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雨水多,正值有毒野生蘑菇的生长季节,也是蘑菇中毒高发期。现就做好街道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将防控误食野生有毒蘑菇中毒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落实。目前是各种野生蘑菇生长的旺季,也是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高危时段。务必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始终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对防控野生有毒蘑菇中毒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做到组织领导、监管责任、管控措施、应急准备“四到位”,确保本辖区无误食野生有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广泛开展防控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工作。不采摘、不食用各种无法辨识有毒无毒的野生蘑菇,是预防发生野生蘑菇中毒最为有效的措施之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公益广告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传播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相关知识,提醒广大群众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自己不认识或没有食用过的野生蘑菇。要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车间、进工地”等活动,街道共悬挂宣传标语50条,发放宣传单2600余份。
三、强化监管,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街道应急办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学校(幼儿园)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等重点场所与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排除有毒野生蘑菇等各种食品安全风险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加工制售新鲜野生蘑菇及其制品。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来源不明或不能正确判定其有毒无毒的野生蘑菇一律收缴,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和加工制售新鲜有毒野生蘑菇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出现野生有毒蘑菇进市场、上餐桌,有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