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消防监督大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乐平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6-01-05 访问量:

为切实筑牢建筑市场安全防线,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防范化解质量安全消防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工程建设秩序,结合第四季度施工特点及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度第四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消防监督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做好本次检查工作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委书记石必太任组长,市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程庭义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谢名方带队对项目进行检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检查力度,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下设综合检查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谢名方

成员: 周义梁、刘忠、徐道辉、叶志刚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三、检查内容

质量方面: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制度落实、混凝土工程举牌验证制度落实、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落实、保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及保温材料举牌验证制度落实工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工作、市政道路及城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等。

施工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2026年)落实情况;汲取“11·26”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在建施工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违规使用淘汰目录中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情况;高处坠落事故风险排查、坍塌事故风险排查、起重机械及车辆伤害事故风险排查、物体打击事故风险排查、用电及动火作业事故风险排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排查、违法违规施工事故风险排查的情况等。

常态创建:重点检查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情况、工程周边围挡公益广告和喷淋设置情况、降尘抑尘设施配备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工地环境卫生情况、管理秩序情况等。

市场行为方面:法定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着重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情况等。各方主体履行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监理等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承揽业务,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拖欠工程款,是否存在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行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核查现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人员信息一致,人员持证、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重点核查现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人员信息一致,人员持证、项目总监是否到岗履职,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记录是否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各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实名制打卡情况等。

消防监督检查内容: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消防施工合同、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消防设计专篇; 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机构及制度,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总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消防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等技术文件是否明确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施工及质量控制内容、标准、措施及责任人,是否对涉及消防的材料设施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组织检查验收;3、监理单位:监理规划、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涉及消防的材料设施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是否对涉及消防质量安全的关键节点或部位实施监理旁站等。

四、检查范围

本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并闭环管理,不得隐瞒不报,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并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参检人员需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规范检查流程,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各受检单位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要求执行,主动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作为记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整改完成后,相关资料报检查小组。

(四)检查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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