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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 乐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12-21 访问量:


2023,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乐平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为目标,全面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全力推进历次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贯穿点,全方位、全领域实施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打好污染防治提升战,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治理成果

1.碧水提升”再加强。全面推进《2023年乐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治理修复工作要点》,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截至202311月份,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乐安河国考野鸡山、桃园断面,省考韩家渡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一是密切关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乐安河流域水质变化动态,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乐安河流域国考、省考断面、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七大支流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逐月制定并下发乐安河七大支流各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及排名情况通报;二是深入推进碧水提升攻坚战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巡查,加强区域、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着力解决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突出问题,确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确保水源地水环境水质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改善;三是持续推进乐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乐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乐安河国考、省考断面10km范围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并完成了乐安河干流全部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工作以及80%的整治任务;四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向市河长办上报了乐平市2023年度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生态环境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2023年河湖长制考核工作进展情况;五是根据乐安河汛期特点,制定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污染源排查整治防止汛期地表水水质污染的紧急通知》,开展了汛期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六是积极推进乐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预计12月份开工建设。

2.“蓝天保卫”再深入。11月份PM2.534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比率是100%1-11月份PM2.52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68名,1-11月份空气优良比率是97.9%,全省排名是57名。1开展工业领域减排提质增效行动主要围绕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综合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现状清单及问题整治台账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持续开展“十大”关键环节排查整治,开展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3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配合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推进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建设,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设备安装,建立路检路查制度,联合交警部门定期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工作4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全面完成202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审核评估工作,督促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按照时序推进;(5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专人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继续开展秸秆禁烧督察工作,将结合无人机巡查、高空瞭望巡查及人工巡查的方式,开展督察巡查工作,并将巡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6)做好减排项目申报。挖掘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完成2023年度水、气主要污染减排工作。7)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电力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及全国碳市场履约工作,督促帮扶非电力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温室气体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利用“全国低碳日”开展低碳宣传工作,组织召开两次碳中和会议。

3.“净土保卫”再推进。一方面聚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老百姓“住得安心”:一方面严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另一方面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源头防控。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一是《乐平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正在启动;申报了《乐平市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完成了4个“一住两公”地块变更的场地调查;正在开展3家园区优先管控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二是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市农业农村局紧密配合,高质量做美农村环境,着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已全面完工验收。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正在建设中,包括20个农村环境整治、21个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完成率达80%,年底全面完工。

4.固废管理再升级。一是紧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日常工作不放松,严格标准,规范管理。二是强化台账工作,落实数字管理,深入推进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三是做好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及污染治理工作。五是全面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工作。六是推进并完成我市小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建设。七是推进业务升级,补足工作短板。

5.审批项目再优化。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以“三线一单”为准则,推动流域产业发展,守住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高污染企业、化工园区。“一河七水”岸线延伸陆域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支持绿色产业。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污染重的项目坚决不予以审批,这半年否决了污染重的项目比如染料、冶炼、电镀、危废填埋、废旧电池拆解、废旧资源塑料再生、洋垃圾、含铅、化工重污染项目,保护了乐平的绿水蓝天。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政策、重点项目、重大项目、5020项目,污染小以及争取上级部门国家专项资金类项目,一律容缺受理、容缺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企业发展创优良环境。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对于乐平辖区内建设项目主动上门服务,防此项目未批先建,对于未办环评手续的企业,督促其办理环评手续,对于已办理环评手续的督促办理排污许可证,未验收企业督促其申请项目环境保护验收。2023年上半年本级审批17个报告表类项,“放管服”改革为了企业只跑一次或者一次都不跑,协助企业对企业只跑一次或者一次都不跑的项目完善23个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加强了排污许可证工作,对重点、简化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质量整改帮扶已有134家。2023上半年本级新发放排污许可证7家、变更延续86家。强化放射源环境管理工作,宣传辐射安全工作,对乐平市辖区医院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督促续证工作,加强乐平市辖区医院辐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简化审批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行政审批程序,办理好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以来,在环境执法方面,一是坚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抓紧抓实各项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信访工作;四是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五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

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全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持续督促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消除工作。开展了乐平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现场调查,成功组织召开了全省工业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南阳实践成果现场观摩会,开展了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安全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巩固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成果,分析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化工园区制度及企业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排查,建立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台账及应急预案备案管理,2023年共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35家;做到问题清单清晰,整改措施明确。

2)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及矿产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对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一矿一策”要求,依法依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进行信息填报。

3)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助力推动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助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我市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

