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三五”(2016-2020)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发展改革,全面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实现文化强市战略目标,根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电事业发展“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江西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特编制《乐平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涵盖了精神文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等方面,是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改革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是引领思想文化发展、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基础与发展形势
(一)规划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乐平市文化事业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文化综合实力显著增加,完成了阶段性任务目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十三五”时期乐平市文化发展改革夯实了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宣讲。充分利用乐平古戏台和赣剧戏曲文化特色,以“戏”为媒,古今结合,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并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加强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产生了一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课题成果,推出了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出版物、现代赣剧、微电影作品。在已建成的乐平市洪皓森林公园基础上,将其打造成乐平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在全市主要街道、路段、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利用大型广告牌、公交站台、建筑围栏路灯杆、灯箱牌等设置了一批新的“讲文明、树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基本做到一街一品,一路一形,向广大市民传播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紧抓新兴媒体快速发展契机,高密度刊登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开展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评比活动,收到全国各地设计公益广告500余幅。创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赣剧《窑变》、《雪花不是花》和《泥印》等反映社会新风尚的优秀剧目和微电影,并结合送戏下乡,利用农村古戏台巡演,既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又传播了社会正能量。
——精神文明创建不断深入。全面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建设、诚信建设等工作持续加强。2013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2014年,成为全省十二家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市县之一,并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提名资格。2015年2月,时任景德镇市委常委、乐平市委书记吴龙强代表乐平市,赴京参加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接受全国表彰,并在人民大会堂得到了习近平、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同年4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流动现场会在乐平市召开,省文明办主任张天清对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充分肯定。“十二五”期间,共有19个单位荣获“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11人获“景德镇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3人获“江西好人”称号;3人入围江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12人入选全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国好人榜”;众埠镇、镇桥镇蔡家村荣获全国文明镇村称号;市国税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市在江西志愿服务网注册了173支志愿服务队,注册人数60332人,占全市总人口6.6%以上。志愿服务累计达64528小时。
——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成功实现了市文广新局与市广播电视台的局台分离;原乐平市赣剧团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院团转企改制工作,成立了乐平市赣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在原乐平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了乐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乐平市被评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改制后的乐平市赣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演出宗旨,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2013年、2015年分别荣获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2015年被评为全省“走基层、闯市场、受欢迎全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先进单位”称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乐平为景德镇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示范县市。五年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的要求和“早投入、早建成、早使用”的目标,先后建成“一中心”(文化中心)、“四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四园”(东湖、天湖、南河、洪皓森林公园等四座城市主题公园)、“十六站”(十六家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
乐平市图书馆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江西省首批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是全省唯一拥有省重点和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称号的县级图书馆。
乐平市文化馆暨非遗保护中心的各类软硬件设施均按国家二级馆标准配套,内设多功能厅、音乐室、录音室、音乐创作室、美术摄影创作室、舞蹈创作室、培训辅导中心、综艺室、业务办公室等免费开放服务科室,配备有钢琴、电子琴、古筝、二胡等专业培训乐器。
按照《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的标准和功能要求,全市16个乡镇已陆续建成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市266个行政村,都建有文化活动阵地,包括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信息资源共享点等,基本实现了文化活动阵地全覆盖。
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共架设电视光缆万余米,覆盖全市20个乡镇(街道),全市广播电视综合人口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有文化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实现了相关设施的综合利用。建成数字影院2座7个厅,一村一月免费观看一场数字电影得到落实。电影公司更新了全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和电脑监控设备,实现了GPS和GPRS放映监控,购置大批科普教育片、法制宣传片和爱国主义故事片等数字影片,用于农村和社区电影放映,逐步实现了农民从“有电影看”到“看好电影”的转变。
——精品文化力作不断涌现。我市与鹰潭合作的大型现代赣剧《青山作证》在北京长安大剧院成功连演两场,获得了省优秀剧目和国家艺术基金奖,成功举办了首届乐平古戏台全国书法大赛,环鄱阳湖自行车大赛(乐平站)、第二、三届全国半程马拉松比赛,第三、四届农民文化艺术节以及南窑学术研讨会、非遗物质文化展等诸多活动。乐平书法跻身全国先进行列,5幅作品入选“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在第4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与第11届全国书法篆刻展中入展与获奖人数均创下历史最好成绩。原创微电影《泥印》于2016年10月由江西省委宣传部推荐,中宣部选中在全国展播。2015年我市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称号。
