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保障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提高政府行政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将《2025年度乐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并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动态调整。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附件:2025年度乐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乐平市人民政府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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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是否需听证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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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乐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 |
否 |
市发改委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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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征地拆迁标准 |
否 |
市水利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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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避难场所专项 规划编制 |
否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5年12月 |
|
4 |
乐平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
否 |
市气象局 |
2025年 —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