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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 乐平市文旅局 发布日期: 2025-01-02 访问量:

乐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广电、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整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域旅游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单位(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文化遗产保护与抢救,负责申报和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六)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七)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和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政务等事项;负责督促落实重要工作目标任务;负责机关文秘、会务、督查、纪要、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文旅局目标责任制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广新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牛丽宏

联系电话:0798-7105570

(二)市场管理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的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文化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查处重大案件。

负责人:石长汉

联系电话:0798-6801608

(三)文化文物股。拟订全市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及文物保护和利用、考古、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工作。协调全市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业务指导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负责人:袁宇翔

联系电话:0798-7105650

(四)广播电视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指导监督直播卫星“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等重大广电公益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及公共视听载体的节目管理;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和综合开发,推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和技术升级;指导和监督广播电视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负责人:吴昆

联系电话:0798-7105579

(五)资源开发股。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审核并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宣传推广工作。

负责人:胡剑锋

联系电话:0798-7105893

三、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赵江雄:主持全面工作。

局长钱婧: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徐宏波:分管营商环境、平安建设、乡村振兴消防、老干部、安全生产、社会工作、市场管理。对口市场管理股。

党委委员、副局长汪春芳:分管党建、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深改、文明城市创建、妇女、卫健、团委;对口综合股、财务室、图书馆、美术馆。

党委委员徐铁光:分管文化文物、非遗、武装、统战、文化产业;对口文化文物股、广播电视股、文化馆、赣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博物馆,861台、电影放映公司。

副局长彭恒辉: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招商引资、旅游、环保、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对口资源开发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级主任科员胡一玉:工会主席,协管旅游、综治、平安建设、信访、乡村振兴、老干部工作。对口资源开发股。

四级主任科员周晓萍:协管文化文物、非遗、文化产业、消防、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市场管理,对口文化文物股、市场管理股、文化馆、赣剧团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局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凤凰大道市文化中心五楼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日:早上8:00~中午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8-7105570

负责人: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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