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2026年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农户,对耕地保护负责,积极主动推广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无害化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禁挪作他用。补贴资金重点用于保护耕地地力和稳定粮食生产,除通过前述方式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外,还可用于本农场或本村其他未纳入补贴范围的撂荒耕地整治或通过购买粮食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含植保)机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稳定粮食生产,有条件的要积极推进双季稻种植。
补贴对象核实认定,原则上以年度12月底为限,即上年度12月底符合补贴对象要求,认定为下年度补贴对象。补贴对象界定正负面清单见附件1。
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原则上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纳入补贴的耕地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
补贴面积认定,原则上以年度12月底为限,即上年度12月底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为下年度补贴依据。补贴面积界定正负面清单见附件1。
补贴标准: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一次性补充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赣财农〔2024〕47号),从2024年起,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性补充发放机制,在保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2元/亩既定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根据当年发放补贴资金余缺情况,确定全省统一的一次性补充发放补贴标准。
申请程序:按照“面积自下而上,资金自上而下,县级进行兑付”的原则,遵循“村组(分场)登记公示、乡镇(场)初核、县级核查确认、市级审核汇总、省级审查抽查、县级公示发放”的程序,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
申请材料:江西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登记核实发放表
办理时限:按省厅下发文件时间规定
联系方式:0798-6217197
咨询电话:0798-6216180
受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进程:2026年补贴资金个人部分将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
附件1:补贴对象和耕地面积核实正负面清单
附件2:江西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登记核实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