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科技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乡镇、街道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经费等费用的预、决算。
(五)研究制订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作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指导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科技开发计划的申报与实施;负责推荐省级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
(八)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规的建议;做好科技成果、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等工作;拟定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规划、政策;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第三产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增加安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乐平市科技局本级1个和二级单位0个。
编制人数共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共计2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3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2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科技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8.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79万元,增长115.18%,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零基预算。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乐平市科技局项目情况说明
1.科技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科学技术管理的经常性开支。
2)立项依据:财政每年下拨的用于科学技术管理的经费。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用于科学技术管理的经常性开支。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促进我市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
2)立项依据:乐府办字[2018]187号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促进我市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产业化。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科技特派员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增强我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意见》(乐府发[2020]8号)。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增强我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创新型县市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加强建设我市成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提供保障。
2)立项依据:乐办发[2019]3号。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为加强建设我市成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提供保障。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2)立项依据:乐办发[2021]2号。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6.科技三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我市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2)立项依据:《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3)实施主体:乐平市科技局
4)实施方案:我市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5)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乐平市科技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