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乐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狠抓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统计保障。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思想、强党性,党建引领作用得到新提高。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乐平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紧紧锚定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省委、景德镇市委和乐平市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扎实有效地推进了主题教育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和工作能力,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统计领域的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效,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体现统计担当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
2.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重点,严格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牢党建促工作”的要求,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有效发挥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相融合,形成了党建与统计业务两结合、双促进的良好局面。坚持聚焦“树标杆、勇争先”目标,从自身建设严起,把制度落实落细落地,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章、《准则》为遵循,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持之以恒推进乐平市统计局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全面建设“六个江西”谱写乐平新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3.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十五届全会、景德镇市纪委十二届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能力水平,推动局机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政治谈话,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局党组、党支部、党员干部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执纪,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创建清廉机关,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固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全覆盖,加强“乐平统计”公众号和“统计之家”微信工作群管理;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制度,制订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加强了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二)重实践、建新功,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新提升。
1.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认真做好常规统计,组织完成了GDP核算、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零住餐业、基本单位名录、服务业、劳动工资、数字经济等多项统计基本调查,为准确、及时、全面反映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经济工作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数据资料;二是做好统计分析,为高质量地做好统计工作,为全市经济运行做好服务,2023年共撰写了统计分析15篇。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和全局干部职工及乡镇街道统计员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讨和预警,确保了主要经济指标朝目标方向发展;三是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强化了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组织实施,做到有的放矢、反应迅捷、丰富全面,努力实现从事后总结向事前预警、描述现象向揭示规律、单一服务向多元服务转变,在数字经济、综合考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编制统计产品,充分利用“数据”的优势,高质量地编印了《统计月报》、《乐平统计年鉴》、《乐平市情》等资料,及时地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供了准确的统计资料,同时也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资料的需求。
2.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把好数据上报关。印发了《关于建立“数责制”分片负责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及落实主要任务的通知》,并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了专题学习,规范数据审核,全领域、全流程对数据质量进行把关,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增强执法威慑力。继续深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切实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强化了基层基础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明确重点,及时部署。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结合乐平市实际,制定了《乐平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乐平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乐平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乐平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文件,规范建设标准,引领工作开展。二是达标创建、规范建设。近三年来,为强化我市基层统计工作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都选取6个乡镇进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打造,三年来,市统计局共投入36万元,对19个乡镇按照“四规范两提升”要求打造,目前乡镇基本都有专门办公场所,建立了规章制度,乡镇共配备49名统计人员,其中专职人员29人,兼职人员20人,配齐了办公用电脑和打印机,更换了文件柜,安装了空调,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五上”企业都落实了统计人员,村级统计网格化也基本健全。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大力推进“统计培训”计划,分月份分专业安排不同的培训方式,2023年各专业共集中组织培训7场,培训人员达到 300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了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保障基层基础数据质量奠定了基础。四是首席制度、夯实基础。积极落实乡级首席统计员制度,由乡镇推荐,统计局审核,聘任了19名乡镇首席统计员,任期2年。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业务岗位责任、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电子台账、把控数源。根据省局统一安排,今年我市有5家电子台账试点企业,我局督促指导企业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建设,落实人员培训,按国家、省局有关规定建立并使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
4.“五上”企业升规入库。截至12月12日,全市新增入库企业72家,新增数量居景德镇市第一,其中:工业22 家,服务业6 家,批发和零售业30 家,住宿和餐饮业 4家,建筑业8家,房地产业2家。
5.组织开展普查调查。