——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成立了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项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起草完成了《乐平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乐平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等系列政策文件。文化产业整体发展规划结合了乐平地域文化特色,以古戏台雕刻技艺为抓手,打造相关的文化产业,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与前瞻性。2012年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乐平市政府推介的中乐古建公司,与贵州省瓮安县合作打造古建文化一条街和古戏楼群项目,整个项目投资过亿元,创上海世界吉尼斯记录,该公司已成为贵州古建知名企业。全市拥有14家古建公司,形成了特色文化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
全市拥有包括娱乐、音像、电影、演出、庆典策划、网吧、打印、书报刊、艺术培训、美术品、文物等13个门类的文化市场。
——文化遗产保护有力推进。按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宣传等各项工作,使文物保护法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文物保护事业得到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接渡镇唐代南窑遗址考古发掘,成功入选2013年度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改写景德镇地区制瓷史,开创了全市文保工作新里程;浒崦古戏台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戏台建造技艺被列为国家第四批非遗保护项目名录。现已成功申报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六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两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一项。省、市、县级项目传承人合计有11人。
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3处,位居全省第9位。国家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保3处、市保30处。馆藏文物档案健全,共有馆藏文物2338件套,已定级馆藏品共计1491件(套),其中:一级品2件;二级品9件;三级品43件。博物馆自1985年正式建馆以来,馆藏文物无一件遗失,也无出现偷盗或损毁情况。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文化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机遇期,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趋势,但同时面临诸多挑战,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1)中央对文化建设做出战略部署,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文化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2)中央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文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将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与文化建设息息相关,为“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指引和理论武器。
(3)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文化改革发展开辟新空间。适应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发展文化产业、扩大文化消费、推动产业结构转型注入新活力。“互联网+文化”发展态势和新媒体蓬勃发展,也为发展文化产业、拉动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提供新契机。
“十三五”时期推进我市文化改革发展也必须克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文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事业产业关系未理顺。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三是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步伐较慢,产业总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四是文物保护与开发建设矛盾日益凸显,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五是文艺出精品、出人才的机制亟待健全完善。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文化强市建设,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奋力建设实力雄厚的经济明珠、对话世界的开放明珠、改革创新的活力明珠、环境优美的生态明珠、快乐平安的和谐明珠、风清气正的廉洁明珠等“六大明珠”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全力强化改革推动、开放带动、创新驱动和环境促动,凝聚发展升级合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推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坚持改革创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破除制约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文化产业技术革新,促进文化传播手段和内容生产创新,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大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使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人民意愿。
(3)坚持均衡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型、单向型向互动型转变,加大对乡镇、村(社区)的文化政策倾斜力度,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均衡发展。
(4)坚持统筹兼顾。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科学协调文化领域各方面关系,实现文化事业普惠基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效统一。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文化艺术精品生产创作、地方戏曲传承发展、媒体融合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数字文化建设与服务等方面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继续保持“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新突破。力争到2020年,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力争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文明村镇占全市村镇数的30%以上,文明单位占全市法人单位数的10%以上。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公共文化资源效能最大化。公共文化“互联网﹢”服务方式和手段日益完善。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和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基本建立。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5%,农村群众一村一月免费观看一场数字电影服务有效保障。到2020年,实现市图、博、文“三馆”建设全部达到二级馆以上标准。
——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增长水平,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基本建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主导产业突出、企业实力较强、市场繁荣有序、乐平特色彰显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媒体融合发展为导向的文化新业态有较大发展。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深入实施,拥有一、二家在全省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或集团,培育1~2家总资产超过1亿元、2家以上超过5000万元的文化企业。“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有效实施,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文化艺术创作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文化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推出1-2个(台)具有乐平特色的优秀剧(节)目,重点打造一批戏剧、书法、美术作品等节目栏目,乐平农民文化艺术节、洎水百花文艺奖等相关奖项品牌活动效应凸显,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创新持续推进。
——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推进涌山古岩洞遗址和南窑遗址文化园建设。加强红十军建军旧址、赣东北特委旧址、篁坞方志敏旧居、登高山烈士纪念碑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打造好古戏台文化、赣剧文化,南窑遗址三张地域特色文化名片;洪皓、马端临、石凌鹤等名人文化品牌建设有效推进;建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
