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信息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15 访问量:

乐平市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县级 乡级
1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4 标准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5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6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1.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2.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7 重要会议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8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9 备灾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0 灾害信息员队伍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1 预警信息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2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3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4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5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2.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6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1.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2.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7 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8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9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