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提示函
信息来源: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
发布日期: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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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是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上述提示内容,开展全面自查。重点自查“码上放心”扫码执行情况、有无经营、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供应商资质与购进渠道合法性、仓储条件合规性、温湿度监测有效性、各类记录的真实完整性以及票、账、货是否相符。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到位。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保障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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