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平局2023年主要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稳价保质
1、持续加强疫苗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定》《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疫苗储存和配送环节监管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储存和配送涉及的仓库、温度监测监控设备等关键设施设备,重点检查疫苗验收出入库等关键环节,重点关注落实疫苗电子追溯全过程要求,重点核查负责疫苗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保证疫苗储存和运输持续符合法规要求。继续加强对新冠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落实储运过程温度控制和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全力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和流向安全;加强与同级卫生部门协作,主动通报工作信息。全年共检查疾控机构2家次,接种单位36家次,出动执法人数114人次。
2.加强涉疫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监管。对辖区内重点保供零售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销售新冠对症治疗药品的来源渠道、储存条件 、销售记录等内容,严格规范零售药店拆零销售、处方药销售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劣药品、销售过期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检查重点保供零售企业52家,出动执法人次156人次。
(二)、强化监管,全方位筑牢药械安全底线
1、全面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检查。结合乐平实际,我局重点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围绕药械购进渠道、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及无菌和植入性器械使用、药品冷藏保障和药械信息追溯等内容,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履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药械经营使用秩序和质量安全。全年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1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立案18起,罚没款21.8万余元,有效的保障了药械经营使用市场质量安全。。
2、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药销售行为,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处方药的行为,防止药品滥用,确保公众用药合理、安全和有效。全年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2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立案16起,罚款1.3万余元。
3、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坚持严格监管、以网管网、便民惠民,紧盯平台管理不到位、无证经营、销售无证产品等问题,开展网络销售药品专项整治,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重点核查是否有违规服务、违规经营的问题,净化网络药品销售秩序。加强违法违规线索收集,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对全市27家网售药品的零售药店开展了全覆盖检查。
(三)高效监管,药械化网格监管全覆盖。乐平市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900余家,为全覆盖监管到位,我局积极推进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域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2023年乐平市已配备39名药品安全协管员、122名药品安全信息员,共161名工作人员。形成局、基层分局及村级协管员合力监管模式,加大药械化执法检查力度,不断强化药械化质量监管。今年通过协管员提供线索查处美容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1起,网格化合力监管模式初见成效。
二、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乐平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强有力的作为,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监管和服务,持续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新的一年,我局将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持续加强疫苗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定》《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落实储运过程温度控制和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全力保障疫苗质量和流向安全。对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2、全面加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检查。2024年,乐平局将重点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 ,围绕药品购进渠道、冷藏保障、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内容,督促企业履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对出租出借证照、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重点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药品经营秩序和质量安全。对2023年新开办、经营国家集采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全覆盖检查一次,对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公私产医院、乡镇卫生院)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完成30%以上覆盖率。
3、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积极开展网络销售脊椎矫形器,青少年近视矫正眼视光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医疗器械检查。对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无菌和植入性器械、骨科材料、吻合器等高值医用耗材开展专项检查。
4、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以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儿童用药等为重点,加大案源排查,加强案件查办,持续推进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对屡罚屡犯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2024年,我局将集中力量办一些影响大、群众关心的大案、要案,达到惩处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5、全面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网格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药品安全监管。2024年对配备的161名乡镇药品安全协管员、村药品安全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为更好的解决基层和偏远地区药品安全监管盲区提供助力。
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围绕省、市局的部署,全力以赴,以更加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监管手段,应对好药品安全面临的各种挑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