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戴戎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忠华同志任市公共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恒辉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建英同志任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副主任;
齐武铭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袁媛同志任乐平中学副校长(主持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免去其市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徐长才同志任市第一中学校长;
毕欣同志任市第二中学校长;
黄冠兰同志任市第三中学校长;
伍晓金同志任市第四中学校长;
金林华同志任市第五中学校长;
杨丽珊同志任市第六中学校长,免去其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余斌同志任乐平中学分校校长;
夏祥宪同志任乐平中学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占捷同志任市第三中学分校校长;
彭样才、崔芳同志任市第三中学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振江同志任市第十中学校长;
汪栋梁同志任市第二实验学校校长,免去其礼林中学校长职务;
黄玲萍同志任乐平中专校长;
谭娟同志任市第一小学校长,免去其市第十三小学校长职务;
邹云同志任市第五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琳同志任市第九小学校长,免去其市第五小学校长职务;
余勇同志任市第十三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查小林同志任众埠中学校长,免去其历居山中学校长职务;
吴云鹏同志任历居山中学校长,免去其观峰中学校长职务;
吴桥波同志任临港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邹松华同志任观峰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蔡云华同志任凤凰山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董斌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正泉同志的洪岩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全明同志的乐平中学副校长职务;
倪文华同志的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徐国生同志的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王清华同志的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徐胜根同志的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熊卫东同志的市第六中学校长职务;
胡文喜同志的市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黄培东同志的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项新生同志的市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华明平、吴进琳同志的市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胜忠同志的市第十中学校长职务;
徐青山同志的市第二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潘维波同志的乐平中专校长职务;
金虹同志的市第一小学校长职务;
王建美同志的市第九小学校长职务;
蔡为叔同志的众埠中学校长职务;
胡加旺同志的临港中学校长职务;
程水木同志的凤凰山中学校长职务;
刘金炎同志的洎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