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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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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乐平市农业农村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乐平市农业农村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乐平市农业农村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及市政府规章草案。贯彻执行涉农惠农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二)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全市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蔬菜、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八)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国家农业综合项目的审查、认证、实验、验收。

(十一)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出物种。负责肥料监督管理。

(十三)推进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展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落实县级救灾储备粮、油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全市生活救灾类粮、油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生活救灾类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市救灾粮、油储备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十八)拟定全市粮、油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粮、油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有关地方标准、粮食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立乡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机制推动乐平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全市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县级救灾粮、油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粮、油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粮、油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3.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不再承担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

4.将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等4项行政审批职能划入市政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十二)划入的市乡村振兴局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计监测、绩效考核等工作。

2.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制定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扶贫资金分配指导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乡村振兴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6.指导全市开展有关乡村振兴方面的横向经济协作、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乐平市农业农村本级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共计17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48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79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5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2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90;遗属14人

第二部分乐平市农业农村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乐平市农业农村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收入预算总额为1321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73.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收入上年结转减少了5642.84万元,以及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530.23万元等财政拨款收入3633.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30.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提前下达资金1344.65万元,基本支出减少了65.58万元,本级经常性专项资金减少了120万元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总额为1321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73.0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6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有在职人员转退休,2026年预计退休人员补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报实销,未纳入部门预算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4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07.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收入减少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642.84万元,提前下达项目资金1344.65万元,以及本级经常性专项资金减少了120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026年预计退休人员补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报实销,未纳入部门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1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住房保障支出19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农林水支出1256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53.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收入减少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642.84万元,以及本级财政拨款提前下达项目资金1110.23万元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了提前下达本级财政拨款粮油物资储备资金236.7万元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3万元,为2024年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地方消化以旧换新(农机报废更新方向)资金,与上年同期一致;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了提前下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2023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工程资金89.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21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73.0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减少了5642.84万元,和提前下达项目资金1344.65万元,以及本级经常性专项资金减少了120万元等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包括202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33.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5;财政拨款2025年结转4577.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6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026年预计退休人员补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报实销,未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5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68.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64.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5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026年预计退休人员补缴纳的职业年金实行实报实销,未纳入部门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1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住房保障支出195.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农林水支出298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9.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收入减少了提前下达项目资金1199.87万元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减少了提前下达项目资金236.7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5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2.76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了公用经费标准,减少了人员福利费支出标准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77.5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772.1万元,分散采购5.4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7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我市财政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是为了强化我市农产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着力规范农产品生产和农资市场秩序全市农产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确保我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立项依据赣农字2008〕76号及国办发〔2013〕106号文件

3.实施主体乐平市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

1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监管责任

2加大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3以点带面加快认证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4狠抓源头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乐平市农业农村“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单位2026年预计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我局现有车辆8辆,根据我局“三农”业务工作开展需要,这些车辆都是必须常年下乡运转的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我局2026年没有计划车辆购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养老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是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是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地方消化以旧换新(农机报废更新方向)支出。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是地方储备粮油(市级储备粮油)的库存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费用,以及储备粮油的轮换费用等方面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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