2、严守底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把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落地见效,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做到以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为目标,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等科技化、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大力实施“不打扰”“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方法,精准执法、精确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2)继续强化工业园区环境监管。根据《乐平工业园区24小时环保巡查制度》、《园区特殊天气水、气监管办法》等一系列园区环境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在园区范围内开展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无缝交接班,结合园区雨水在线监控数据,严肃查处、杜绝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行为。

3)加大城区、乡镇辖区范围内环境监管。一是根据《乐平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划定的下级网格按照“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模式进行严格监管,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乡镇属地监管的环保执法监管格局。并会同乡镇环保站开展了多次秸秆禁烧、“散、乱、污”查处等生态环境方面的巡查工作。

4)严守生态环境底线,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行政案件42 起,刑事案件2起。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

始终把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通过“12345”政府热线、“12369”举报平台等渠道公正、及时、有效地调处污染纠纷,24小时受理群众对各类环境污染和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今年以来,受理12369平台信访件51件,“12345”政府热线工单378件,合计受理各类环境污染和违法行为投诉件429件,较2022年同期受理的660件相比之下降35%。信访处理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1、开展环境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化工企业严格进行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落实整改要求,定期召开化工企业环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上级环境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化工环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2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排查。为做好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对涉危废企业危险废物产出、贮存、处置情况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规范化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擅自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3、加密饮用水源地巡查。对饮用水源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工作,并取样送检,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水源地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

(五)努力搞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我局切实履行环境监测职能,为环境决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保证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执法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和饮用水常规监测为基础,积极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注重抓好监测技术人员的自身建设,认真地完成了各项监测工作和任务。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保证。不断强化分析人员质量控制意识,加强监测数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度。由市环境监测站确定一个质量监督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对分析人员进行标样、平行样、密码样等考核,汇报质量管理情况,以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二是全面完成监测任务。对乐安河各断面及各排口17个点进行了监测;每月对共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30个项目采样监测分析;对辖区各企业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等监督性监测及委托监测工作。每天公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公布环境质量月报;对各类监测报告及监测简报进行编制、审核;完成了农业面源水质监测;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水质采样监测分析;对乐平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监测;对乐平境内七大支流各乡镇交界断面进行监测;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废气监测以及臭气浓度嗅辨工作;对部分企业进行监测业务技术帮扶;对土壤实验室新扩项项目进行新方法扩项练兵;完成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季度监测工作。三是保障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国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四是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监测,五是对乐平辖区内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的企业国家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省平台的合同报告上传工作的督办。

(六)持续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助推环境监管能力上台阶

一是拓展辖区内污染源信息化监测监控覆盖面,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做到安装自动化监测监控设施应装尽装,且做到对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强化监管,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维保障工作,提升信息平台数字化监管的有效性;二是积极督促规范管理辖区废气、废水监控设施运行,确保辖区内40个废水、43个废气重点污染源监控设施运行有效率,截至目前,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数据上传率和上传有效率达到99%以上,均高于国家规定的90%;三是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监测监控设施点的视频安装及联网率。今年以来,辖区重点污染源废水、废气监控设施点位视频安装完成119个,且全部与省、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切实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大对环保法法规宣传力度,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重点企业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新的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将工作动态、好的工作方法通过我局双微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宣传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创造的新经验。今年以来发布工作动态80余篇,转载相关政策法规296余条,起到了广而告之,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在“4.7世界卫生日”“4.22世界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乐平环保事业发展;与多个小学共同组织开展了“卫生环保知识宣讲志愿者服务活动进校园”活动,活动发放上千余份宣传资料,拓展了学生的环保知识面,传播环保知识理念。同时,在环境宣传月活动中还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联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与线下开放活动,提高了大家对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重要性的认知,增强了公众对危险废物的监督意识,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社会氛围;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环境整治行动。配合路长制督查整改,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并对负责责任路段经营业主的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及时纠正。认真完成市创文办指挥部下发的实地点位问题整改及社区点位整改任务。

