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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审计局2026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乐平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2-27 访问量:

乐平市审计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乐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乐平市审计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乐平市审计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乐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按规定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乐平市审计局本级

编制人数共计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4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2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8人。

第二部分乐平市审计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乐平市审计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8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0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8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009.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8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1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7.26万元,增长67.4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55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55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外勤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外勤经费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外勤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审计中介服务费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审计中介服务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其他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其他补助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其他补助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单位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单位资金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单位资金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异地交叉审计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异地交叉审计费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异地交叉审计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审计监督工作经费_审计业务专项经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6年审计业务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财政局审批通过

   3)实施主体乐平市审计局

   4)实施方案:2026年审计业务专项经费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6万元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乐平市审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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