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0-722785
办理林涌华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信息来源: 乐平市涌山镇 发布日期: 2020-12-28 访问量:

林涌华同志:

2020911日,你向乐平市信访局反映涌山镇因建塔荷公路,将其房子征收拆迁,2020年3月4日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拆迁款至今未到位,请求政府履行协议。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处理。现按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进行答复:

经调查核实,你已经于2020年11月16日领取了拆迁征地款的现金支票,该笔征地款现已拨付到位,经与你沟通核实,你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不服本办理意见,可依照《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办理答复意见书次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办理答复意见即为终结意见,如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依照《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关闭
打印

主办单位:乐平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乐平市大数据中心ICP备案号:赣ICP15003826号-2

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大连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8-6568602 电子邮箱:lpic@jdz.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2810028 赣公网安备:36020002000383

江西乐平市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