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乐府字〔2023〕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4-07358
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汪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8 访问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汪涛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徐兆东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范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云同志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王光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吴兴柱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

程立璋同志任市司法局涌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余晓明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方戈奇、易安定同志任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灯平同志任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伟建同志任乐平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鸿飞同志任乐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与政务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长明同志任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占思敏、叶建华同志任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占小华、吴如祥、石洁同志任乐平中学分校副校长;

张旺林、汪光君同志任乐平第三中学分校副校长;

黄水林同志任礼林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蒋志国同志的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有龙同志的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汪水华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庆丰同志的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原乐平第七中学副校长、原乐平第九中学副校长、原市紫泽古镇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上述有关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章程办理。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3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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