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研究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子、种苗、花卉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国家和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点)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鼠害的防治、检疫、监测、预报工作。 7、研究并提出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研究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意见;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生态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负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其审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乐平市林业局本级。
编制人数共计7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共计15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3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在职人数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64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9人。
第二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乐平市林业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6.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4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项目支出20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0.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7万元;农林水支出975.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41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7万元;农林水支出975.8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6年乐平市林业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9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7.49万元,增长6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部门集中采购0万元,分散采购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特殊业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5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乐平市xx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6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