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活动。现将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日”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地点: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三楼信访接待室。
二、接访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三、接访领导安排
接访实行“A/B岗”制度,确保每日有领导接待。A岗领导因故无法接访时,由每日B岗领导代为接访。具体接访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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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日期 |
接访领导A、B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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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29、30日 |
A岗:董强华 |
党委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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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钟鸣 |
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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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日至11日 |
A岗:黄伟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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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王顺龙 |
三级主任科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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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2日至20日 |
A岗:王锐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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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魏旺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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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日至28日 |
A岗:彭仁为 |
党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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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岗:黄河 |
四级主任科员 |
四、接访范围
1. 安全生产类
- 生产安全事故举报、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赔偿诉求
- 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举报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相关投诉
-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资质认定等方面诉求
-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监管履职方面的意见建议
2. 防灾减灾救灾类
- 自然灾害灾情反映、灾情核查诉求
- 救灾资金、救灾物资发放、受灾救助等诉求
- 灾害应急安置、灾后恢复重建相关意见
- 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投诉建议
3. 应急救援与管理类
- 应急救援处置、队伍救援服务相关诉求
- 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保障方面意见
- 应急指挥、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投诉建议
4. 政务服务与工作作风类
- 对应急管理部门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投诉
- 对工作人员履职行为、工作作风的监督举报
- 对本部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和咨询
5. 上级转办、交办的来访事项
- 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涉应急管理领域来访
- 其他部门移送、移交的属于应急管理职责的信访事项
五、来访须知
1.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信访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依法、有序、文明反映问题。
2.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建议提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并携带相关证据复印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3.反映共同事项的,应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参与接访。
4.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接访人员将予以说明并指引其他反映渠道。
5.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扰乱公共或办公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联系方式
接访工作咨询电话:0798-7100012(信访办)(程)
欢迎广大群众依照上述安排,依法有序来访,理性表达诉求。
特此公告。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