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凡委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乐平赣剧融入陶瓷文化,推进景德镇“瓷、茶、戏”发展的建议》收悉,再次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戏曲文化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客观实在,针对性强,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也符合我市文化强市的战略方针。振兴赣剧发展是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也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打造“一瓷一茶一戏”文化品牌,擦亮城市文化名片。为积极推动赣剧文化品牌打造,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乐平市关于支持赣剧文化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乐办字〔2025〕4号),要求一是推动国有院团规范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在原乐平赣剧团基础上组建相应组织机构,突破县级院团的演员职称评定等瓶颈制约,更好地参加各级各项展演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保障国有院团转企改制的人员待遇,并实行“退一补一”,保持赣剧团原有66名在编人员的薪资和经费总额不变。鼓励院团推进企业化运营改革,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二是鼓励开展优秀剧目展演。支持基层院团投排优秀剧目,并持续开展全市赣剧优秀作品展演,鼓励支持基层院团参加省内外各种艺术节和展演活动,对参加各项展演活动获奖和入选的作品,按照实际支出予以相应资金补贴扶持。
二、加强赣剧重点项目创作扶持,繁荣赣剧演出市场。一是将赣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基层院团在重要节庆日,组织开展全年不少于30场的赣剧专场演出。进一步繁荣全市赣剧演出市场,由市文化馆牵头统筹全市年度演出计划,保证演出质量,提升演出水平,协调公安、乡镇等相关部门,制定文化产品“最初一公里”工作制度。二是鼓励优秀剧目创作生产。每年实施优秀剧目创作扶持计划,建立有利于赣剧创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基层院团投排优秀剧目。对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采取项目资金1:1配套扶持,对获得上级奖项的项目和个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将乐平市赣剧团纳入景德镇市政府重点扶持对象。一是加强振兴乐平赣剧文化工作的领导。成立乐平市赣剧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附件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解决好乐平赣剧文化发展遇到的各类瓶颈,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建立乐平赣剧文化振兴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每年300万元的乐平赣剧文化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每两年根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由市财政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每年由市文化馆根据当年实施项目的实际费用进行申拨。
乐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