——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各项改革重点任务,加快转变文化行政部门职能,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宏观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市属新闻媒体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完成市电影公司的转企改制。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进一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普及。加强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深化对重大现实问题、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的课题研究。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加强研究阐述和舆论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流价值,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坚持开展形势政策和国防教育,推动科学理论深入人心。
2.培育文明向善社会和谐风尚。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农村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示范乡镇创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工程建设等。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制作播出《中国梦·乐平故事》等电视纪录片,组织创作一批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片。继续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继续弘扬科学精神。加强
人文关怀,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加强文明礼仪教育,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综合运用法律、教育、行政、舆论等手段,引导人们讲正气、知荣辱、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推进志愿服务经常化和规范化,到2020年,全市经过规范注册的志愿者力争超过10万人。
3.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群众更多“获得感”为目的和标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文明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着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重点抓好“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活动,改善行业风气。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抓好家庭家风建设,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化学生道德教育实践。推进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制度化,拓展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与治理。通过发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明察暗访、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完善评先退出考核机制等方式强化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4.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理政、育教于人、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社科成果评价体系,开展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推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精品。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新型文化和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建设。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江西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思想和方略研究。管好用好我市范围内的省、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工作,注重培养和引进青年学术才俊。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挖掘古戏台文化、赣剧文化,洪皓、马端临、石凌鹤等历代知名人物精神内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到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化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等。深入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完善社会、学校和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实施校园德育数字化工程,推动校外活动场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规范化建设。加强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的关爱教育。构建有力的法律保护环境,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
(二)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广播电视台、城乡阅报屏(栏)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
市、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着力推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2.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推动
公共文化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实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规范和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和私人积极捐资捐赠支持文化建设,特别是捐建或自建文化基础设施。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出台乐平市促进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事业管理办法。
3.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统筹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数字文化云服务。引入社会化机制,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实现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协作加工、有效保护与便捷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加强移动互联网、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技术开发应用,推动手机终端软件(APP)、微信、微博等基于新媒体的数字文化服务。加强广播电视台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强市广播电视、
《景德镇日报.乐平新闻》报纸和各级政府网站的公共文化频道频率、专栏建设。
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编制调整等方式,为免费开放提供资金、人才等方面保障。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及指导性目录。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反馈评价机制,制定并定期发布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实施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民俗、娱乐以及“送戏下乡、演艺惠民”等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校园。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民俗节庆、文化主题日,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传承弘扬乐平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水平。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鼓励和引导组织开展特色民间工艺、民间戏剧、舞蹈、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传承活动和民俗文艺活动。
5.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三五”期间,抓好一批代表我市文化形象的重点文化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
一是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和文化中心等馆所的场馆硬件建设项目。文化馆按国家一级馆的建设要求,完善相应的场馆建设,实现一级馆的目标;博物馆完成馆列提升项目,完善古戏台网络数字化主题博物馆建设,加强场馆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实现通过国家二级馆评审目标;图书馆提升完善古籍修复、保存等专业场所的建设。打造数字化图书馆,确保在保障数字图书的版权下,方便读者下载阅读电子图书,电子图书的持续更新。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达到电子图书总量150万种,并配有相关的数据包。
二是打造老北街历史民俗文化一条街项目。利用旧城改造的契机,结合革命文化遗址的保护工程和古戏台人文特色,增强老北街、何家台文化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历史老街区的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文化品位,打造乐平民俗、饮食、风情一条街,集中宣传展示乐平富有地域特色的民间传统美食、人文和民俗风情。
三是完成数字影院建设项目。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投资5000万元在城区新建1座标准化数字影院6厅1200座,在众埠、涌山、礼林等人口众多大镇,各建一座3厅600座数字影院(800万元),通过旧礼堂升级改造等模式,在各乡镇建设影院,在各行政村建设集中放映点(5000万元)。
