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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日期: 2021-09-23 访问量:

乐平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讨论稿)

十四五”是我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科学编制好《乐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和景德镇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以及乐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乐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景德镇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市民政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一)规划重要指标完成良好

截至202012月底,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2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8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及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15元,兜底保障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散居孤儿保障平均标准1100/.月,超过全省目标200/.月;全市遗体火化率达100%,火化入墓率100%;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75%;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77%,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55%,均完成或超过“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

(二)规划重大项目进展有序

截至202012月底,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部、省和景德镇福彩公益金共计5000余万元,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民生项目建设。目前,投资1.2亿元新建殡仪馆及城市公墓等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争取国债600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中心装饰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三)规划重点任务全面落实

1.不断提升基层民生兜底保障水平。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全市民政系统中央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回头看”涉及整改问题于20206月底前全部销号。统筹推进农村脱贫攻坚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贫困户和社会救助对象按户保障重合率达到90.64%。做好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截至202010月底,我市认定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对象4341户,9600人。制定出台《乐平市公办养老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2020-2022年)》,对全市20所农村敬老院充分调研,按照“一院一策”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扎实推进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开展养老领域安全生产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做好开通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热线的前期工作和“三留守”信息系统及儿童福利系统的完善更新,努力筹集慈善资金,疫情期间市慈善总会共接收捐款5877243.14元。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十部门印发了《乐平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社区责任清单、挂牌清理等工作。抓紧推进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做好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与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衔接,积极动员我市社会组织助力扶贫和抗疫捐赠。

3.切实增强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群众在已享受国家五项殡葬基本免费服务基础上,增加骨灰免费回程服务和2023831日前免费进公益性公墓安葬“5+2”项免费服务。开展治理“三沿六区”坟墓13783座,整治大墓、活人墓235座,城市核心区迁坟达2100多座。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普查数据入库及自查工作,收集了6000条地名字条,基本完成全市《行政区划图》、《城区道路图》编纂工作。扎实做好边界地名管理工作,对市城区不规范路牌开展清理整治。

4.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建设,树立“做事就是最好的作风”导向,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梳理个人廉政风险点。加强信息宣传,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乐平市政府民政局政务公开网”的管理及维护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报请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力增强了基层民政能力。

二、“十四五”形势研判分析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一)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同时,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脱贫攻坚将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加快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些新的决策部署,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政工作注入了新动力。一方面,经过“十三五”时期发展,我市经济稳中向好,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另一方面,我市社会发展迎来较大变化,快速城镇化将逐步转为高质量城镇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推进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效路径;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与之相关的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等事项也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养老、托育、康复等事业和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后,民政部门职能进行了调整,服务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处置民政领域重大突发事件、构建民政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基层民政基础和基层民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来源较为单一;养老等民政基本服务有效供给还不足,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紧缺等问题更加凸显;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够,社会自治和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准确认识把握我市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差距和短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对应对新时期带来的新挑战,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特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加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紧紧抓住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移民扶持等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契合人民需求、反映时代特征、体现乐平特色,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大爱民政新篇章,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四、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民政服务对象从有限特定人群向更多社会成员转变、工作职能从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更宽领域转变,服务功能从适当救助、优待为主向兜底保障、适度普惠转变,服务供给机制从政府包揽向政府和社会共同提供转变,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建立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 ,推动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全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重点保障好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为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和条件,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2、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出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特困老人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3、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创新。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健全村(居)协商议事会议制度,深化村(居)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出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政策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社区协助服务事项,以“费随事转”的方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民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管理和行业自律作用。

4、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完善。完善和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适度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积极探索特殊受助人员集中安置。

五、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战略和发展全局相结合。要把民政各项业务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考量,着眼长远、优化布局,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明确发展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拿出一揽子任务举措。

