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行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发展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等水利规划。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全市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评估。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与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乐平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乐平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协调、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治、保密、信访、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印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黄健
联系电话:0798-6835709
规划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市水利规划,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普查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提出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行业内部财务资金审计工作。
负责人:方柳青
联系电话:0798-6815706
农村水利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综合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等工作。
负责人:杨斌
联系电话:0798-6815715
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水源规划和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并实施水行政管理规划、规章和政策;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水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负责人:孙东平
联系电话:0798-6815063
建管监督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人:彭长龙
联系电话:0798-6815231
河湖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市内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协调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评估。
负责人:刘胜武
联系电话:0798-6835057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占文: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云开: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山塘整治、节水灌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分管农村水利水电股;联系共库管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发桃:负责城乡供水、饮水安全、乐平水利枢纽移民监督管理(含移民档案)、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接乡村振兴和挂点帮扶工作;联系乐平润泉供水公司。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帆:负责水利高质量发展、对外交流、科技创新、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分管河湖建管监督股;联系乐平水利枢纽工程管理中心(虎山水利开发公司)。
党组成员 盛伟:兼机关纪委书记和武装部部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武、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土保持、水生态文明、节约用水,分管水资源和水保管理股。
一级主任科员陈海根:兼机关工会主席,负责抓好财务审计、水利统计、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信访维稳、12345政府热线、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工青团妇、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孙加强:协助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刘文武:协助抓好节约用水工作。
副科级干部廖家华:负责抓好排涝、河道堤防、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副科级干部吴建勋:负责市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抓好河道采砂管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法规、法治政府建设、水利案件审查和普法工作。
副科级干部陈光清:负责抓好水旱灾害防御、规划计划、中型水库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库退养和监管、圩堤水库维养工作,分管水利规划设计室;联系乐平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
三级主任科员张建华:负责抓好“五型政府”建设、政务服务、统战、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神文明共建工作,联系社区。
四级主任科员高鹏飞:负责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党建、宣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碧湾拦河闸管理中心。
四级主任科员程桂生:负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办公室、水文化、保密、档案、信息、节能、招商工作,分管综合股(办公室)。
为集中高效,实行AB岗工作制:张云开和盛伟,余发桃和程桂生,黄帆和陈光清互为AB岗。各班子成员同时对所管领域的党建、执法、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乐平市水岸兰亭后侧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8-6835709
负责人: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