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后勤、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察督办、安全和对外联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调研、综合文稿起草及行文审核、政务公开、综合性考评、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退休人员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数据管理股)。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牵头拟订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调研工作;检查、督办全市政务服务的优化提升工作;统筹受理全市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协同联动。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外网、共性应用支撑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应用,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作;负责政务外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安全、共性应用安全和政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牵头落实省、市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运维的数字化项目的规划、评估、审核、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规划和指导;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数字政务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等12个部门划转事项的审批以及事项的政策制定和解读、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与上述事项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牵头抓总上述事项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备案等工作,相关部门提供专业支持。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统筹协调划转事项的取消下放、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牵头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外网、共性应用支撑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数字政务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4)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和应用,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作。负责江西政务服务网乐平分厅等政务服务平台的承接运行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的管理、规划和指导,承担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维,指导和承担全市政府网站中英文域名的集中解析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牵头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安全制度,会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监测和风险评估。
(6)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检查、督办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优化提升;统筹受理全市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7)负责拟订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规范和工作机制,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同级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及热线系统对接,开展对热线诉求承办职能单位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负责拟订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进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协同联动。
(9)负责承担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社会民生事务等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工作。
(10)承接国务院和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下放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和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乐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11)负责协调市本级划转事项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规范运行,承担相关部门委托事项的受理;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个,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编制人数共计30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7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额补助事业人数20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97万元;其他收入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4.0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4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4.0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4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收入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9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3.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5.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3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9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4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08万元,减少6.38%。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八)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 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证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经费。
(2)立项依据:年初经常性专项经费。
(3)实施主体:乐平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4)实施方案: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对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61.06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财政要求执行缩减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人员经费支出:是指本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支出:是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专项经费支出: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是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指单位、部门用于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及维护费和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的费用。
【36】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5-06-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