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政府委托,2023年1月31日,市审计局局长计群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9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所作的《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认为,2022年审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同时积极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五新”战略,组织开展了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国有担保公司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审计成效显著。并就加强审计整改的实效性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书记刘锋主持召开了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凝聚合力狠抓审计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决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严肃认真抓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
(二)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整改督办。市人大财经委围绕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改督办,10月底召开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会,现场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发挥了人大监督作用,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有关地方、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审计整改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会议精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堵塞管理漏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采取实效狠抓问题整改。
(四)市审计局加强跟踪检查。市审计局认真履职尽责,督促跟踪审计整改,落实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精神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整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下发审计问题清单,布置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时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并将跟踪督促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加强审计整改结果审核认定,提高审计监督质效。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有关地区和部门制定修订了一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屡审屡犯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76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移送处理的问题分别有206个、29个、24个、17个。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到位228个(含移送处理),正在实施整改48个,整改率82.61%。各地各部门采取了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上缴及收回财政资金8.32亿元,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拨付)8680.68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7790.4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3项,追责问责64人,采取司法手段12个,主要情况是: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情况
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应整改的问题6个,已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对部分单位结转结余指标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2022年7月已将收回的存量资金3.28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税收范围未根据行政区划变更进行调整,造成县区间税收划转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向昌南新区财政局印发了《景德镇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原昌南拓展区税收返还补助资金的通知》(景财预指〔2022〕8号),清算市本级与昌南新区税收财力。对财政专户资金长期闲置,形成“僵尸资金”的问题,市财政局向赣州银行景德镇分行发出了《关于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的函》,赣州银行景德镇分行通过拓展业务财政专户已代收非税收入近100万元。对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截至2022年9月,已全部上缴国库。对预算评审办法适应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2022年5月,市财政局印发了《景德镇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办法》,规范了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对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保财政配套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已足额配套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围绕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市审计局结合审计署关于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安排了对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瓷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应急管理局等9家单位的部门预算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87个,已整改75个,整改中12个,整改率86.21%,其中立行立改问题76个,已整改74个,整改率97.37%。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对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10家单位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并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其中1家单位重新修订财务制度。对年终部门决算数据不真实的问题;1家单位制定了整改措施,承诺真实、完整地编制2022年度决算;1家单位通过调整账务的方式冲减支出,规范管理公务用餐卡。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6家单位对固定资产账务进行调整,及时补录固定资产,并出台1项制度;1家单位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归还固定资产。对未保障国有资产收益的问题,1家单位足额追回租金;1家单位采取司法手段向当地法院进行诉讼,追回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投资程序不规范的问题,1家单位正在积极补办工程建设手续;1家单位已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函。
3.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细致的问题。对未足额代扣个人工会会费的问题,2家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已按规定足额代扣工会经费。对工会支出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制定了工会经费管理制度;3家单位追回多发的工会福利;2家单位已按规定补齐工会慰问凭证。对个人工会会费未及时缴入工会账户的问题,1家单位已足额将代扣的工会经费缴入工会账户。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的问题,3家单位已退回多发的津补贴。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1家单位通过扣缴当年工作经费的方式补充专项资金;2家单位通过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扣减下一年度工作经费的方式补充专项资金。对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家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2家单位追回了多报销的资金;3家单位已按规定补齐原始凭证。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的问题,6家单位开展了往来账梳理工作,对各项往来账进行了有效清理。对“账外账”的问题,1家单位已办理销户手续并入行政账簿进行核算。
5.关于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对“三公”经费的问题,2家单位出台和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其中1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1家单位2022年已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对未足额征收上缴非税收入的问题,3家单位已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对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的问题,3家单位已追回了超范围支出;1家单位通过水电改造将小区水电费与学校管理脱离。
(三)县(市、区)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的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计划安排,2020年和2021年分别对珠山区和昌江区开展了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充分揭示县(市、区)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76个,已整改60个,整改中16个,整改率78.95%,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5个,已整改55个,整改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昌江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昌江区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36个,昌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分工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目前,已完成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空转非税收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薄弱、违规乱发津补贴和挤占工程建设专项支出等27个问题整改,应配套未配套资金、扶贫资产的收购和运营不规范以及擅自决策或无依据扩大支出范围等9个问题已制定了分阶段整改措施,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及收回财政资金2.99亿元,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拨付)649.31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13.0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追责问责4人,采取司法手段3个。
