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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民政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打算

信息来源: 乐平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25 访问量:


2024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措施,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我市民政系统获得了一批全省、全市性荣誉表彰,其中:我市慈善会荣获“2024年度全省慈善募捐工作优秀集体奖”荣誉,并在2024年江西省慈善会系统募捐工作交流总结会上进行典型发言;我市鸬鹚乡民政服务站、洎阳街道民政服务站、名口镇民政服务站入选2024年“江西省‘六化’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1人获景德镇市“2011—2020年度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荣誉,并在景德镇市第五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在景德镇市第届地名小讲师选拔赛中,我市1人获得三等奖;1集体和1人荣获“乐平市三八红旗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我局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我局被评定为“2023年度定点(对口)帮扶先进单位”;社会福利院党支部被评定为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1人荣获“全市优秀驻村第一书记”荣誉。

(一)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筑牢

深入学习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逐章逐句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真抓实学、学出成效;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召开党组会(扩大会)21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

(二)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梳理23个问题,已整改23个,整改率100%。其中,社会救助领域10个问题,养老领域6个问题,儿童领域1个问题,残疾人两补领域3个问题。向市纪委移送9个问题11条线索,其中,已受理5个问题7条线索。民政领域先后有2人受到党纪处理、1人留置、1人解除合同、13人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推动清退“人情保”“关系保”10人,清退“政策保”36人,追回资金8.522万元。针对发现的部分弱势群众补贴审核终端执行慢、受理时间长问题,建立了信息员制度,全面压缩办理流程和时间。针对部分乡镇低保行政审核确认慢、网络自主申请单据受理不及时、窗口申请流程长等问题,推动下发《关于规范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监管工作的通知》,使集中整治成效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传达各级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召开3专项调度会,摸排出10个问题,移交2个线索。截至目前,已取消殡葬服务收费项目6项、调整收费项目1项,整合收费项目9项,目前公示收费项目30项。使殡葬行业管理更规范、制度更健全、收费更公开透明,护好群众“身后事”。

(三)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全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3.28亿元,较20233.22亿元增加600万元,增幅为1.86%。分别连续第23次和第17次提高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景德镇市保障标准居全省第二。一是继续提高补助补贴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50元提高到950元,月人均补差增加35元提高到60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55元提高到725元,月人均补差增加40元提高到48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增加70元提高到1240元;农村特困全自理人员供养标准增加70元提高到945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240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12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5元达到每人每月375元。

二是兜底保障扎实有力。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46109638人、农村低保1577728695人,发放城乡低保金2.278亿元。城市特困180180人,农村特困18441844人,发放供养和照料护理补贴金2850.542万元、精简退职发放资金57.904万元。列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471110173人、农村特困对象847人,占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76.1365%

三是救助能力大幅提升。强化社会救助保障扶贫和“救急难”作用,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47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0.172万元,并下达临时救助备用资金300万元到各乡镇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为我市1936名分散特困人员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1. 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一是高质量完成各级民生实事项目,并获得省未保中心与景德镇市民政局主要领导高度称赞,表示要让其他县市区向我市学习。推进5个“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双田镇双溪村、乐港镇后畈村、镇桥镇浒淹村、浯口镇杨溪村、接渡镇续湖村已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00%加快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已完成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将60周岁以上特困、低保、优抚对象、重残及80岁以上高龄特殊困难老人纳入适老化改造范围。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市政府七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乐平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请示》,我局联合11家部门下发《乐平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乐民字〔202431号),其中2023年已完成11个,2024年已完成13个助餐点位。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按月给予符合条件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救助对象一定补助,5月底已公示一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目前已有8名老人在天湖医养服务中心接受集中照护服务。

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照“民政主管、乡(镇)协管、集中管理”原则,建立县级直管机制,将床位数不足40张或收住人数少于20人的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撤并,采取“县级部分集中+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模式即“1个社会福利中心+6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模式统筹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乐平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发电〔202418号)。针对部分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不够完备、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今年已完成3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改造提升。

三是持续落实惠老政策。全年为7381070周岁老年人免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39.78万元;截至11月已赔付187人次,赔付金额35.73万元。严格落实高龄补贴政策,1-3季度累计发放3.99,共计发放645.38万元;严格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前三季度累计发放3.07万人次,共计发放450.94万元。

(五)弱势群体福利保障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长效保护机制。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190元、1700元、170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20241-11月,共精准发放424万元生活保障金。

二是扎实开展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落实动态管理,截至12月,我市共有散居孤儿2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5名,共将129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共退出超龄儿童29人,完成2例子女收养登记。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已对我市重点关注的21名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家庭监护状况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2023年度心理评估状况为中高风险的9名重点关注儿童开展了探访与关爱帮扶。落实“明天计划”孤儿体检项目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已对16名孤儿开展体检,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次按照每人每季度2500元的标准开展助学项目。开展乡村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投入20万元在涌山镇枫林村打造困境儿童救助关爱保护点。

三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我市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070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1585人,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对象233人。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627.18万元、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资金166.78万元。并将符合条件未享受护理补贴的3329名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残疾人两补范围。

四是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截至12月,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231人提供了家居照护服务、2人提供了机构托养服务。建立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探视巡访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探视巡访695人次。

五是精康融合行动。以洎阳街道镇东社区为起点,对有精神康复需求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签订康复协议,发放康复宣传手册及宣传海报。截至目前,登记在册有康复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人数639人,签订服务协议的583人接受了精神障碍康复服务。