(1)乐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于2023年全面展开,为期3年。针对我市“五经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困难,精心做好主责主业与“五经普”工作有效衔接,在组织机构、人员力量、业务技术、经费保障、宣传造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市政府印发了《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乐府字【2023】10号)文件,成立了市普查领导小组及组成机构,落实了普查经费保障,选调了610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二是组织了统计局和乡镇业务骨干及相关企业统计人员参加了江西省统计局和景德镇市统计局举办的五经普相关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召开了普查区绘图、名录库基本单位摸底和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单位清查等业务培训会,并将于12月份组织召开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会,培训对象为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四是组织开展了普查区划分绘图、建筑物核查、普查单位清查、集中赋码、集中审核改错等工作,并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始普查登记;五是开展了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采取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手机彩铃、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营造社会广泛支持、依法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2)2023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我市2023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业务培训、住房单元核查、入户登记等工作,现正处在数据处理关键阶段。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在样本村张贴宣传小标语,印发了《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并在乐平之窗和乐平统计公众号发布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相关文章及《致调查户的一封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工作顺利开展。10月12日--13日,对抽中的15个乡镇、街道指导员和调查员开展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业务培训。三是强化住房核查,确保调查样本质量。组织召开了住房单元核查集中审核工作会议,集中排查住房单元核查阶段常见问题及疑难问题,核查已录入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住房单元核实数据质量。四是上门入户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可信。11月1日,调查员正式入户登记并上传数据,统计局数据处理平台实时监测登记进度和数据审核,确保登记数据质量。
(三)顾大局、勇参与,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1.奋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今年以来,统计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响应市创文指挥部的部署,认真开展创文问题整改工作。一是制定统计局责任路段巡查值班表,定期安排人员值班,宣传创文工作,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及时监督发现不文明行为,做好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报告工作,促进路段面貌有明显改善。二是积极进行文明城市创建问题整改。根据创文第三方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安排全局人员分五个小组对所负责的聚龙广场5区,吉利小区1、2区,友谊南路统计宿舍积极进行整改,1-17批共整改了2483个问题,整改率84%,2023年创文整改共投入9.5万余元维修完善基础设施和改善卫生环境,对居民区的用电设施、消防设施、污损墙面路面、楼梯扶手、乱搭乱建、杂物清除、乱贴乱画、文明宣传、环境卫生等进行了有效整改。
2.全力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强意识 转作风 优服务 提效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强调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继续强化思想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统计专业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任务相结合,两手同时抓,坚决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工作方案》、《景德镇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二是帮扶工作持续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局28名干部帮扶人员持续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深入219户规下企业和7户规上企业大力宣传政策法规,了解企业运行状态,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摸清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周密制定帮扶计划,要求帮扶干部不走形式、深入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不管有无检查,每月15号前向司法局执法股报送26日至月底执法检查计划。
3.尽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强化村级党建,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抓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坚持重管理、严要求、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对党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功摘掉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帽子,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二是谋划产业发展,振兴乡村经济。首先向市里争取了二十万元的养牛项目配套资金,现已顺利实施,奠定了村级集体经济基础,未来几年集体经济将实现持续增长。其次申报争取了56万元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铺设了300米村级硬化路面,上县道两旁村道的坡改缓,建造了1座桥梁,有效的改善了村民的出行和人居环境;三是统计局拨付了18万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防汛抗旱、党群活动中心场所的改造和完善等,增加了村民的幸福获得感;四是制定了2024年村里的工作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计划。
4.认真做好平安建设工作。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面落实了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打造平安和谐统计机关,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一是完善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领导;二是强化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平安建设意识;三是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全局平安建设工作。四是结合统计实际,落实依法行政;五是加强领导,助推平安建设帮扶;六是常抓不懈,打造平安机关。
二、2023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顶压前行、难中求成,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发展。
1.工业产值平稳增长。1-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增速高于景德镇市水平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水平2.1个百分点。从产值看,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378.77亿元,同比下降7.8%;其中1+2+1特色产业完成350.31亿元,同比增长1.7%(精细化工和生物医药下降2.5%、机械制造和新型建材下降8.9%)。从收入看,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完成337.53亿元,同比下降8.8%;利润总额13.37亿元,同比下降30.8%。