四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进乡镇文化站、村级、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户户通”达标建设工作,争取到2020年,村级文化室达到266家,社区文化室48家,并且上述公共文化工程项目全部达标,实现文化设施全覆盖,最终完成村村有文化广场、村村有农家书屋、村村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户户通广播电视等重点文化民生工程,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
(三)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1.健全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深化文化管理机制改革,
提升管理水平,文化行政职能部门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建立协调有序的文化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推进文化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明确出资人职责,推动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综合效益考核体系,落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管理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
2.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强化对实施方案、财政保障、人才保障等重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继续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保障、服务供给、考核评价等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持续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运营,推动资源整合和跨部门项目合作,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深化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制度改革,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创新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导城市社区居
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在现有总量内,合理配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
(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竞争力
1.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导。把发展文化产业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我市文化产业,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抓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规划引导、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作用,扶持优势企业,培育核心产业,打造知名品牌,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产业集群,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乐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目标规划》、《加快乐平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对全市文化产业现状、优劣态势、机遇和挑战进行科学分析,全面了解我市文化产业现状及存在问题;科学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发展重点和发展策略;明确特色文化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布局方案,确定以重点产业、产业基地、创意园区等相结合的空间布局体系;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包括财政税收、投融资、项目审批、土地办证、人才引进、资源保护利用等政策,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为主体的文化产业联动发展机制。
2.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将其作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以更多地争取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推进我市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3.推动三大重点文化产业发展
——广播影视业。加快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发展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综合信息服务,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实施数字影院建设工程。在城区投资5000万元新建1座标准化数字影院6厅1200座,在众埠、镇桥、礼林、涌山等人口众多大镇,各建一座3厅600座数字影院(800万元),采取旧礼堂升级改造等模式,在各乡镇建设影院,在各行政村建设集中放映点(5000万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安排符合条件的乡镇电影院试点建设。培育1~2个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骨干影视企业。
——工艺美术业。加强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推动传统现代艺术设计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艺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中乐微派古建、双田长林古建工艺等一批行业技术机构的研发水平和创新服务能力。加快传统工艺美术与创意产业、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
——文化旅游业。以“古色、生态、红色”为主要内容,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以旅游业项目招商引资。开展旅游宣传、推介、营销等活动,扩大与周边省内外重点旅游城市、知名景区多方位点对点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互送客源。互为目的地”旅游友好合作,开创“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市场共建”的旅游格局。做大旅游经济总量,提高旅游产业对经济社会贡献值,促进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实现高层次的结合,推动乐平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以古色文化为主题,打造“两大文化园区”。挖掘特色文化资源,实施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利用工程。一是以涌山旧石器时代古人类洞穴遗址为中心,打造“史前文化园”。二是以国家考古新发现南窑遗址为重点,以古窑址、古码头、古作坊、古瓷土塘等瓷窑烧制为特色,打造“南窑文化园”。通过规划打造“两大文化园区”,对文化资源进行产业化运作,促进人文文化与旅游业相融合,把文化积淀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
二是以生态文化为主题,打造“两大核心景区”。进一步开发利用我市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优势,重点扶持以洪岩景区、文山怪石林景区为主的两大核心旅游产业。加强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打破交通瓶颈制约,贯通与婺源、景德镇、黄山、上饶等周边旅游城市与景区的交通枢纽,将两大核心景区品牌培育成为乐平市文化产业的优势品牌,打造乐平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
三是以红色文化为主题,打造赣东北红色龙头旅游品牌。保护利用我市红色革命历史文化遗产,以南港篁坞方志敏烈士旧居、众埠界首红十军建军旧址、赣东北特委旧址等为支撑,开发建设红色文化旅游,打造赣东北地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红色龙头旅游品牌。
4.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群。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政府扶持和引导、企业主体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优化产业结构,改变我市文化产业产品单一、生产分散、经营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的状况,扶持一批重点行业产业基地建设,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的规划、认定及动态管理。依托景鹰高速沿线区位优势,整合古建修复产业资源,复制建设一批有代表性的古戏台,打造集古戏台展示、旅游、影视拍摄、古建修复工艺为特色的古戏台文化产业博览园。
依托“江南菜乡”品牌,推进众埠、鸬鹚、乐港、镇桥等乡镇现代蔬菜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打造以生态农业为主体、集蔬菜生产、绿化苗木、果品培育、观光休闲于一体的农业旅游体验产业基地。
5.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层次文化消费市场,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
提高文化消费水平。着力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文化物流、品牌授权、文化定制等文化新业态。加强城市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小城镇和乡村文化服务网点。建设、改造剧院、电影院、数字影院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加快培育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加速发展文化产品拍卖、经纪、评估、鉴定、交易等文化市场中介。鼓励上网服务场所探索多种业态经营方式。
