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2025年城区初中、小学新生“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预报名及“阳光分班”公告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市2025年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于7月20日启动2025年城区初中、小学新生入学预报名及“阳光分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小升初、幼升小预报名
(一)报名对象
小学: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其父、母或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在城区具有合法常住固定地址的六年级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报名方式
监护人(家长)登录“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后进入赣服通小程序,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景德镇市”→“乐平市”→进行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核验,初中七年级学生入学信息登记核验。
(三)时间安排
幼升小:7月20日—7月24日
小升初:7月25日—7月29日
(四)操作流程
通过“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操作手册或观看操作流程视频,按步骤操作。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到相应学校的志愿服务者窗口咨询。
(五)学区生源认定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在招生计划内,按以下六类生源类别顺序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而无法接收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第一类:城区有户有房类
1.随父母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一致,按其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2.随父母户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不一致,按其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3.随祖辈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或母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同一户籍,并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含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户籍与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一致。按其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4.拆迁房: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离异或亡故)在城区同一户籍,因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拆迁(有住房拆迁证明):
(1)拆迁重建以后搬回原住址居住或选择经济赔偿没有其它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原住址确认;
(2)拆迁后,安置了房屋,则按安置房屋居住住址确定。
第二类:城区有房无户类
1.在乐平市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双方不具城区户籍,在城区具有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其父母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第三类:政策优惠类(需线下登记)
1.军人、人才: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以市委组织部文件认定为准)、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享受义务教育政策优惠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的一方为享受城区义务教育政策优惠人员,按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确认。
2.工作调动: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或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市城区的学生,户籍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凭户籍迁移证明、主管部门的工作调令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确认。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按户籍迁移地址确认。
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第四类:城区有户无房类
1.乐平市城区有户籍但无房产的原居民: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或母与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同一户籍,户籍从未迁移过,其与父母双方及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城区无房产的,按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2.投靠迁移户籍在城区无房产的居民(需线下登记):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户籍在学区内,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且户口挂户时间满六年以上,按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第五类:纳入了城区招生范围的非城区居民子女
对已纳入了城区招生范围的非城区居民子女,且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的,可凭家庭户籍,根据其所在自然村的位置就近入学。
第六类:随迁子女类(需线下登记)
来乐平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须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入学,按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小学的需提供父母经商或务工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社保凭证,学生本人户籍、家庭住所相关证件(居住证、居民用水用电缴费票证等),根据城区公办小学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在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农村进城务工子女和来本市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中的需提供父母经商或务工相关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社保凭证,学生本人户籍、家庭住所相关证件(居住证、居民用水用电缴费票证等),根据城区公办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这类情况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体局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六)入学房产界定要求
