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3-02299
乐平市水利局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01-18 访问量:


  根据乐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51号),乐平市水利局是乐平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行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发展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水利规划。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评估。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与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乐平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乐平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协调、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治、保密、信访、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黄健

联系电话:0798-6835709

    规划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市水利规划,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普查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行业内部财务资金审计工作。

负责人:方柳青

联系电话:0798-6815706

    农村水利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负责人:王道清

联系电话:0798-6815715

    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水源规划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管理规划、规章和政策;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水法规宣城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人:彭长龙

联系电话:0798-6815063

    建管监督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潘飞

联系电话:0798-6815231

    河湖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市内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评估。

负责人:卢慧勤

联系电话:0798-6835057

三、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占文: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云开:负责农村水利水电、科技创新、节水灌溉工作。分管农村水利股;联系共产主义水库。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发桃:负责小型水库管理、城乡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对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移民后期扶持开发工作。挂点帮扶脱贫乡镇;联系润泉自来水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海根:负责财务、审计、平安建设、信访、人事、工青妇(志愿者)、机关党务(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学习、建议提案办理、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各党支部;联系人大、政协。

党组成员孙加强: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中型水库管理中心管理工作。分管中型水库管理中心;联系应急管理局、水文站。

党组成员刘文武:负责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改革、节约用水工作。分管水资源管理股;联系市重点项目和企业。

党组成员盛伟:负责党风廉政、宣传、统战、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办公室、“12345”政府热线、“五型政府”建设、行政审批、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节能信息、档案、保密、招商工作。协管农村水利股。

总工程师石日松: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管理、维养、考核、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分管河湖建管监督股。

副科级干部廖家华:负责排涝、河道堤防管理工作。分管河道堤防管理服务中心、老干部工作。

副科级干部吴建勋:负责武装、水行政执法监察、水保监督、政策法规、河道采砂管理、清理“四乱”工作。联系环保、自规等职能部门。

副科级干部陈光清:兼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负责全市河(湖)长制日常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帮扶)、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联系各乡镇(街道)。

副主任科员张建华:分管“双创”、信访工作。协管综合股;联系社区共建。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水利局实行AB岗工作制:张云开和盛伟,余发桃和石日松,陈海根和陈光清,刘文武和吴建勋,孙加强和张建华均互为AB岗;各班子成员同时对所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负责。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水岸兰亭后侧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8-6835709

    负责人: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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