(五)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1.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组织开展乐平地方戏剧种普查工作,
实施“乐平濒危剧种抢救工程”,加强对赣剧(乐平高腔)、马灯戏等地方戏曲的保护研究。整理优秀传统戏曲作品,扶持乐平市赣剧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培养一批潜心钻研、德艺双馨的创作表演人才,收集整理一批珍贵的地方戏剧史料及作品。
加大扶持力度,策划实施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作品选题工作。积极培育、选送和推介优秀作品参加国家“五个一工程”和文化部文华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评选,力争有更多的好作品获得全省、全国性表彰。积极举办各类艺术活动,推动乐平文艺“走出去”。实施获奖优秀作品巡展巡演系列活动,发挥精品力作的社会示范效应,打响乐平文化的知名度。结合实际,打造核心景区的演艺精品,开展常态化商业演出。
2.打造乐平地域特色文化名片。古戏台、南窑遗址、赣剧(乐平高腔)是最具乐平地域特色的地方文化,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其深入打造成省内闻名、国内知名的“乐平文化名片”。整合相关资源,分别成立:古戏台文化研究中心、赣剧(乐平高腔)文化研究中心和南窑遗址管理中心。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并扩大外宣力度,做好三张“文化名片”的理论研讨及形象宣传工作。结合三者各自实际,依托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对三者的开发利用。以古戏台为抓手,发展相关文化产业,打造乐平古戏台文化博览园区(古戏台文化特色小镇),加大对古戏台的
保护利用工作力度,设立古戏台(古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以赣剧为特色,传承保护、发展弘扬传统戏曲文化,整理发掘传统经典剧目,精心创作现代精品剧目;以南窑保护为依托,逐步推进南窑大遗址公园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3.实施三大工程,繁荣本土文艺作品创作。实施乐平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程、乐平戏剧繁荣工程和乐平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工程,推动乐平文艺理论、文艺评论、诗歌、小说、戏剧、书法、美术振兴。支持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展现乐平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品牌出版物。
(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1.加强历史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完善南窑遗址保护管理机制,推进南窑遗址国保申报、保护和管理,完善监测和防灾预警体系。进一步研究南窑遗址保护与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机制。推进南窑遗址与涌山古崖洞遗址公园建设,积极探索遗址保护、展示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推进文化遗址对游客开放,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体验精品。实施“记得住乡愁”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计划,实施《乐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利用工程,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组织实施6个国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项目。加强原红十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博物馆保存环境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打造一批精品展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管理,切实提升非国有
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数据库,“乐平宗祠文化资源数据库”。重点做好赣剧(乐平高腔)的非遗项目申报工作。大力扶持赣剧、马端戏、手狮舞、桥板灯等特色文化传统项目,发展弘扬乐平本土民间文化艺术,让更多人了解乐平地域文化特色。加强对国家级古戏台建造技艺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保护与支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开发形式多样的旅游体验产品和伴手礼商品。规划建设用地,打造专门的非遗展示中心和赣剧乐平高腔演艺中心。两中心集“传、展、演、娱”等功能于一体,通过现场传习、展示、演艺及互动等方式,配以现代科技手段,使之成为商、旅、文相融合的新型文化旅游体验场所。征集、整合和利用乡规民约、祖训家规,组织民风民俗、民间传统技艺系列展览展示活动,传播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形式和内容。积极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提升乐平文化遗产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七)推进现代传播体系建设
1.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推动“一报一台一网一微”(景德镇日报乐平新闻、乐平电视台、今日乐平和乐平之窗公众微信)建设,发挥行业的内容和公信力优势,把传统媒体的影响力向移动终端和网络空间延伸,增强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加快推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应用,着力推进乐平电视台高清化建设。
2.加快建设多元传播渠道。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支持新闻媒体扩展内容传播渠道,建
设推广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二维码等信息传播平台。
3.加快构建科学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监管工作任务。加强对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机构的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规范书报刊出版发行活动,严格监管出版物印刷、发行市场和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和违规互联网视听节目、电视购物节目。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建立互联网监控技术平台,以网络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加强版权执法,持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不断规范作品转载传播行为,维护线上线下版权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科学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强文化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调研,加强制度设计,建立
完善文化专家咨询制度和参与决策的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
(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投入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倾斜。将文化事业发展经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投入,确保市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财政总支出的3%。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全面落实省市近年已出台的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
(三)完善人才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一支各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分类培训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基地作用。依托乐平.中国古戏台博物馆设立乐平青少年戏剧、技艺传承基地。实施高、专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计划。
一要制定专业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优惠政策,打破专业人才身份限制和其他限制条件,为引进专业人才提供优惠基础条件;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文化人才引进保障及奖励实施办法,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三要充分利用景德镇地区和我市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培养本土文化专业人才,逐步建成一套系统、规范、高效的文化人才机制和教育培训体系,为建设文化兴市战略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理顺机制,解决乡镇文化站人员编制与管理相脱节的问题,提高文化站人员的待遇,选拔一批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乡镇文化站,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打造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组建业余演出队,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演出,提升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