2、坚持保障民生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致力于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建设“五型”政府,认真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养老、城乡社区治理、婚姻家庭和殡葬事业等各项社会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各类社会服务需求,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成果。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坚持政府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改革,探索建立新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形成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4、坚持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树立现代民政管理和服务理念,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法制建设力度,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质量效率。

5、坚持统筹资金和招商引资相结合。谋划一批带动性强、补齐民政事业短板的项目,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省、景德镇市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全力争取国家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财政支持。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吸引央企和外企到我市投资,努力建设一批重大民政项目。

六、发展主要任务

(一)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2、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低保第三方核对中心,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3、推进社会救助与和精准扶贫落实。推进农村三院标准化建设,完善各种配套,做好管理工作及院内安全、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站的管理,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关心和关注留守老人妇女儿童。

4、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5、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以及收入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段性生活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完善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

2、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办公环境,加强办公用房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街道均建有600平方米以上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力争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准化示范社区。

3、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打造智慧型、智能型社区,建立完善城区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为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以网上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和网下的社区服务内容相结合,构建网上网下立体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培育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公益类、服务类、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为其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经费资助。

(三)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十四五”期间, 通过乐平市社会福利中心(400张床位)和洪岩老年护理院(100张床位)的建成使用。同时重点加强服务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建成336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市100%的城市社区、10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覆盖,在此基础上建立100个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点。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严格执行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按有关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落实营运补助和购买公益新岗位。

3、建设居家养老服信息系统。到2020年,市本级要建立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视条件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等老人免费配置“一键通”电子呼叫设备。

4、优化老年生活环境。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逐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5、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银龄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1、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标准。定期组织开展孤儿情况排查,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保证孤儿能够正常生活和就学。

2、提高老年人福利,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政府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于需要护理而家庭确实困难的政府给予适当的护理补助。建立和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补助标准。

3、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健康发展,不断开拓市场资源,挖掘销售潜力,在“十四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努力实现每年递增10%。继续巩固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成果,稳步推进投注站经营模式转型,拓展福彩投注站兼营模式,加强投注站管理,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全市投注站100%规范化建设目标,塑造福彩品牌形象。   

(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支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器、培育基地、服务中心的建立。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

2、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产生程序、任职年限,实行法人离任审计和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增强管理服务效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岗位责任,提高登记效率,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扩大社会组织影响,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应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管理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化、管理网络化。   

(八)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1、全面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健全完善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乐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

2、加强婚姻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圆满完成特殊节日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机关水平。   

3、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和管理好农村公益性墓地;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对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落实减免,多种形式殡葬救助方法补充,建立覆盖城乡殡葬服务网络。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4、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率。

5、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辅导工作机构,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七、重大项目建设

1、新福利中心建设。投资6000元用于福利院中心项目装饰,新增床位400张。将现有福利院搬迁到新福利院,采取公建公营或公建民营等方式,实现2021年期间入驻运行,全面推进“互联网+”式养老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同时,建立1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建设,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

2、加强养老院建设。利用三年时间(2020-2022年),对全市17家农村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新增床位1000张,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2021年之前,建成266个“瓷都爱心食堂”,覆盖建制村100%

3、洪岩老年养老护理院建设项目。采取外包民营或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洪岩老年养老护理院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亩,总建筑面积5710平方米,新建老年人宿舍楼、餐饮楼、水塔、微信消防站、医疗站、档案室、墙面地面防滑无障碍等设施户外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4、殡仪馆建设。继续建设新殡仪馆和城市性公墓建设完成,争取在2021年底前投入使用。争取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奖补和支持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在每个乡镇(街道)建设殡仪服务站,推动完善殡葬设施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丧葬需求。

5、城乡居家养老中心项目。在全市336个村(社区)开展城乡居家养老中心项目,覆盖全市13万城乡老年人,总占地面积1780亩,总建筑面积228700平方米,每个中心设计床位10张以上,总投资52067万元。

6、社区服务场所建设。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逐年扩建城乡社区服务场所,实现服务场所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实现全覆盖。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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