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乐平市文明城市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防范交通安全风险,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平市交通环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组织架构、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为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提供了行动指南,现从多维度进行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意义
当前,随着乐平市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流量持续增长,道路交通领域逐渐暴露出管理服务不足、基础设施短板等问题,如电动车违法违规行驶、非国标车辆隐患、路面秩序混乱、道路风险隐患等,不仅影响市民出行安全与效率,也制约文明城市建设进程。
在此背景下,《方案》的出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方面,通过系统整治交通乱象、完善交通设施、强化宣传教育,能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践行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优质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方案》的实施将助力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与组织保障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经济发展与交通安全保障。核心目标是弥补交通管理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推动交通安全治理从 “事后监管” 向 “事前预防” 转变,最终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高品质交通出行环境,提升市民交通出行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任务落地,乐平市成立交通环境提升工作专班,构建了 “市长牵头、多副市长协助、多部门联动” 的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层级职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专班领导: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吴艳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董斌,市政府副市长朱柳英、彭建和,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道安委第一主任(常务)叶传红任副组长,统筹协调整体工作。
成员单位:涵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教育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道安委,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任务执行。
日常办事机构: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由该大队大队长方克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保障专班高效运转。
三、七大重点任务解读
《方案》围绕交通安全宣传、电动车管理、非国标车辆查处等七大核心领域,明确了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的职责、具体举措及量化目标,形成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闭环管理” 的工作体系。
(一)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意识,全民覆盖
以《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为核心载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提升市民安全、法治、文明、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制定宣传考核方案,每半年制作 1 期警示教育片并分发;针对 “一老一小”、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 “七进” 宣传,用典型案例警示超员、酒驾等违法危害。
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道安委:督促村委会、社区组织居民观看警示教育片,确保观看率达 90%,每半年以抽查形式(百分制)评估。
市教育体育局:2025 年秋季开学起,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 100% 观看警示教育片,每半年抽查评估(百分制)。
(二)电动车规范管理:全链条整治,提升安全系数
聚焦电动车 “挂牌、戴盔、拆伞、守规”,通过执勤管控、网格化治理、部门联动,实现规范化管理;
核心目标:新购电动车上牌率 95% 以上、戴盔率 90% 以上、安装伞棚率不高于 2%;学校门口学生电动车头盔佩戴率 95% 以上、伞棚率不高于 1%;城区主要街道 100 米内电动车规范停放率 95% 以上。
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 年 6 月实行全天候岗点执勤,7 月后视情调整;对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整治无牌、不戴盔等违法。
市教育体育局:通过主题班会等宣传 “拆伞戴盔”,监管 16 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行为,对违法学生及监护人开展教育约谈。
市城市管理局:规划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整治违法停放。
各乡(镇)、街道道安委:通过入户走访、微信群等宣传,确保辖区电动车戴盔率 90% 以上、伞棚率不高于 2%。
(三)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查处:全链条追溯,源头管控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从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打击非国标车辆,降低事故风险:
核心目标:每季度考核,2025 年底辖区非国标三、四轮电动车非法销售、改装率不高于 5%,2026 年杜绝非法销售。
部门职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督促企业建立进货查验、销售登记台账,禁止生产销售环节改装。
市交通运输局:排查打击汽修厂、仓库等区域的非法改装窝点,取缔加装、改装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配合开展查处工作,形成执法闭环。
(四)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联合治理,破解顽疾
针对占道经营、违规停车、“飙车炸街” 等交通顽疾,多部门协同发力,规范路面秩序:
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牵头):分析近 3 年事故、违法特点,调整警力部署;治理 “一类车”(三、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管控 “三类人”(涉病、涉毒等驾驶人)、严把驾驶证 “发证关”;开展 “飙车炸街” 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改装产业链;严查货车、重点道路违法。
市交通运输局:处罚违法货运企业及驾驶人,严管货车超限超载等行为;排查大中型客车,限期整改未办运输证车辆,查处非法营运,注销报废客车。
市城市管理局:整治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加强普法宣传。
(五)道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排查,限时清零
健全 “排查 — 整改 — 验收” 机制,针对不同道路类型明确责任单位,确保隐患全消除:
核心目标:2025 年初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5 年底前完成清零;各单位每月巡查责任路段,及时上报并治理隐患。
景德镇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乐平分中心:负责国省道(非在建)隐患排查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及承接在建国省道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道安委:负责辖区乡、村道路及农村学校周边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市道安委交办任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人行道和绿化隔离带隐患排查治理,完成交办任务。
(六)路面环境管理:根除乱象,提升通行效率
以 “整洁、有序、畅通” 为目标,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障碍物占压道路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打击占道经营,规范商户与流动摊贩;整治二手车占用停车位;清理占压人行横道、盲道的障碍物,确保主要街道 100 米内无障碍物影响通行秩序的比例达 95% 以上。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各乡(镇)、街道道安委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与宣传引导。
(七)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供需匹配,缓解停车难
通过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满足不同车辆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
核心目标:市国控集团新增 1000 个路外停车泊位、建设 1-2 个大型货车停车场,实现 “2025 年底立项、2026 年 7 月建成”。
市国控集团(牵头):加强路外停车设施建设,考虑大中小型汽车、电动车停车需求,合理分配资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多部门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做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有效落地,明确四项工作要求,构建 “责任到位、协作顺畅、督导有力” 的保障体系: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将交通环境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措施落地,实现交通环境实质性提升。
2、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道安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完善治理机制,对各部门工作目标进行效果考核;各部门树立 “一盘棋” 思想,杜绝推诿扯皮,强化协同作战。
3、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方案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按照 “清单管理、挂账销号、闭环管控” 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4、总结亮点成效,提炼先进经验:工作专班及时梳理进展、收集典型案例,动态完善措施,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同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整体工作成效。
解读单位: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专员:周亚芳
联系电话:0798-621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