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德镇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乐平市文旅局 发布日期: 2025-07-11 访问量:

刘凡委员代表:

提出的《关于推进乐平赣剧融入陶瓷文化,推进景德”发展的建议》收悉,再次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戏曲文化工作的关心。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客观实在,针对性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符合我市文化强市的战略方针。振兴赣剧发展是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也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打造“一瓷一茶一戏”文化品牌,擦亮城市文化名片。为积极推动赣剧文化品牌打造,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乐平市关于支持赣剧文化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办字〔2025〕4号),要求一是推动国有院团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在原乐平赣剧团基础上组建相应组织机构,突破县级院团的演员职称评定等瓶颈制约,更好地参加各级各项展演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保障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的人员待遇,并实行“退一补一”,保持赣剧团原有66名在编人员的薪资和经费总额不变。鼓励院团推进企业化运营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二是鼓励开展优秀剧目展演。支持基层院团投排优秀剧目,并持续开展全市赣剧优秀作品展演,鼓励支持基层院团参加省内外各种艺术节和展演活动,对参加各项展演活动获奖和入选的作品,按照实际支出予以相应资金补贴扶持。

二、加强赣剧重点项目创作扶持,繁荣赣剧演出市场。一是将赣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基层院团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全年不少于30场的赣剧专场演出。进一步繁荣全市赣剧演出市场,由市文化馆牵头统筹全市年度演出计划,保证演出质量,提升演出水平,协调公安、乡镇等相关部门,制定文化产品“最初一公里”工作制度。二是鼓励优秀剧目创作生产。每年实施优秀剧目创作扶持计划,建立有利于赣剧创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基层院团投排优秀剧目。对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采取项目资金1:1配套扶持,对获得上级奖项的项目和个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将乐平市赣剧团纳入景德镇市政府重点扶持对象一是加强振兴乐平赣剧文化工作的领导。成立乐平市赣剧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附件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解决好乐平赣剧文化发展遇到的各类瓶颈,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建立乐平赣剧文化振兴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每年300万元的乐平赣剧文化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每两年根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由市财政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每年由市文化馆根据当年实施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申拨。

                         乐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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