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违法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两非”违法线索,维护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市“两非”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非”违法行为界定
本通告所称“两非”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个体诊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非医学需要为他人实施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黑诊所及地下行医人员;
通过采集孕妇血液,送至境内外机构开展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以及组织、介绍、中介开展此类采血送检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介绍、组织、联络他人实施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中介人员;
伪造、变造、买卖《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等相关医学文书,协助实施“两非”的行为;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两非”相关违法活动。
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严格按照国家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属于本通告举报奖励范畴。
二、举报要求
举报线索应当客观真实,请尽可能提供违法主体名称、地址、人员信息、违法时间,以及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采血单据、快递记录等相关证据,便于核查办理。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留下真实姓名与联系电话,方便开展案件核查、反馈结果及兑现奖励;匿名举报经查证属实且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奖励,但因无法联系导致不能领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严禁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诬告陷害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规则
奖励对象:提供此前未被卫生健康部门掌握的有效“两非”线索,经乐平市卫健委立案调查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举报人(案件查办工作人员、参与案件调查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除外)。
奖励标准:对举报的“两非”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的,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2000-5000元。
多条线索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多人联合举报同一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同一举报人举报多个独立案件的,分别核算奖励。
奖励发放:行政处罚款项实际收缴到位后,由乐平市卫健委通知举报人申领奖励。举报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办理领奖手续,逾期未申领的视为放弃奖励。
保密规定:乐平市卫健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8-6810091 19079871347
来信地址:乐平市卫健委家发股
来访举报:乐平市卫健委208室(工作日期间)
举报邮箱:19079871347@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所指奖励,仅适用于举报“两非”行政违法案件;违法行为涉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本奖励政策的适用,奖励仍按卫健部门实际收缴到位的行政处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线索已经卫健部门掌握或正在调查的;
(二)举报人无法提供有效线索,线索内容模糊无法核实的;
(三)案件调查后未作出行政处罚、无实际罚款收缴到位的;
(四)线索系从案件当事人、涉案人员处非法获取的;
六、本通告由乐平市卫健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