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鸬鹚乡2018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鸬鹚乡 发布日期: 2018-12-25 访问量: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安全法治意识,根据市安委会的部署,从2017年起,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在全乡范围开展好第二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

  1. 活动主题

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依法治安再上新台阶,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洪岩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的主要内容:以12月1日实施的《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抓手,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意见》《中共乐平市委 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有关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宪法》宣传日开展有关学习活动。各村(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和专家报告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视频讲座、现场宣讲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省应急管理厅将于12月3日至7日在“江西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对地区参与情况进行排名,请各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原则每个单位不少于十人,纳入安全生产宣传考核。

(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各村(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投诉,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各村(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对“扫雷”行动和“清零”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二是加强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推广应用;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四是大力培育和扶持安全文化建设的示范企业;五是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相应阶段的工作。

(四)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以案说法,采取专家在线访谈、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组织主流媒体和主管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七进”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宪法》、灾害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社会面全覆盖,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广泛发动本地区积极刊发宣传周活动消息、工作通讯和专题报道;制作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

(三)加强总结提高。宣传周活动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总结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乡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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