2.投资领域降幅收窄。1-10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9.6%,增速低于景德镇市水平0.4个百分点,较1-9月收窄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40.8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4%,增速高于景德镇市水平21.6个百分点,较1-9月收窄0.6个百分点。
3.市场销售保持平稳。1-10月,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3.21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低于景德镇市水平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水平3.5个百分点。纳入GDP核算的四大行业增速(平台上报限额以上的数据)分别为: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20.7%、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2.2%、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6.2%、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1.6%。
4.规上服务业有所下滑。1-9月,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16.95亿元,同比下降2.9%,增速分别低于景德镇市、全省水平8.8和9.8个百分点。纳入GDP核算的六大行业增速与景德镇市水平相比为“一高一平三低”,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23%,高景德镇市水平23.3个百分点;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下降1.1%,与景德镇市水平持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降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5.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8.3%,分别低景德镇市水平18.9、15.8和6.6个百分点。
5.项目引进总体稳定。1-10月,全市新引进项目47个,其中亿元项目23个、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个、10亿元以上项目3个,认定总进资99.9亿元,同比增长4.3%;上报外资405.74万美元,同比下降83.8%。
6.财政收入稳定增长。1-10月,全市财政总收入47.16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财政总收入中的税收收入32.17亿元,同比下降3.7%,占比为68.2%,较去年同期下降8.8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7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高于景德镇市水平11.5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15.2亿元,同比下降8.8%,占比为50.3%,较去年同期下降12.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教育支出13.66亿元,增长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亿元,增长13.3%。
7.金融信贷稳健运行。10月末,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611.88亿元,同比增长13.3%,比年初增加63.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余额为520.48亿元,比年初增加66.29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为63.03亿元,比年初减少2.14亿元。金融机构(含外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399.67亿元,同比增长19.2%,比年初增加57.76亿元。其中住户贷款余额为158.23亿元,比年初增加9.57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为241.44亿元,比年初增加48.19亿元。10月末,全市存贷比为65.32%,较去年同期提升3.28个百分点。
8.企业新增保持良好。1-10月,全市新增“五上”企业34家,新增数排景德镇市前列。其中工业8家、批发业12家、零售业4家、住宿业1家、建筑业7家、房地产开发2家。
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15亿元,同比-5%,工业增加值增速5%左右;营业收入497亿元,力争增速转正。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7.5%,略高于景德镇总体平均水平。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在10月份的增速基础上还会继续下滑。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7.07亿元,同比增长6.5%。
预计全年,“五上”企业新增72家,其中:工业22家、批发业23家、零售业7家、住宿业1家、餐饮业3家、建筑业8家、房地产开发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6家。
三、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宣传不够广泛。统计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不高,公众支持、配合依法统计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和企业对统计工作不重视。
(二)乡镇统计队伍不稳定。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无明确编制,统计人员调换频繁,专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有限,兼职人员较多,特别是缺少统计专业人才。
(三)企业统计人员业务不精。企业统计人员均以兼职为主,甚至部分企业的统计人员由代理会计中介兼职,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影响数据质量。
(四)专业队伍力量薄弱。随着统计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业务拓展范围也越来越广,对统计能力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我市统计局人员年龄偏高,平均年龄达47.3岁,近3年即将退休人员达8人,业务人员严重不足,急需增加高素质的专业统计人才。
(五)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少数规上入库企业数据上报随意性较强,瞒报漏统现象时有发生,需大力倡导依法统计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法》,杜绝弄虚作假。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力“树标杆、勇争先”目标,奋力谱写“六个江西”乐平新篇章,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能力,高质量提供统计产品和统计服务。
(一)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政治素养,推动“党建+业务”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发挥统计调查资政辅政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紧盯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加强对与国民经济核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实时监测,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大势,提升统计数据的分析监测能力,紧盯监测预警重点,发挥参谋智囊作用,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统计监测数据,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各项业务报表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按照《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和《乐平市统计局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严格对标对表,抓好规范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基层基础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协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五)进一步扎实开展普查调查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着力加强普查调查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高质高效开展经济普查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严格按照国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各环节、各阶段工作,确保经济普查和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有序推进、达到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