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端午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

信息来源: 洎阳街办 发布日期: 2026-06-15 访问量:


乐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规范端午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端午期间民间划龙舟活动依法文明、安全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乐平市端午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做到“九个必须、九个严禁”,现结合我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实际,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端午期间划龙舟活动主体责任。


二、每只龙舟活动时间控制在一天半之内,龙舟下水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经所属乡镇(街道)确认同意,并报市相关部门审查备案。活动期间禁止无关船只、人员进入活动水域。其他时间龙舟一律不得下水。


三、划龙舟人员必须穿救生衣,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每只龙舟必须落实负责人并签订责任状,舵手、鼓手和锣手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四、划龙舟活动中,禁止以下行为:

(一)以划龙舟为名拉帮结派、大摆宴席,挑起宗族房股、村组矛盾,搞强行摊派、增加群众负担;

(二)龙舟打宗族色彩和黑色旗帜,或携带管制器具、烟花爆竹等与划龙舟活动无关物品上龙舟;

(三)龙舟随意穿插、掉头、无序划行、故意撞船等行为;

(四)以划龙舟活动为名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五)未成年人、不熟水性或年老体弱、饮酒、患有疾病等不宜剧烈运动的人员上龙舟;

(六)龙舟在江河水位超过警戒线、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下水。


五、活动期间,有关桥梁、道路、水域将实行交通管制。广大群众观看龙舟活动请注意安全,做到绿色出行、文明有序、保护环境。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观看活动;切勿靠近没有护栏的水域岸边,防止因人员拥挤造成失足落水;家长须重点看护未成年子女,防止意外发生;不得攀爬到护栏、围墙、树木、广告牌架等观看,以免发生危险;做好防暑工作,以免发生中暑。


六、在民间划龙舟活动中违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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