2.关于珠山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珠山区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40个,珠山区人民政府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专题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分工表,多次召开整改协调会加快各部门(单位)整改进度。截至报告时,已完成总部经济税收收入因素占比较大、未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基础薄弱、货款未及时支付和隐瞒支出等33个问题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洋湖冲田园综合体项目未批先建等7个问题已制定了分阶段和持续整改措施,通过审计整改,上缴及收回财政资金1.05亿元,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拨付)508.13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75.28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追责问责15人,采取司法手段1个。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为持续跟踪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了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共查出应整改问题8个,已整改5个,整改中3个,整改率62.5%,其中立行立改问题6个,已整改5个,整改完成率83.33%。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审计的问题。对乐平市承包土地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问题,经过协调各承包人已种植了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对浮梁县农村基础设施峙滩至龙潭公路项目沥青混凝土存在多个综合单价的问题,浮梁县交通局已扣除了多计工程款。对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问题,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从年度项目资金结余弥补挪用的资金。对昌江区丽阳村委会扶贫产业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丽阳村委会已经补种油茶苗。对珠山区竟成镇扶贫专项资金未独立核算的问题,竟成镇已成立了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对扶贫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2.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审计的问题。对专项债项目单位少缴专项债项目收益0.9亿元的问题,国控集团已按要求足额缴纳专项债项目收益。市开门子文旅公司、市技工学校等其余10家单位因整改意识薄弱、对专项债政策理解不到位,截至目前拒绝缴纳专项债项目收益。对珠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形成经营收益的问题,珠山区制定了收益计划,通过停车位、充电桩以及养老中心等项目进行有效运营,形成的收益用于偿还专项债券本息。
(五)重点专项审计整改的情况
市审计局着力于保障民生,规范市政配套费管理行为,促进市政建设发展,组织开展了对全市2019年至2020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和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审计调查项目。共查出应整改问题28个,已整改23个,整改中5个,整改率82.14%,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3个,已整改23个,整改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全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问题。对未(少)征市政配套费的问题,各级住建部门已足额追缴市政配套费。对多征市政配套费的问题,市住建局已足额退回了多征市政配套费;乐平市已下达资金抄告单,待资金到位后足额退回;浮梁县已退回10个项目市政配套费,2家单位因账户被法院冻结,待解冻后足额退回。对违规提高收费标准和减免企业收费的问题,乐平市已下达工作联系函,尽快追缴违规减半的配套费;浮梁县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调整收费标准,并印发相关文件制度。对挤占挪用市政配套费的问题,市住建局已通过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扣除2023年工作经费的方式补足市政配套费;浮梁县财政通过直接扣减相关单位工作经费预算指标的方式补足市政配套费。
2.关于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的问题。对资金结余较大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结余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对挪用或扩大范围支出救助补助资金的问题,市救助站和浮梁县已足额归还,并出台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全部取消低保待遇,在医保系统注销特困、低保标识,追回多发的补贴资金,并对29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对重复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停发工伤生活护理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并追回多发的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已将相关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方面,查出应整改的问题26个,已整改25个,整改中1个,整改率96.15%,其中立行立改问题25个,已整改25个,整改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对多计项目工程款的问题,4家单位已在工程结算报告中予以核减。对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挂靠行为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项目未报批调整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问题,正在与设计单位对接,尽快完成调整批复。对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建设方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的问题进行自查,已按合同对监理单位进行了罚款。
(七)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的整改情况
为加强对我市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政策。市审计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查出应整改问题15个,已整改5个,整改中10个,整改率33.33%,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个,已整改5个,整改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融资担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超集中度提供融资担保的问题,已与贷款客户沟通,尽快将其担保额度压缩在规定范围内。对保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对逾期客户已启动司法程序追偿。对超承受范围开具保函的问题,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明确减少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恒大公司保函到期后未再办理接续业务。对违规为借名贷款、失信人员提供融资担保的问题,乐平市通过向当地法院起诉的方式清收借名担保贷款,失信人员贷款已全额追回。
2.关于违规将下属事业单位委托无资质个人和企业经营的问题。乐平市和珠山区政府已收回经营权,其中乐平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已被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
3.关于未及时催缴管理费,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问题。乐平市工信局已出具告知函,并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将采取司法诉讼方式追回管理费;对珠山区担保中心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珠山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处理。
4.关于监管履职缺失,形成大面积不良贷款的问题。乐平市工信局采取措施化解风险,截至目前已收回担保贷款4108万元,下一步由市公安局、市法院对不予配合的借款人和担保中心原法人李新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化解风险。对珠山区担保中心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珠山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处理。
5.关于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市住房融资担保公司陆续开展工程履约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和人防易地建设分离式保函等业务,促进担保公司持续发展。
(八)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市审计局开展了景德镇市浮梁县县长程新宇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查出应整改的问题13个,已整改12个,整改中1个,整改率92.31%,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2个,已整改12个,整改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对未及时出台林业水利相关规划文件的问题,浮梁县已按要求出台了《浮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浮梁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浮梁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对部分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不到位的问题,浮梁县正在实施管网修复工作;浮梁镇旧城村生活污水已并入城镇污水管网。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及时处理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的规定,将两个矿区内16.71亩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予以调出,同时选取数量不少、质量相当的耕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相关的水田已责令企业予以复耕。对无证取水的问题,相关企业已补办取水许可证。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浮梁县已将相关地区予以复绿、道路硬化,临时建筑已全部拆除并复绿。
三、持续整改提升成效
总体来看,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其中对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各地各部门修订和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一些情况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能形成整改合力,共同协商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链条,全过程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持续整改“回头看”的工作力度,对仍在整改中的48个问题坚持常态化跟进检查,坚决做到整改不彻底不销号。
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加强整改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追踪整改中问题的整改进度。强化审计整改的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