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9〕40号),组建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6号)和《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字〔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乐平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设计方案及概算,审查核定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对符合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进行备案。
(六)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监督管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的竣工验收以及其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市重要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和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年度市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国家、省、景德镇市重点工程申报名单;审核有关项目开工报告,监督管理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十四)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信息、来电来访、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综维稳、安全保卫、消防禁毒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服务、房管工作;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万 瑾
联系电话:0798-6832938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
负责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政法系统、市直机关建设类项目的审批及资金申报等;统筹协调PPP 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PP 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
负责人:彭 鹏
联系电话:0798-6815132
(三)生态文明股。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王睿
联系电话:0798-6838967
(四)交通运输协调股。
负责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备案和审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承接本区域策应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春
联系电话:0798-6833135
(五)社会发展和高技术产业股。
负责综合分析提出全市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就业和收入分配、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就业和收入分配、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规划以及重大问题,推进全市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就业和收入分配、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等建设,安排投资项目;对口联系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负责人:程 皓
联系电话:0798-6815132
(六)产业协调股。
负责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工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投资项目,承担国家、省、景德镇市发改委审批、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参与拟订涉及产业发展的有关重大政策;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
负责人:林阳平
联系电话:0798-6838967
(七)农业和地区经济股。
负责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农业区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协调我市老区、苏区、鄱阳湖经济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工作。
负责人:何永昊
联系电话:0798-6831397
(八)价格股。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景德镇市价格政策,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制定和调整全市列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协调和处理价格争议;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价格的管理工作;提出制定和调整职权范围内收费标准的建议;监测、分析和预测市场价格运行情况,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负责价格听证工作;承担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复核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洪途、王珏燕
联系电话:0798-6819986、0798-6819314
(九)能源股。
负责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组织拟订水能、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联系人:卢德波
联系电话:0798-6811361
(十)市重点项目股。
负责拟订年度全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国家、省、景德镇市重大重点工程申报名单,对其财政性建设资金进行汇总平衡,提出安排和调度意见;督促检查市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市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的落实。参与对市重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工作,参与市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概算调整、竣工验收、竣工后评价和审计工作,组织市重点工程进度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相关项目单位招标投标业务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人:程智勇
联系电话:0798-6815132
(十一) 服务业股。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调整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项目投资规模; 编制全市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相关体制改革;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业发展,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衔接平衡服务业和其他产业发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具体审查工作。
联系人:陈长霞
联系电话:0798-6831397
三、领导分工
胡有根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倪继华 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对市发改委监督执纪问责。
周 皓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组织人事(含离退休干部)、党建、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服务业股。
甘 丰 副主任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高质量发展考核(上级)、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农村和地区经济股。
程文华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重点项目股和投资股。
王广才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社会发展和高技术产业股。
石元洪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考核(本级)、财经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股。
程步武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军民融合、价格成本调查、价格收费等方面工作,分管产业协调股。
程正清 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交通运输股等方面工作。
彭仁发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邵鸿水 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长江经济带等方面工作,分管生态文明股。
徐和林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等方面工作。
上官中 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信访、“双创双修”、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能源股。
徐文林 原价格监督局局长 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管价格监测等方面工作。
杨平周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计生、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协管党风廉政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党建和综合股等方面工作。
徐智平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退伍军人等方面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8-6832938
负责人:胡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