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抓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各级法治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工作,先后邀请了省师资库讲师王春梅副教授等多名专家为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宣讲基层行”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引导发展的能力水平。
2.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书面报告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在今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2022年度法治工作述职,并进行了集中点评,针对点评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标对表,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和本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3.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标对表《江西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自评自查,上报了2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汇聚‘她’力量为基层治理‘添新装’——乐平市打造‘涌山妈妈’解纷工作法”与“勤劳小蜜蜂治理大作为——乐平市推进新业态群体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市各单位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二)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衔接省政府权责清单,共梳理事项1951条;推行一事通办,在一事通办专区已上线国家和省部署的事项22件;持续推动“赣服通”5.0版建设工作,统一设立了乐平本地“中介服务超市”,共添加20个单位202个事项;开通了网上帮代办平台,共上线49个帮代办事项;开通了市县同权平台,共办理包括受审分离在内业务20件。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乐平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治保障为经济发展工作导向,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进破产审理工作进程;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持续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调解涉企纠纷64起;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企业509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坚持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企业安静期”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发布“企业安静期”外执法公告12次,开展涉企执法检查1417次(安静期内127次),有效减轻了对企业的负面干扰;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暨法治体检活动,有力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与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
3.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机制,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36份;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已确认有效文件61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文件32件,予以修改文件8件,适时修改文件2件。
(三)健全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1.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建议86件、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提案99件,代表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均表示满意。完善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将市人大重点关注的部门和单位列入计划,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察督导、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执行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完成了政府网站无障碍浏览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深化“1+6”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市政务服务中心总窗口数65个,其中部门综合窗口59个、特色窗口4个、通用综合窗口2个。除惠企政策兑现、帮代办等特色窗口外,其余高频便民事项、集成服务事项和其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1+6”类实现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洎阳街道办荣获“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3.持续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归集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现共发布“双公示”信息2284条,行政许可信息1335条,行政处罚信息949条。有效拓展“信易+”创新应用场景,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对接,结合重点民生领域和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热点,重点加快“信用+民生”领域的运用,切实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乐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凡是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和“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按照“谁出台,谁审查”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应审尽审,不得遗漏,避免本单位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现共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项目3件,未发现限制、排除公平竞争的情况。
(四)突出法治惠民,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1.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17家市直单位入驻市综治中心,实现了接待服务大厅、调解受理窗口、专用调解区及其他功能室的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聚服务,今年以来通过网格排查共发现矛盾纠纷6610件,化解6418件,化解率97.09%。创新纠纷化解机制,融合“妈妈团”工作法,建立“三排三心三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和创建“1+2+3”警调对接机制(即1个平台、2支队伍、3套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各类调解资源,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先后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乐港司法所所长吴振良同志荣获司法部颁发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市公安局荣获“江西省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突出集体”、洎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接渡人民法庭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
2.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建立行政应诉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3件,其中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19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1件,正式受理81件,收案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了296%,已办结59件,其中复议主导调解成功案件7件。
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市20个司法所已全部完成“两化”建设;“12348热线平台”实现了与景德镇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互联互转,办理热线工单7288件;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录入工单8424件;网络平台转发网上咨询20件;开展“法援惠民生”“律师公益行”“有法帮你”等活动,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6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5000余人次。
4.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乐平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措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共摸排监管对象底数818家,重大事故隐患74条,整改率100%;重点企业帮扶指导192家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1795人次;行政处罚651次,处罚金额330.6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0家,约谈企业15家。
5.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按照上级要求,今年4-10月份,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班。聚焦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整治,共收到举报移交线索27条,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线索16条、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线索11条;自查整改问题共归类梳理14条,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类6条、道路交通运输类8条。针对线索和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执法和服务举措,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得到了司法部、省督察组的肯定。
(五)加大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实效。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出台了《乐平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并将落实情况列入依法治市考核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普法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穿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2.抓好重点人群和行业普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市2023年度新提任的8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177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网上学法考试。抓好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日常学法、年度考法等学法用法制度。抓好青少年这个“重要群体”,落实145名法治副校长对全市84所学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全年开展法治课168场。把握“重点内容”,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形式。以“法润乐平,你我同行”普法品牌开展法治宣传特色活动,深入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进学校”和“宪法、民法典进夜市进社区”等形式的普法“七进”,制作《民法典》《社区矫正法》《“援”一直在身边》等一批法治微动漫、微电影,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让互联网成为普法主战场、主阵地。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倡导乡风文明,法德并举。现我市共有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现共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17961人,普通“法律明白人”98213人,参与法治宣传1464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599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3007件次,引导法律服务2600件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个别单位法律专业人才不足,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水平仍需提升,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三是矛盾化解能力仍需提高,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创造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乐平为目标,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为乐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普法宣传教育氛围更浓、覆盖面更广、“有法帮你”理念植入更深,使群众遇到各种问题能够找法“有门”、靠法“有路”,让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拥有更多获得感。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力度。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督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作用,抓实法治建设既定任务目标和年度重点任务,加大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