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75999/2020-658998
河道禁止非法采砂的通告
信息来源:
鸬鹚乡
发布日期:
2020-07-24
访问量:
各村村民:
因近期我乡乐安河河道内人工采砂(用三轮车运砂)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晚上采挖,严重影响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以及沿河村民的生产生活。这些人工采砂人员中,只有少数人员确实是自己家中建房用砂,而大多数人员是打着自用砂的名义采砂出售获利的,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流失。
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经市采砂办与鸬鹚乡政府协商,特作如下规定:
1、严禁所有村民在河道内非法采砂(含村民自建房户)。
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乡采砂办和村委会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河道非法采砂活动,并安排专人每日巡查河道。
3、乡采砂办根据职责,对鸬鹚乡河道进行执法巡查。河道内如发现人工采砂现象,都视为非法采砂行为。
4、乡采砂办将依法对采砂作业的车辆、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缴获非法开采的砂石。如屡次再犯者,将视为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鸬鹚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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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鸬鹚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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