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统计局
洎街办发〔2022〕119号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洎阳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推进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经研究同意,现将《乐平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8日
洎阳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根基,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推进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江西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赣统字〔2021〕45号)、有关要求,结合洎阳街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保障数据质量为核心,聚焦提升基层统计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以点带面、精准施策工作原则,大力推动街道村(居)两级、统计规范化建设,有效破解基层统计难题和发展“瓶颈”,健全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忠诚统计、人民统计、担当统计、法治统计、勤廉统计”建设走深走实,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水平。
二、实施对象
街道村(居)两级统计工作机构,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
三、目标任务
(一)加强街道村(居)两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聚焦提高统计工作能力,着力规范统计组织管理,规范数据质量管控,规范统计培训教育,规范统计资料管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四规范三提升”),将“夯基础、强质量、优服务”一以贯之,扎实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为乐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二)加强村(居)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聚焦提高村(居)级统计工作标准,着力规范统计组织管理,规范村(居)级统计网格化管理,规范数据生产流程,规范统计资料管理,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四规范两提升”),确保各项统计普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形成“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开展村(居)级统计达标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聚焦提高企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着力规范统计组织管理,规范统计报表填报,规范统计人员培训,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四规范两强化”),切实保障统计报表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形成企业依法统计、规范统计、高效统计的良好氛围。
围绕上述任务,从2022年开始,力推街道村(居)两级、企业统计工作标准化打造,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街道村(居)两级统计规范化达标建设,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水平明显进步,实现全街道统计基层基础“六个显著提升”,即统计法治建设显著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统计信息化建设显著提升、统计财力保障显著提升、统计队伍素质显著提升。
四、主要举措
(一)深入宣传发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国家、省、景市、乐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统计开放日”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凝聚共识,统一行动,掀起全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新热潮。
(二)开展达标创建。认真落实国家、省、景市、乐平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基础建设要求,以《乐平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为指导,坚持对标对表,分领域、分类别、分批次精心组织实施对象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督导推进,限时完成,确保效果。
(三)坚持示范带动。坚持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原则,通过政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设基础建设专栏,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开展评优评先表彰,推出一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引领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有力有效实施。
(四)实行督促考核。把实施对象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适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和细则,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每年底认真组织开展工作成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与企业信用建设挂钩、与统计人员相关补贴挂钩,形成工作倒逼机制,推动创建高效开展。
五、实施步骤
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2022年全年)。一是出台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照国家统计局和省、景市、乐平市统计局基层基础建设标准及《乐平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要求,落实建设标准,引领工作开展。二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认真贯彻统计基础建设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人员责任,积极有序开展工作。三是严肃严格考核验收。依据相关考评标准,对各村(居)委会及各企业统计工作,分年度有序组织开展自测自评及考核验收工作。
(二)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年”活动(2023年全年)。一是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打造一批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样板单位,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组织工作薄弱单位向先进学习看齐、取长补短,同时对其加强督导督办,持续提升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二是实施数据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评估各村(居)委会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规范数据生产和采集,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2024年全年)。一是建立规范化建设动态退出机制。对2022-2023年已达标的村(居)级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工作退步或者没有真正达标的村(居)建立退出机制,并督促整改。同时,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的村(居)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挂牌督办,确保本年度完成所有村(居)级统计规范化达标建设。二是健全完善规范化建设常态管理机制。评估总结《乐平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实施成效,对各村(居)统计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核督促,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持续加强督导指导帮扶,形成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机制。三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经验总结。认真收集整理各村(居)委会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析,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创新举措,健全制度体系加以解决,适时召开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总结现场会,做好宣传和推广,全面提升我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六、组织保障
一是提升认识、强化组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夯实统计工作根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积极投入“三年行动”。
二是精准指导、高效协同。街道统计口高度重视统计基础工作,把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强化规范指导,推动规范化建设任务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动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街道统计站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情况。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全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导考核,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统计系统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中不主动、不支持、不配合,以及推进不力的,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企业不作为的要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依法予以惩戒。
附:洎阳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洎阳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程建峰
成员:周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站,由程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2022年10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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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http://www.lps.gov.cn/xzzfxxgkml/jyjdb_15151/fdzdgknr_15731/jcgk/zcjd/t8680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