(八)紧盯督察反馈问题,补弱增强推进问题整改

开展全市机制砂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行业管理,促进集聚、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布局产能,做到管理有序、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共布点规模机制砂5家,转型升级9家。坚持始终把我市城北内河黑臭水体治理摆在突出问题来抓。现完成北内河区域直排口前期排查摸底工作优化了北内河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并已完成了北内河河道清淤总长度2400米的70%1680米,完成了北内河直排口截污纳管的工作,解决直排口320多处。同时,与江西省洪城水业进行战略合作实施厂网一体化工程项目,已签订了战略协议将北内河黑臭水体整治纳入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中实施,对北内河黑臭水体和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进行系统整治,项目的测量排查的队伍已进场,对北内河流域排口和雨污合流的情况进一步细化摸底工作。对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整治,11座矿山安装视频监控系统,5座矿山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20座矿山编制了《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设计》,38座矿山建立了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规范了生态修复基金计提使用,切实履行了“边开采、边修复”义务。截至2023831日,生态修复基金计提4559.31万元,使用 3892.79万元,完成修复面积1700.87亩,矿山环境问题得到了一定的改善。24座废弃矿山已有10座完成生态修复(其中6座为自然恢复),剩余10座废弃矿山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现已完成工程量约70%,在今年年底完成全部的整改工作任务。对双田岩口采石场、张家坞采石场存在山体破坏严重、生态修复不到位、弃土处置不规范问题已处理到位。现2家矿山企业已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方案设计》的要求基本完成生态修复整改任务。双田镇至涌山镇205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9处破损山体,已完成治理工程,并竣工验收。

同时,对我市历次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积极抓紧销号,已完成销号78件,正在上报销号14件,完成销号率84.7%;完成2022年省生态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市18件,已完成整改6件。在督察期间我市共收到信访件43件(其中重复信访件13件,反映情况不属实共11件),已办结21件,办结率为48.8%;阶段性办结、长期坚持的22件;责令整改4家。

(九)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增强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罚工作,规范审理程序。三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开展环保普法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五是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六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七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监督。

(十)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创建“四强”党支部。三是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四是切实加强党费收缴工作。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培养工作。六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七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八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措施。九是推进本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和推广使用工作。十是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促使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1. 亮点工作

(一)盘活项目渠道,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后劲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为高位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更好发展社会经济。以“政策引导、业务精湛、保障有力”为宗旨成立了由乐平市政府国控集团注资的乐平市国控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以生态环境领域运维服务为主,兼营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以平台公司成立为契机,用好政策,用足资金,用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激活乐平经济社会2.0版本高质量发展。2023年,该公司已对乐平工业园区的雨水在线开展运维,并且完成了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和杨范工业园的一体式污水处理站、灌溉管网建设。同时,开工建设了乐平工业园同宇段、黑猫、辅力段污水管网。明年1月将开工建设与中国化学合作的投资29亿元园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项目。

(二)创新监管方法,引入第三方主体参与监督

2023年,市委、市政府托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派出团队开展全市范围、全生态环境领域的环保管家服务。该院是2011年南京大学与盐城市政府共建的科创平台,是南京大学在苏北及淮河流域的环保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创业的战略基地,也是国家重大水专项在淮河流域的重要产业化基地,被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列为“十一五”重大专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淮河流域再生水利用与风险控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一支拥有在院全职人员近240人,其中博士、博士后6人、硕士98人、高级职称21人的团队。前期,该团队深入乐平工业园区企业和建材行业,现场指导帮扶企业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平衡区域生态环境容量,杜绝环境安全隐患,为产业做大做强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至今,环保管家为我市生产企业帮扶梳理查找问题1100余条。

(三)环委会责任延伸乡镇,持续健全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换届以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压实环保工作责任,积极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环保模式,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机制,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向基层延伸。20232月份,市环委会办公室下沉至各乡镇(街道)就成立乡镇环委会工作进行帮扶探索,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乡镇环委会的组建程序、工作范围、职责划分,对照前期市环委会印发的《乐平市生态环境318专项整治方案》任务清单,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整改事项进行点对点指导、手把手帮扶,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构建县、乡、村三级环保责任体系,补齐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打通生态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乡镇(街道)环委会组建后,立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对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具体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一是工业领域减排提质增效效果不明显。由于提质增效过程中,可挖掘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潜力不够,能通过企业整改而达到减排目的的项目非常少,从而影响我市新(改扩)项目所需申请总量空间不足。二是秸秆焚烧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根据我市大气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开展的秸秆禁烧督查情况,我市部分乡镇的禁烧工作开展不扎实,焚烧火点时有发生。三是餐饮油烟问题长期存在无法解决。城区的餐饮行业虽然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但是未做到正常使用,有些虽然安装但由于长期未清洁,无法做到有效处理。四是臭氧污染防治手段单一。今年出现的6天超标天数中有四天中臭氧超标,臭氧已成为制约我市空气质量的“拦路虎”。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夏秋季为我市臭氧超标高发阶段,攻坚压力会越来越大。臭氧污染防治主要以洒水降温作业为主,相对来说手段单一,效果不明显。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一是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乐安河省考韩家渡断面水质仍有波动,稳中向好存在不足,特别是岁末年初枯水季节。

