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平市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7-25 访问量:

乐平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乐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对被征地村(居委会)征地补偿登记进行了复核,该批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乐平市接渡镇接渡社区、刘家垄村、严洲村、上坑口村、子安社区、前屋村、双桥社区,塔前镇新园村、瀛里村、桃林村,后港镇绾口村、西冲村、湖塘村、义方村、唐家畈社区,乐港镇鸣山村、龙塘村,农科园王家村、岿头村,塔山街道办事处南岸居委会、塔山居委会,鸬鹚乡上脑村,洎阳街道办湖腰坂居委会,礼林镇朱桥村,众埠镇南山村、众埠村,双田镇上河村、田里居委会,镇桥镇坑口村,浯口镇西湖桥村集体土地61.3614公顷,其中:农用地61.2374公顷(耕地12.9125公顷)、建设用地0.124公顷该批次拟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环卫用地、公路用地监教场所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用地供电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乐平市2022年度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居委会):

该批次涉及被征地区域有:接渡镇接渡社区、刘家垄村、严洲村、上坑口村、子安社区、前屋村、双桥社区,塔前镇新园村、瀛里村、桃林村,后港镇绾口村、西冲村、湖塘村、义方村、唐家畈社区,乐港镇鸣山村、龙塘村,农业高新园王家村、岿头村,塔山街道办事处南岸居委会、塔山居委会,鸬鹚乡上脑村,洎阳街道办湖腰坂居委会,礼林镇朱桥村,众埠镇南山村、众埠村,双田镇上河村、田里居委会,镇桥镇坑口村,浯口镇西湖桥村。

三、涉及征收土地面积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该批实施方案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执行。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权属

地类

面积

(公顷)

标准(万元/公顷)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费(万元)

合计费用

(万元)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集体土地

礼林镇朱桥村

水田

0.0324

66.15

0.1458

2.2891

林地

3.6169

26.46

8.138

103.8412

其它农用地

0.0247

26.46

0

0.6536

小计

3.674


8.2838

106.7839

镇桥镇坑口村

水田

0.0531

62.25

0.239

3.5445

旱地

0.115

62.25

0.345

7.5038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集体土地

镇桥镇坑口村

其它农用地

0.0009

24.9

0

0.0224

小计

0.169


0.584

11.0707

塔山街道办南岸居委会,塔山居委会

水田

0.094

66.15

0.423

6.6411

林地

2.0102

26.46

4.523

57.7129

其它农用地

1.8989

26.46

0

50.2449

建设用地

0.1218

66.15

0.1827

8.2398

小计

4.1249


5.1287

122.8387

乐港镇龙塘村,鸣山村

林地

10.4608

26.46

23.5368

300.3296

其它农用地

2.6064

26.46

0

68.9653

小计

13.0672


23.5368

369.2949

众埠镇南山村,众埠村

旱地

0.0171

62.25

0.0513

1.1158

林地

0.0572

24.9

0.1287

1.553

其它农用地

0.0344

24.9

0

0.8566

小计

0.1087


0.18

3.5254

双田镇上河村,田里居委会

水田

0.0769

63.45

0.3461

5.2254

其它农用地

0.8761

25.38

0

22.2354

小计

0.953


0.3461

27.4608

洎阳街道办湖腰坂居委会

水田

1.3631

66.15

6.134

96.3031

旱地

0.0342

66.15

0.1026

2.3649

其它农用地

0.0435

26.46

0

1.151

小计

1.4408


6.2366

99.819

农科园岿头村,王家村

水田

4.465

66.15

20.0925

315.4523

旱地

0.9477

66.15

2.8431

65.5335

园地

0.9087

66.15

4.0892

64.1997

林地

0.2095

26.46

0.4714

6.0148

其它农用地

1.6317

26.46

0

43.1748

小计

8.1626


27.4962

494.3751

后港镇湖塘村,唐家畈社区,西冲村,义方村,绾口村

水田

0.188

66.15

0.846

13.2822

旱地

0.1722

66.15

0.5166

11.9076

园地

0.0097

66.15

0.0437

0.6854

林地

9.4129

26.46

21.179

270.2443

其它农用地

0.4619

26.46

0

12.2219

建设用地

0.0005

66.15

0.0008

0.0339

小计

10.2452


22.5861

308.3753

接渡镇接渡社区,刘家垄村,前屋村,上坑口村,双桥社区,严洲村,子安社区

水田

0.2451

66.15

1.103

17.3164

旱地

0.0757

66.15

0.2271

5.2347

林地

8.0714

26.46

18.1607

231.7299

其它农用地

0.0491

26.46

0

1.2992

建设用地

0.0003

66.15

0.0005

0.0203

小计

8.4416


19.4913

255.6005

鸬鹚乡上脑村

水田

0.211

52.95

0.9495

12.122

旱地

0.0143

52.95

0.0429

0.8001

林地

0.1032

21.18

0.2322

2.418

其它农用地

0.0213

21.18

0

0.4511

小计

0.3498


1.2246

15.7912

浯口镇西湖桥村

林地

0.4117

23.52

0.9263

10.6095

其它农用地

0.6653

23.52

0

15.6479

建设用地

0.0014

58.8

0.0021

0.0844

小计

1.0784


0.9284

26.3418

塔前镇桃林村,新园村,瀛里村

水田

4.3843

63.45

19.7364

297.9201

旱地

0.4234

63.45

1.2702

28.1349

园地

0.0141

63.45

0.0635

0.9581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集体土地

塔前镇桃林村,新园村,瀛里村

林地

3.9239

25.38

8.8288

108.4174

其它农用地

0.8005

25.38

0

20.3167

小计

9.5462


29.8989

455.7472

合计

61.3614


145.9215

2297.0245

安置情况

安置农业人口数

其中劳动力人数

安置方式

184

90

货币、社保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2297.0245万元,征地总费用2297.0245万元。

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184人(其中劳动力90人),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安置。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在2022825日前到所在村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六、被征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10个工作日被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我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98-6831940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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