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信息来源: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05-26 访问量:

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咨询地点

窗口地址:乐平市城北新区洪皓路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 0798-7105595 投诉电话 0798-7105595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材料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形式 形式标准要求 承诺书 空白表格 示范样表 材料类型 材料样式 备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申请人自备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申请人自备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政府部门核发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1 1 电子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无形式附件
原件 复印件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无需收费
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1、(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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