(六)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

一是地名规范管理工作。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印发《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乐府发〔20243号),对我市35条道路和80块标识牌完成命名、安装和验收、标牌标志设置等工作。完成采集上图263条,为乡村物流服务、电商运营、旅游路线规划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

二是行政区划工作通过与昌江区民政局沟通,做好乐平高铁区划调整后县级界桩铺设等扫尾工作。加强与省测绘院的沟通,编印2024年版乐平市城区图和行政区划图。

三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至12月,我市共有社会组织441家,2024年新成立20家,变更18家社会组织信息,注销登1家社会团体跟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会同消防、公安、塔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乐平市天济养老院给予关停处理,并对逾期仍未对接年检的140余家社会组织发布了四批次《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四是基层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快递小哥志愿者协会、帮帮团、蓝天救援队等典型作用;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开展志愿活动累计220,移风易俗宣传活动30,外展(入户探访)2800个,建档2200个,社区活动累计110余场,发布宣传240余篇。

(七)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绿色殡葬工作。截至11月底,殡仪馆共火化遗体4614具,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入公墓率达到100%;做好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至11月已完成979件。目前全市已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144个、经营性公墓1个,公墓覆盖率达100%。全面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1-11月落实惠民金额507.9420万元,享受惠民政策3198人。

二是婚姻登记工作。持续推进婚姻管理高质量发展,我市婚姻登记中心荣获2024年度“三八红旗集体”光荣称号。截至11月底,共完成结婚登记3242对,离婚登记1531对,补领结婚证1322对,补领离婚证284件,离婚登记申请2563对,合格率均达100%。在节假日、520等婚姻登记高峰日都安排了加班或延时服务。

三是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我市民生实事,在洪浩森林公园建成一个集登记颁证、婚俗宣传教育、简约婚礼为一体的户外颁证基地。春节期间对全市321对青年的新婚订婚的彩礼金额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在春节、中秋、七夕等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向20-40岁的10万左右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在共库举办“忆峥嵘岁月·迎红色婚礼”乐平市2024“不要彩礼要幸福”移风易俗集体婚礼活动,16对新婚、金婚和银婚对象参加;对全市70个婚介机构调查摸底并签订行业承诺书,自觉加强婚介行业自律

三是救助管理工作。圆满完成“燃冬”及“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截至11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3人次,寻亲成功5人,上街开展巡查135人次,站外巡查劝导救助40人。开展“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共发放政策宣传单、册1300余份,设置展板12块,接待群众600余人次。

(八)民政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擦亮慈善品牌。推进“慈善一日捐”网络募捐,我市慈善会共募捐善款131万余元,较去年84万余元提升56%,在全省排位第十二名并得到省厅副厅长的表扬,荣获“2024年度全省慈善募捐工作优秀集体奖”荣誉,并在2024年江西省慈善会系统募捐工作交流总结会上进行典型发言。关爱特殊儿童,我市慈善会今年向景德镇二十一中和鹰潭龙虎山学校定点资助资金累计45万元。连续第三年针对生活家庭困难的中考生推进“大爱乐平·慈善助学”项目,今年共资助经济困难学生70人、每人2000元,帮扶总金额14万元。推进“童伴妈妈”项目,202311月至今,在全市5个项目村开展,惠及1998名儿童,童伴之家累计开放时长4994小时,开展日常活动1201次,参加日常活动儿童7948人次,累计开展主题活动63次,参加主题活动儿童748人次。推进“慧育希望”项目,我市5个“慧育希望”儿童早期发展活动中心今年3月正式开放,共计开放185天,设计课程680次,参加婴幼儿229人。

二是春节困难群众走访。2024年度走访慰问321个村共963户困难户,共计走访资金19.26万元,走访200个中小学特困学生,共计走访资金4万元,累计合计走访资金23.26万元,走访资金计划从2023年慈善一日捐慈善款中支出。

三是福利彩票事业。20241-11月份,我市共有76个彩票投注站,共销售福利彩票5354.26万元。全省排名第22位,全市排名第2位。同比增量3298.52万元,同比增幅5.90%,任务完成率81.71%。其中:电脑票4557.54万元,同比增量117.54万元,同比增幅2.65%,任务完成率82.41%。销售即开票796.72万元,同比增量180.98万元,同比增幅29.39%,任务完成率98.95%

还做好了综治信访稳定、“12345”服务热线、精神文明建设、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将继续紧盯国家、省、市民政工作部署,围绕关键,抓住重点,采取强有力举措,确保全面高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025年我局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和“乐平第一等”更高要求,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推进精准社会救助。加大救助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力度,继续做到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大力推进购买服务,做好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经办能力,提升救助信息化水平。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全面做好养老服务惠民实事,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加快公办敬老院改革,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筑牢安全防线。

三是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持续深化婚俗、殡葬改革,做好民生实事。着力提高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水平和保障力度,涵盖婚姻登记、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和殡葬服务等多个领域,通过简化流程、加强管理方式,确保各项社会事务高效运行,为特殊群体提供了更有力的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

四是深化组织培育与地名管理。做好社会组织管理登记,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激励慈善组织做强做大,推进公益项目品牌化。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工作、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工作与县、乡级行政区划界线联合检查及上报工作,加强地名日常管理,提升地名服务水平。

五是全面强化勤廉建设。进一步推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守好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思想高线。激励担当作为,培育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六是做好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强化民政行业管理主体责任,聚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殡葬设备、用品采购殡仪和丧事服务公墓运营管理殡葬执法监管等环节,规范服务标准,扎实做好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和纠风治乱工作,以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乐平市民政局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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