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共同富裕目标任务,立足全省实际,以“四个坚持”为抓手,持续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是持续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以每年最少1亿元的增幅,逐年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2022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救助补助资金103.88亿元,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需求。今年,省级财政预算资金30.22亿元,较去年增长4亿元,增幅15.26%。
二是扎实推进低保扩围增效。综合衡量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刚性支出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实事求是开展救助对象认定。全面落实“低保延退”、“单人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出台《江西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全面开展“非整户保”家庭排查,加强低边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未纳入低保情况排查,确保“应保尽保”。今年以来,全省低保人数实现稳中有增。
三是稳步提高救助标准。连续19年将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持续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水平。今年,经报请省政府同意,以2024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幅为主要依据,联合省财政厅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980元/月、765元/月,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275元/月、995元/月,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分别为1500元/月、375元/月、110元/月,让180余万低保、特困人员共享经济改革发展成果。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从2021年的67%增长到78%,超出《江西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75%的发展目标,城乡差距持续缩小。
一是加强上下联动。按照民政部社会救助司部署,作为全国6个部省数据交换方式升级试点省份之一,在今年3月率先完成部省数据交换接口升级改造,并已开始上传数据。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在已经与农业农村、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等11个部门和单位共享18类数据的基础上,报请省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印发通知,推动新增共享失业救助对象、社保资助参保人员、领取工伤保险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家庭、交通事故受害人、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等7类信息。同时,为减轻基层负担,将受灾人员救助等6类原为县级共享的数据提级为省级层面共享,进一步夯实动态监测数据基础。
三是加强动态监测。推动全省3个设区市以及43个县区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改革试点,试点地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认定的低收入人口的比例从试点前的60%提高到98%。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73.66万脱贫人口(占脱贫人口总数的27.48%)、17.78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占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总数的53.77%)纳入低保、特困保障。全省实时动态监测低收入人口达400余万人。
四是加强预警监督。设置12项大数据比对监测指标,通过数据交叉比对触发预警,指引基层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对社会救助申请办理、在保对象生存属性或社会属性异常提示核实处置,分阶段设置经办时限提示或超时预警。在与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享低保、特困等人员数据的基础上,将有关预警信息作为全省基层行权监督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以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为目标,草拟《民政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服务规范》,并向省市场监管局完成立项申请。指导萍乡市制定《社会救助低收入人口分类审核认定规范》,探索将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申请认定流程提格升级为地方标准。
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在全国率先探索制定出台省级“双承诺”制度,在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同时,同步规范申请人员、受助对象的行为,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班子成员近亲属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明确备案内容,细化备案程序,进一步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
三是推进阵地化建设。在救助对象超过200人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将社会救助工作阵地推进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按照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县50万元、加强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试点县20万元,支持县乡级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村(社区)服务站点以及救助爱心超市建设,强化基层工作阵地。
一是强化救助政策宣传。在乡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公示栏,常态化张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海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制定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宣传LOGO、标语、文明用语、视频片,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时机,利用集(圩)市、商超中心等人员聚集地,采取多部门联动、多阵地打造、多媒体运用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
二是拓宽救助申办渠道。全面开通省、市、县三级12345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在省民政厅官网公布,规范热线值守、受理程序,建立首接负责、登记交办、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接听群众来电,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依托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建立救助申办移动服务模式。除救助申请外,同步支持在线查询救助政策、查看救助标准,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足不出户“掌上办、指尖办”,功能上线以来累计向困难群众提供移动端申请服务35.72万人次。在“赣服通”设置“一件事专区”,目前已实现8项救助帮扶事项联办,进一步提高效能。
三是丰富救助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制定《江西省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形成家计调查、照料护理、探视寻访等15项高频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指导各地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奉新县打造“奉新行”服务类救助品牌,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着力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差异化救助需求。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宜春市设立“救助慈善超市”,拓宽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帮扶路径,进一步丰富社会救助服务供给。
四是发展其他救助帮扶。推动用水、用气、用电优惠减免,进一步降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成本。省民政厅直接对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明确对全省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用电减免;各市、县民政部门加强与本地自来水、燃气公司沟通协调,积极推进用水、用气优惠减免落地见效,景德镇市民政部门联合市级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制定出台困难群众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推动辖区内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