使用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作为入学依据的,其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为住宅、商住宅、公租房、廉住房、经济适用房。实际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拆迁协议等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可以认定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本人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在同一本户口簿(2024年12月31日以前迁入)并且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协议;
4.其父母持有份额高于51%的多人房产产权的;
5.政府同意延期办证的小区。
非住宅房如店面、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家庭实际住址认定。
(七)注意事项
特别提示:一家有多处房产时,请慎重选择父辈、祖辈房产。根据省相关管理办法,为保持学校及班级学生稳定,实施“阳光分班”后,小学学段六年内、初中学段三年内原则上执行“同一城区学校不转学”规定。
1.预报名之后,家长要注意查看手机短信,审核结果会通过短信告知家长。
2.家长由于对操作流程不熟悉或网络卡顿,不必焦虑和担心,报名时间充足,可以择时再操作,也可以到学校找现场志愿服务老师寻求帮助。
3.家长要严肃对待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在操作过程中必须填报真实信息和上传真实、清晰的照片,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者被审核驳回。
4.操作人员一般为和报名儿童在同一户籍的监护人,否则需要远程授权。
5.父、母或祖辈或报名儿童名下有房产则必须要用该房产其中一套填报信息,否则将无法完成报名或者被审核驳回。
6.政策优惠类、随迁子女类、挂户类需要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乐平市第三小学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才能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7.家长如果通过大数据核验没有核查出您的真实信息,不必担心,可以带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乐平市第三小学新生招生服务窗口进行线下登记核查,核查属实之后,监护人上传相关材料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线上审核。
(八)线下登记服务窗口
1.服务窗口地址:乐平市第三小学教学楼一楼教室
2.服务时间:
幼升小7月20日—7月24日
8:30—11:30 15:00—18:00
为了有序登记,根据学生户籍所在乡镇,分日期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7月20—22日:洎阳街办
7月23日:众埠镇、礼林镇、浯口镇、双田镇、临港镇、乐港镇、后港镇、塔前镇
7月24日:洪岩镇、名口镇、十里岗镇、镇桥镇、高家镇、农科园、塔山街办、涌山镇、鸬鹚乡
小升初7月25日—7月29日
8:30 - 11:30 15:00 - 18:00
为了有序登记,根据学生毕业学校所在乡镇,分日期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7月25—27日:洎阳街办
7月28日:众埠镇、礼林镇、浯口镇、双田镇、临港镇、乐港镇、后港镇、塔前镇
7月29日:洪岩镇、名口镇、十里岗镇、镇桥镇、高家镇、农科园、塔山街办、涌山镇、鸬鹚乡
3.服务内容:线下预报名信息登记
线下登记需要材料:不动产证、户口本、出生证明、营业执照、社保凭证、租房合同、水电缴费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线下咨询服务窗口
1.服务窗口地址:城区各初中、小学及实验学校均设咨询服务窗口
幼升小7月20日—7月24日
小升初7月25日—7月29日
3.服务内容:招生政策咨询;网上报名问题咨询;线上操作指导;严禁开展线下登记。
(1)教体局咨询电话:0798-6786609
(2)各学校咨询电话:

二、“阳光分班”方案
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分班”。
(一)工作原则
1.全员纳入原则。2025年城区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分班”。
2.均衡配置原则。在标准班额的基础上,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3.先师后生原则。各学校先均衡组合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班主任及主要学科教师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再将所有新生进行信息化摇号分班。公开分班之后还有预报名的学生,则同样采用该分班程序确定班级。
4.阳光公开原则。分班工作在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施方式
由第三方技术公司现场使用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分班,结果立即打印备案,当天通过“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全过程录像备查。
(三)实施时间
1.公布名单安排
8月27日:公布各校一年级、七年级班主任及教师(主要学科)名单。
8月27日:公布各学校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名单。
2.分班时间安排
8月28日8:30 :乐平一小、乐平三小、乐平四小、乐平五小、乐平六小、乐平七小、乐平八小、乐平九小
8月28日14:30 :乐平十小、乐平十一小、乐平十二小、乐平十三小、乐平十五小、乐平十九小
8月29日8:30 :乐平二中、乐平五中、乐平实验学校
8月29日14:30 :乐平六中、乐中分校、三中分校、乐平第二实验学校
(四)实施地点
乐平市第十一小学阶梯教室
(五)现场参与分班人员确定
1.纪检监察人员2名,由驻教体局纪检组委派。
2.党员代表3名,由市委组织部邀请。
3.人大代表3名,由市人大邀请。
4.政协委员3名,由市政协邀请。
5.公证员2名、摄像人员1名,由市司法局选派。
6.记者2名,由市融媒体选派。
7.各校校领导2名、教师代表3名、家长代表20名,由各学校自行组织。
8.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人员实行回避。
备注:前1-6类人员全程参与各校分班,第7类人员只参与本校分班过程。
(六)实施流程
1.各校根据教体局分班时间安排,提前在指定地点候场。
2.参与分班人员到岗后,在纪检监察人员和公证员的监督下由第三方技术员把学校新生录取名单导入电脑均衡分班系统,大屏幕同步显示。
3.工作人员公布学校班级班额数和班级班主任及主要教师编组名单。
4.由第三方技术员讲解电脑均衡分班系统操作原理和流程,并演示。
5.公证员宣布分班开始,第三方技术员操作电脑均衡分班系统进行分班,大屏幕显示分班过程。
6.按分班结果,逐班打印学生和教师名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保存,一份由纪检监察人员备案,一份由教育体育局备案。
7.学生班级名单产生后,再由第三方技术人员进行班级教师编组摇号,将教师分入班内。
8.公证员宣布公证意见。
9.即刻分学校在乐平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结果。
10.严厉打击“学托”、“学贩”、“教育掮客”,举报电话:12345,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0798-6786623、0798-6786609。
乐平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