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6号)和《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字〔2019〕7号),组建乐平市政府办,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乐平市委文电的呈(传)阅,并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和乐平市委、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有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景德镇市人大代表、乐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景德镇市政协委员、乐平市政协委员提案。
(九)负责人民防空工作方面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本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制定人防通信警报组网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对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保障全市人防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联系驻乐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承担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职责。
(十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十二)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责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门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章式”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职能转变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乐平市委文电的呈(传)阅,并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负责人:蒋暾
联系电话:0798-6832216
(二)综合股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
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负责人:叶韵
联系电话:0798-6568351
(三)督查室
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和乐平市委、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有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景德镇市人大代表、乐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景德镇市政协委员、乐平市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798-6568821
(六)金融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依法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联系驻乐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承担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职责。
负责人:汪小俊
联系电话:0798-6568510
(七)涉外股
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负责人:徐惠华
联系电话:6568312
(八)政务公开股
负责市政府政务公开,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门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章式”改革的要求,统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职能转变各项工作的落实。
负责人:张缪浞
联系电话:0798-6568602
三、领导分工
王桂平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范大良 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纪检监察、后勤保障、高质量发展考核、“放管服”、外事、老干部、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文明卫生创建等方面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接待。对口协调市政府财贸、司法口工作。分管财贸股、涉外股、财务股、行政股。
邓伟保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办公室督查、“互联网”+督查、市长批示件及交办事项督办、工业三年倍增、驻村、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双拥、工青妇、统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对口协调市政府工交口、农口、科教口、商贸口、民政口工作。分管督查室、工交股、城建股、农工股、科教股、综治办。
方枭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党群(意识形态)、人事、文秘、办文、办会、问政江西等方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五型”政府建设、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更新、政务值班、舆情监测、公众号等工作。对口协调服务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分管人事秘书股(值班室)、综合调研股、政务服务股。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东风路为民服务中心7楼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 上午8:00~中午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8-6832216
负责人:王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