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乐平市涌山镇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赣厅字〔2018〕49号)和《中共乐平市委办公室、乐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涌山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字〔2018〕140号),特制定涌山镇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
一、主要职责
涌山镇党委是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镇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机关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对全体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村民自治,推动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涌山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管理机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镇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建设富饶美丽新涌山的一个重大任务,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负责编制区域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积极营造发展环境,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编制镇财政预算,做好财务会计和村级财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指导村镇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推进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细化基本公共服务职责,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妇幼保健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四)树立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并重、“以民为本”和“服务于农”等正确的社会管理理念,规范和保护镇域内各种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推动公民社会发展;贯彻和落实环保政策,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农民的公民意识培养,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实现乡风文明;推进网格化管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参与,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厘清事权边界。全面实行乡镇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厘清市本级与镇政府的职责关系,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严格按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履行职责。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宗教、群众团体、机构编制、人民武装等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督查、考核、人事、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应急指挥、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镇各办(局)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各办(局)与村级组织的关系;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徐敏
联系电话:0798-6358228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下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的培育、监督,搞活市场流通;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进行调查,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程桂生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三)农业农村局。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规划;负责通过采取示范、培训、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抓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的监管,指导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镇域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使用监测;负责指导全镇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汪发武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四)社会事务局。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负责为农民提供生产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和养老保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做好社会保障、村民自治、扶贫移民、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就业培训、卫生健康、殡葬改革、乡镇创建、纠纷排处、权益保障、治安防控、重点整治、来信来访、社区矫正、社情疫情险情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婷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五)财政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加强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乡镇预算,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乡镇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协助其他部门搞好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汪义盛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六)规划建设局。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协助相关办局按程序审核审批各类村镇建设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负责镇域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镇域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负责镇域内市政基础设施、乡村公路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程文武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七)行政审批局。
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加强政务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做好乡镇集中审批试点工作;开创“一门式”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新模式,将涉及民生保障、生产经营、社会治理、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权限内审批事项、上级部门下放(委托)事项和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有机整合,统筹办理;负责权限内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徐思锐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执法权相对集中的政策,行使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涌山分局联合执法,行使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受市直部门委托,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吴荣正
联系电话:暂无(待后续补充)
三、领导分工
1、 :党委书记 主持全面工作。
2、朱晓春 :党委副书记、镇长 协管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审计、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兼任整治大队大队长。
3、吴荣正:党委副书记主管党群、政法、综治、司法、信访稳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乡村振兴、双创双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改、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统战、便民服务中心,合作医疗、团委、妇联、老龄委、关工委、老体协、文化、教育工作,主管涌山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整治大队工作,兼任整治大队常务副大队长,负责日常工作,主抓党群、综治信访、双创双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4、陈 新:党委副书记(挂职) 主管精准扶贫、民政、移民、殡改、残联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5、戴俊华: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包括有证矿)、安监、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环保、林业工作。协调厂矿联系工作,兼任整治大队教导员,负责所管和挂村(居)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6、徐有龙: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主持派出所工作,分管政法、综治工作,负责所管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7、石元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宣传、工会工作,兼工会主席,负责所管和挂村(居)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8、汪发武: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双创双修、农业(含动物防疫)、蔬菜、水利(含河道采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清洁工程、老龄、关工委、老体协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9、徐思锐:党委委员 分管组织人事、兼组织委员,分管招商、交通、旅游、文教、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合作医疗、市场监管、新农保及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0、吴婷: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主管人民武装、民兵、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统战、团委、妇联、精准扶贫、民政、移民、残联工作,兼统战委员,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1、程文武:党委委员主管国土、农民建房、农村宅基地、打击“两违”、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分管林业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2、胡长发:人大副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分管征地、中心镇建设、城管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3、程桂生:副镇长 分管村账镇代理、农经、统计、减负、工业工作,协管财税工作,配合协调厂矿联系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4、钟光鹏: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安监、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环保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5、杨肖梅:司法所所长 主持司法所工作,分管政法、信访工作,协管国土、农民建房、农村宅基地、打击“两违”,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6、柴建明:综治办副科级专职副主任 分管综治、信访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7、童培东:副科级待遇 协管精准扶贫、移民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8、叶清华:副科级待遇协管交通、农业(含动物防疫)、蔬菜、水利(含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所管和挂村方面的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19、黄伍文:副科级待遇 协管信访
20、王剑侠:副主任科员 景德镇市科协借用。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涌山镇枫林村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798-6358228
负责人:汪洪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