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5-10449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本级)

信息来源: 乐平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 2025-06-13 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国家、省食品安全标准。

(八)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市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政策。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二)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市卫委共有预算单位25个,包括卫委本级和2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乐平市人民医院、乐平市中医医院、乐平市妇幼保健院、乐平市疾控中心、乐平市皮防所、乐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第二人民医院、众埠中心卫生院、镇桥中心卫生院、双田中心卫生院、塔前中心卫生院、 临港中心卫生院、高家中心卫生院、接渡卫生院、乐港卫生院、涌山卫生院、礼林卫生院、后港卫生院、浯口卫生院、 塔山卫生院、名口卫生院、鸬鹚卫生院、十里岗卫生院、洪岩卫生院)

卫健委本级编制人数28人,计生协会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计生协会事业编制5;实有人数116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退休人员73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乐平市卫健委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5乐平市卫健委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 38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7.1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94.87;财政拨款收入235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乐平市卫健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385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7.1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23.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24万元,资本性支出 1.39万元。项目支出311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3.84万元,因含上年结转资金894.8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04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9.8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505.97;卫生健康支出3213.4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2.94万元,因含上年结转资金388.90;住房保障支出43.4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乐平市卫健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35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24万元,资本性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1617.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出8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2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卫健委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20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96万元,下降2.36%

其中:办公及印刷费36万元、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1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费用84.2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卫健委本级政府采购总额4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4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卫健委本级共有车辆0 辆;其中: 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 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卫健委本级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 )公共卫生均等化地方配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公共卫生均等化地方配套。

2)立项依据:按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乐平市卫健委

4)实施方案:2025年度乐平市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每年 。

6)年度预算安排:448.5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卫健委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万元,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 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 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 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综合医院:反映县级医院的支出。

4、中医(民族)医院:反映中医院的支出。

5、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6、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7、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8、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9、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0、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1、应急救治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6、计划生育机构:反映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7、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8、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 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 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 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相关文档: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