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相关责任股室、执法稽查局:
根据省局、景市局的统一部署,现将《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乐平市市场监管局2023民生领域
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局、景市局统一部署,在不断巩固去年“铁拳”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今年决定在全市系统继续深入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着力打造乐平市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精神,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省局及市局党组具体部署和安排,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更好地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切实让监管“长出牙齿”,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现代化乐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常态化扫黑除恶等工作,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铁拳”行动“规定动作”案件查办重点
1.开展打击整治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治疗痛风和促进生长等非食用物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针对宣传功能的食品,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商标违法情形加大执法力度。
牵头部门: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2.紧扣春耕、秋播等重点农时,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农民反映集中的化肥产品质量问题,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化肥等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牵头部门: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3.重点打击整治“刷单炒信”,即通过刷单、虚构好评、虚假口碑营销等手段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规范网络交易,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反不正当竞争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4.开展“神医”“神药”违法广告整治,从严查处利用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或假扮医生、专家、教授等误导消费者的“神医”“神药”违法广告行为。
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5.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的违法行动,加大对燃气具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
牵头部门: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6.开展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的整治行动,加大对锅炉非法制造、未经检验和“大吨小标”等查处力度,规范电梯使用,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7.加大对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企业利用合同条款设置免除自己应负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规行为以及对利用格式合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牵头部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8.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蹭流量、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二)“铁拳”行动“自选动作”案件查办重点
1.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哄抬价格、囤积惜售等不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劣质非医用口罩和儿童口罩产品、仿冒混淆药品及医疗用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2.开展“医疗美容”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违法广告代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牵头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3.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价格监督检查股、反不正当竞争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4. 开展检验检测领域专项执法,依法查处未取得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和要求、超范围开展检验检测,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变造、冒用、使用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资质证书或者标志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5.依法严厉查处校园食品采购不符合标准和使用过期的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部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6.依法查处加油机计量作弊、使用未经检定的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器、电子计价秤等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标准计量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7.严厉查处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建材、电线电缆、儿童学生用品、涉老产品及残疾人等民生用品,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牵头部门: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8. 加大力度打击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无3C认证、无厂名厂址、不符合新标准及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质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9.依法查处农产品、水产品药残和重金属超标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严防药残或重金属超标的农产品、水产品进入市场。
牵头部门: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10.开展口腔科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渠道是否合法;药品、医疗器械批准文号。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所用药械是否过期、失效、淘汰等情况。
牵头部门: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11.开展美白祛斑用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化妆品经营者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得特殊化妆品、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批准文号的化妆品行为。同时,对化妆品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
牵头部门:药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稽查局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各分局、相关责任股室、执法稽查局依据本方案,结合本地消费环境、群众诉求等实际情况开展好重点案件查办工作,统筹“铁拳”行动与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确保“铁拳”精准发力,打出声威,取得实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充分运用“铁拳”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找准办案“切入点”,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案件组织查办力度,加强联手、联动、联处,推进上下级、跨区域执法协作。市局相关股室对本业务领域案件查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案件查办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对于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转交的案件线索,要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确保件件有回音。要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以案释法,以点带面,构建全链条办案长效机制。
(二)规范文明执法。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准确定性处罚,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把握好时度效,推进分类、梯次、精准执法。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加强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发挥各自优势,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协作,研判分析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内突出问题,摸排违法线索,及时互通行业管理和执法办案信息。加强12315和12345平台违法线索数据归集,畅通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之间的线索互通,公开社会举报投诉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多维度收集案件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支撑。