(三)土壤环境质量方面。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协同监管机制有待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部门间协调共享相关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方面,由于部门间协同监管还有待提升,致使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有些地块存在漏报的可能性。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问题凸显。由于缺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资金来源,导致部分农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运维难以为继。

(四)固废处置问题。一是对于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作还没有好的办法和创新的工作思路。二是对于一些小型或是没有办理环评的企业存在产生危险废物的情况还须详细排查。

(五)环境风险问题。一是部分企业环境应急安全意识不强,应急物资台账不全,应急物资储存与预案中的要求不一致;非化工企业及个别企业没有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二是部分企业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及时,存在超期形象;三是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少,整体素质不够,业务培训少。

(六)环境执法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新鲜血液输入不够,缺少专业的执法人员,且基层生态环境执法压力较前些年明显加大,部分执法人员的学习动力、业务知识主动更新学习能力不足;目前生态环境在线监控等监管手段科技化,部分执法人员表示在在线监管上存在能力不足等执法队伍能力与生态环境执法需要不匹配。二是在入企执法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及时做好入企登记和检查情况入录工作。三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给环境执法带来了极大影响。四是执法装备严重落后,无法满足当前形势下执法需求。

(七)信息化建设方面。目前环保信息化建设基本停滞状态,与现行信息化环保要求相差甚远。随着国家对污染源自动在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环保信息化建设经费保障却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信息化建设需要,造成目前我市污染源信息化建设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八)乡镇属地管理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未将“三管三必须”严格落实到位,而只停留在文字上,没有发挥属地管理的效果作用。部分乡镇的“两山”理念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典型作用,在申报创建上积极性不高。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坚决巩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做到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为打造特色鲜明的赣东北明珠提供有力的环境保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融入于心、融入于脑、融入于行。加强党组织建设,转变环保工作队伍和作风,使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有“精、气、神”。

(二)继续推进环保整改销号和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以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我市的通报典型案例问题整改为主线,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期限循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的及时申报销号且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整改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边改边销。把矿山生态修复、机制砂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做好,为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压实基础。

(三)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提升攻坚战。加强蓝天提升保卫战。一是全面落实大气应急管控。由于今年我市烟花爆竹政策原因,导致我市今年出现PM2.5轻、中度污染天数,影响我市全年的PM2.5平均浓度,总结今年经验,在禁燃禁放时段和区域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大气管控力度;二是强化绩效分级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绩效分级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企业提质增效减排力度;三是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专人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继续开展秸秆禁烧督察工作,将结合无人机巡查、高空瞭望巡查及人工巡查的方式,开展督察巡查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四是做好扬尘管控。利用好工作微信群,关注站点数值变化,发挥生态环委会的作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例行做好扬尘管控的基础上,加密对建设工地的扬尘管控力度。深入碧水提升保卫战。一是按照《2023年乐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治理修复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全面抓好落实。二是重点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三是持续开展乐安河及七大支流水质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趋势。四是扎实开展乐安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五是全面实行河长制,重点开展“清河行动”、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六是配合乐平市国控环保公司全面推进乐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推进净土提升保卫战。一是继续加强与自规部门的对接,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全流程、全链条、各环节的审查监管,按季度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基础信息台账。确保我市范围内不发生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事件,让老百姓住得放心。二是推动我市优先管控地块土壤调查工作。三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统筹安排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四是继续完成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范固废管控。一是着力开展新增危险废物的填报、审核、台账建立工作,对新增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二是持续开展好我市各危企业在江西危废平台上《2023年新型管理计划填报与台账制定》及更换最新危废标识牌等相关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及技术帮扶。四是对长期停产企业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摸底造册,协调处置。五是积极探索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思路。切实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工作。六是完成我市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并将结果运用好。

(四)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把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不予审批,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采取“双随机”和矿山行业大排查、入河排污口大排查等各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完善在线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处理查处。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及入企执法必登记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管,充分利用在线监测设备及高科技手段,采用“线上+线下”的监管模式实行企业监管。同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企业主体环保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并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处理查处。继续保持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对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助力乐平市高质量发展。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意识和认识水平,提高公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六)做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了优化营商环境。对排污许可证实行了无感审批,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政策、污染小以及争取上级部门国家专项资金类和重点项目,一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在生态环境领域中规划、环评、审批等每个环节,全面落实“放管服”措施。全面推行非必要不进企业检查制度,减轻企业负担,创建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我市工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及招商引资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七)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为实现乐平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在执法方面,我局力求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





景德镇市乐平生态环境局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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