基地20个以上,岗梅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5亿元。

质量效益目标:岗梅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打造1  2个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和3  5个省级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带动增收目标:通过岗梅产业发展,带动就业5000人以上,参与林农年人均增收达到3万元以上。

品牌建设目标:着力打造乐平岗梅区域公用品牌,建成全国知名的岗梅供应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林地资源优化工程

推进集体林地延包工作:稳定林地承包关系,针对二轮承包到期林地,通过延包至2065年,增强政策连续性和林农预期。力争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体林地延包工作。

创新林地经营机制:深化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国有林地入股+民企全资运营合作社+农户等多元合作模式,提高林地规模化经营水平。

科学规划林地利用: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合理规划岗梅种植区域。重点利用松林改造后的采伐迹地、低效林地等资源,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药复合经营。

(二)实施岗梅产业提升工程

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原则,在全市范围布局岗梅标准化种植基地。探索推广林木+茯苓+岗梅的复合经营模式,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

构建全产业链体系:

上游:大力培育岗梅种苗繁育基地,年繁育优质种苗能力达到8000万株以上,满足本地及周边种植需求。

中游:加强岗梅种植管理,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建设岗梅初级加工厂,发展岗梅清洗、切片、干燥等初加工,年处理鲜品岗梅能力达到6万吨。

下游:拓展岗梅精深加工,引进中药提取、保健品生产等项目,开发岗梅系列产品,提高附加值。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岗梅良种选育、丰产栽培、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研究。建设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三)实施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林业企业,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企业注册地为由设置歧视性条件。

发展合作组织:鼓励林农组建岗梅种植专业合作社,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抱团发展。到2028年,发展岗梅专业合作组织30家以上。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行订单+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模式,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林农合理收益。

(四)实施市场体系建设工程

打造岗梅交易平台:建设岗梅专业交易市场,完善仓储物流配套设施,形成覆盖华东六省的岗梅集散中心。

拓展产品销售渠道:稳定医药企业保底收购渠道,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岗梅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加强品牌建设:注册乐平岗梅地理标志商标,制定岗梅产品质量标准,提升乐平岗梅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实施金融服务支撑工程

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推广岗梅贷、岗梅收益权证质押专属贷款等绿色金融产品,为岗梅种植、抚育、销售等环节提供资金支持。

建立产业信用体系:联合金融部门建立岗梅产业信用体系,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对岗梅种苗、种植、加工等环节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基地建设、技术研发、品牌推广等环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将岗梅产业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各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及时掌握、调度责任区内林业产业发展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岗梅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创建等。

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完善林业保险制度,提高林业风险保障能力。

用地政策:保障林业产业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合理安排林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

(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三权分置政策,稳定林地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建立健全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完善林权纠纷调解仲裁机制,维护林农合法权益。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林业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一批林业技术骨干和农村实用人才。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林业专家库,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定期组织开展林农技能培训,提高林农生产经营水平。

(五)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林业产业发展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林业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

四、组织实施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12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林业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全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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