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平市2022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7-25 访问量:

乐平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乐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对被征地村(居委会)征地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该批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乐平市农业高新园岿头村,塔山街道办事处天济居委会、塔山居委会,涌山镇枫林村,后港镇大田村,礼林镇前鲍村、老屋村、礼林村,高家镇高家村,鸬鹚乡下脑村、倪坞分场,洪岩镇洪岩村集体土地67.7467公顷,其中:农用地64.9691公顷(耕地1.9432公顷)、建设用地2.7668公顷、未利用地0.0108公顷该批次拟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通信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供燃气用地教育用地工业用地。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乐平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居委会):

该批次涉及被征地区域有:农业高新园岿头村,塔山街道办事处天济居委会、塔山居委会,涌山镇枫林村,后港镇大田村,礼林镇前鲍村、老屋村、礼林村,高家镇高家村,鸬鹚乡下脑村、倪坞分场,洪岩镇洪岩村

三、涉及征收土地面积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该批实施方案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执行。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权属

地类

面积

(公顷)

标准(万元/公顷)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费(万元)

合计费用

(万元)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集体土地

洪岩镇洪岩村

旱地

0.0272

58.8

0.0816

1.681

其它农用地

0.0019

23.52

0

0.0447

小计

0.0291


0.0816

1.7257

后港镇大田村

水田

0.091

66.15

0.4095

6.4292

旱地

0.1518

66.15

0.4554

10.497

小计

0.2428


0.8649

16.9262

塔山街道办塔山居委会,天济居委会

水田

0.2346

66.15

1.0557

16.5745

林地

32.5967

26.46

73.3426

935.8513

其它农用地

2.5067

26.46

0

66.3273

建设用地

0.1452

66.15

0.0369

9.6419

小计

35.4832


74.4352

1028.395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集体土地

礼林镇老屋村,前鲍村

水田

0.2278

66.15

1.0251

16.0941

旱地

0.0002

66.15

0.0006

0.0138

园地

0.0004

66.15

0.0018

0.0283

林地

24.6491

26.46

55.4605

707.6757

其它农用地

0.6946

26.46

0

18.3791

建设用地

2.2594

66.15

3.3504

152.8097

小计

27.8315


59.8384

895.0007

农科园岿头村

旱地

0.0141

66.15

0.0423

0.975

其它农用地

0.0009

26.46

0

0.0238

小计

0.015


0.0423

0.9988

涌山镇枫林村

水田

0.1274

63.45

0.5733

8.6568

园地

0.1287

63.45

0.5792

8.7452

林地

0.1635

25.38

0.3679

4.5175

其它农用地

0.5344

25.38

0

13.5631

建设用地

0.2046

63.45

0.3069

13.2888

小计

1.1586


1.8273

48.7714

鸬鹚乡倪坞分场,下脑村

旱地

0.1574

52.95

0.4722

8.8065

其它农用地

0.2122

21.18

0

4.4944

其它土地

0.0108

15.885

0

0.1716

小计

0.3804


0.4722

13.4725

高家镇高家村

旱地

0.013

58.8

0.039

0.8034

其它农用地

0.001

23.52

0

0.0235

小计

0.014


0.039

0.8269

礼林镇礼林村

水田

0.7936

62.25

3.5712

52.9728

旱地

0.1051

62.25

0.3153

6.8578

林地

0.3366

24.9

0.7574

9.1387

其它农用地

1.1992

24.9

0

29.8601

建设用地

0.1576

62.25

0.1413

9.9518

小计

2.5921


4.7852

108.7812

合计

67.7467


142.3861

2114.8984

安置情况

安置农业人口数

其中劳动力人数

安置方式

203

100

货币、社保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2114.8984万元,征地总费用2114.8984万元。

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203人(其中劳动力100人),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安置。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2022825日前到所在村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六、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10个工作日被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6831940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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