(四)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关注度高的新兴社会媒体,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准确把握“时度效”,突出不同时段的宣传主题,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公开销毁罚没物品、当事人现身说法、采访行业组织、以案释法普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大力展示案件查办成效,集中曝光解读查办的同类案件,持续释放震慑效果,形成正面宣传与警示震慑“大合唱”。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制定解决和应对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以及比较敏感的案件,及时向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专项治理时间为2023年6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2023年6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案件“铁拳”行动的查处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实践阶段(2023年6月至11月)紧紧围绕“铁拳”行动重点关注的违法行为,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经营秩序。
(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坚持边整治推进、边总结完善,全面梳理相关案件查处情况,总结全年案件查办工作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铁拳”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成立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兴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曹树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炎林 局党委委员
汪俊鸿 局党委委员
胡叶琴 局党委委员
朱定仁 局党委委员
王冬青 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各分局、执法稽查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行动领域、年度案件查办重点,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局,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执法稽查局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市“铁拳”行动的统筹协调、督查推进,以及重大案件的查办联系;秘书股负责行动的宣传策划与实施;政策法规股负责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铁拳”行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等法制相关工作、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负责行动中发现的案源线索汇总和交办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行动中12315投诉举报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交办。
(二)加大强化奖惩措施。要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铁拳”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局机关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通过督查督办、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敢于碰硬、深挖线索、攻克疑难案件的办案人员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铁拳”行动相关案件查办和报送情况将纳入“双打”工作、高质量考核工作、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工作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局机关会派检查组进行督导,并予以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为确保“铁拳”行动有力有效开展,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建立“纵横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络制度,执法稽查局为行动总联络单位,相关业务牵头股室为专项治理联络单位,每月5日前根据所附表格要求报送上月查办的典型案件(填写附件1、2),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随时报送;7月5日、9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以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3、4)。12月13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3、4),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
附件: 1.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2.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3.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4.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附件1: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单位: 市场监管局(盖章) 填报周期: 月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型 |
案值 (万元) |
罚没金额 (万元) |
是否移送 (是/否) |
1 |
××(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
||||
2 |
|||||
3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案件名称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
2.案件类型:参照附件3
附件2: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案件类型 |
|||||
案件名称 |
|||||
涉案企业名称 (人员姓名) |
证照情况 (许可信息) |
||||
立案时间 |
年月日 |
结案时间 |
年月日 | ||
涉案金额 |
(万元) |
是否 调解 |
☐是☐否 |
赔偿数额 |
(万元) |
涉案环节 |
☐生产 ☐经营 |
本省以外涉案省(区、市) |
|||
是否处罚 |
☐是 ☐否 |
作出处罚时间 |
年月 日 | ||
处罚决定 内容 |
罚款数额 |
(万元) | |||
没收违法 所得 |
(万元) | ||||
其他处理 内容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另案处理 ☐约谈 ☐其他: | ||||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
☐是☐否 |
移送时间 |
年月日 | ||
通报情况 |
☐未通报 ☐通报部门: |
通报时间 |
年 月日 | ||
案情摘要 (线索核查情况;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处理结果;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
(可附页) | ||||
是否 已公开 |
☐是 ☐否 | ||||
承办部门 |
联系人(电话) |
附件3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情况表
单位: 市场监管局
填报周期: ○一季度 ○上半年 ○前三季度 ○全年
序号 |
案件类型 |
案件数量(件) |
移送公安机关数量(件) |
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
1 |
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
|||
2 |
假冒伪劣化肥 |
|||
3 |
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 |
|||
4 |
“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
|||
5 |
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
|||
6 |
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 |
|||
7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
|||
8 |
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
|||
… |
||||
合计 |
说明:“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单位)查处××(当事人)××(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
附件4:
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单位: 市场监管局(盖章)
填报周期: 囗上半年 囗前三季度 囗全年
序号 |
宣传工作类型 |
开展情况 |
公众反映和评价 | |
1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曝光典型案例 |
曝光批次 |
||
曝光数量 |
||||
2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
召开次数 |
||
召开日期 |
||||
3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案件深度宣传情况 |
中央媒体 |
||
省级媒体 |
||||
市级媒体 |
||||
4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形式宣传活动 |
线上宣传 |
||
线下宣传 |
说明:1.案件深度宣传情况:中央/省级/市级媒体名称+案件名称;
2.其他形式宣传活动:线上平台/线下地点名称+简要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