洎阳街道一件事办事服务指南
洎阳街道办事处
出生户口一件事
一、出生登记
一、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赣公字〔2015〕201号)第十九条。
三、申请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
2.婴儿出生后未申报户口;
3.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四、办理材料
婴儿出生登记表、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大连路)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15807981975
监督方式:0798-6566610
十二、“码”上知更多
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51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大连路)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15807981975
监督方式:0798-656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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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
一、事项名称
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51号)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本地户籍的公民;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信息登记项目变更的。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已过期的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03〕2322号,损坏换领:20元/证。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邮寄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大连路)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15807981975
监督方式:0798-656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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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居住登记
一、事项名称
申报居住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3号)全文。
三、申请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地区居住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用人单位签订的半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连续就读满半年证明材料(学籍证明)、近期彩照片1寸、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办理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大连路)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15807981975
监督方式:0798-656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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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居住证申领
一、事项名称
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居住证申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3号)全文。
三、申请条件
居住登记满半年的。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江西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居住证明材料或工作证明材料、江西省居住登记回执、居民身份证、近期彩照片3寸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公安局(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大连路)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15807981975
监督方式:0798-656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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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生育一件事
六、江西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一、事项名称
江西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
二、设定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二章第二十条。
三、申请条件
预约婚姻登记的双方至少一方为该辖区内户籍。
四、办理材料
预约登记双方身份信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发证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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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一、事项名称
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允许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予以受理。
四、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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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一、事项名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四十五条。
三、申请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四、办理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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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一件事
九、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一、事项名称
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章第二十条、《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已办理残疾人证,确实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予以受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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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三、申请条件
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他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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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一、事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五条、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二)持有残疾人证;
(三)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四)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五)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账号、《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将补贴资金转入困难残疾人本人银行卡账户。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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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
二、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章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赣府发〔2014〕46号);
3.《江西省临时救助操作规程》(赣民字〔2016〕141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对遭遇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溺亡、燃气中毒等)、意外伤害(如高处坠落、雷击、烧伤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低保、特困供养、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可以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书面申请书》、有效证件、有效佐证材料、《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特别)救助申请审批表》、银行账号、急需救助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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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一、事项名称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63号)第五条、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江西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银行账号、低保证、《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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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一件事
十四、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一、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二、设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8号);
2.《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困难调查表》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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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应急救助
一、事项名称
应急救助
二、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一条;
3.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4〕169号)第一条第一项。
三、申请条件
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期间(即当年12月至次年5月)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方面遇到困难的受灾户可以申请救助。
四、办理材料
户口本、农商银行账号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十六、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申请初审
二、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
三、申请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四、办理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农商银行账号、度保证、医保报销单、保险理赔单、《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城乡困难群众门诊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银行转账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十二、“码”上知更多
社会保障一件事
十七、社会保障卡首次制卡申请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首次制卡申请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第三款第五条
三、申请条件
在江西省范围内未制卡人员。
四、办理材料
申领者二代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或户口簿、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参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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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1.社会保障卡遗失
2.卡面信息变更
3.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或无法正常使用
4.社会保障卡过期
四、办理材料
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居民居住证或户口簿、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二十、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二十一、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应用锁定与解锁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持卡人当日累计6次输入错误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密码或违规使用社会保障卡导致社会保障卡应用被自动锁定,申请解锁的,予以受理。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二十二、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已申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委托人、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十二、“码”上知更多
二十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信息修改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
三、申请条件
1.持有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2.电话号码、地址等非关键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求变更的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申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会保障卡、委托人、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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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社会保障卡注销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障卡注销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92号)第三款第五条。
三、申请条件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
四、办理材料
社会保障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办理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人员与被注销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被注销人员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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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三、申请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本辖区的城乡居民。
四、办理材料
户口簿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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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城乡居民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
2.《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三、申请条件
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
2.通过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且已领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医疗证》
四、办理材料
发票及处方明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医疗证、银行账户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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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4〕38号)。
三、申请条件
1.年满60周岁
2.具有本市户籍
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已按年缴费到账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农商银行卡或农商银行存折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13756
监督方式:0798-68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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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惠农信息收集
一、事项名称
惠农信息收集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赣财乡〔2011〕10号)。
三、申请条件
本辖区享受惠农补贴人员
四、办理材料
户口簿、农商行存折或银行卡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洎阳街道办事处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196
监督方式:0798-683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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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一件事
二十九、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2.法律不禁止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身份证、申请人2寸相片一张、委托代理人证明、经营场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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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第十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63号)第三条
三、申请条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四、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双向邮寄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北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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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第十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三条
三、申请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予以批准。
四、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双向邮寄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北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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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第十条;
2.《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三条。
三、申请条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四、办理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工商户变更经营场所的,应提供新的经营场所证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双向邮寄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北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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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一件事
三十三、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条。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文件、食品经营场所外设置的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布局图、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0798-7100060)→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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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
三、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0798-7100060)→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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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1
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二十七条。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文件、食品经营场所外设置的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布局图、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0798-7100060)→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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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第三十五条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0798-7100060)→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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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三、申请条件
1.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2.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3.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4.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办理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食品经营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0798-7100060)→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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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设立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
三、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2.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处理废水、存放垃圾等废弃物的卫生防护设施
3.建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4.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5.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下
6.从业人员7人以下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8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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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食品小作坊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变更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
三、申请条件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登记事项在有效期内发生变化的,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食品类别和品种、生产加工地址、工艺、设备、设施等生产加工条件发生变化的,原登记机关应当组织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小作坊名称、经营者姓名、生产加工地址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后,原登记机关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8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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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食品小作坊延续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延续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
2.《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第二十条。
三、申请条件
食品小作坊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登记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食品小作坊书面声明食品类别和品种、生产加工地址、工艺、设备、设施等生产加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但是,对于监督抽检不合格、监督检查不符合、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对其声明真实性存疑,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应当组织现场核查。
四、办理材料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场所平面图、工艺流程图、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8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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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食品小作坊补证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补证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
三、申请条件
1.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3.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4.补办的登记证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5.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四、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补发申请书、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或县级以上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材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8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十二、“码”上知更多
四十二、食品小作坊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食品生产〔2017〕16号)
三、申请条件
1.食品小作坊经营者终止食品生产,申请注销的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3.食品小作坊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4.食品小作坊登记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
5.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场所不存在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小作坊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材料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注销申请书、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股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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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设立登记
一、事项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设立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字〔2017〕2号)第二条
2.《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1.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2.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3.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4.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5.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6.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7.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8.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9.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10.场所布局合理,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11.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2.具有与所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13.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卫生防护设施;14.贮存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
四、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变更申请书、负责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主体业态、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清单、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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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一、事项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字〔2017〕2号)第三十条
三、申请条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
四、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网站或县级以上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材料、《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办申请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7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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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字〔2017〕2号)第二十三条
2.《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载明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日内向原发证的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变更申请书、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以及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清单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7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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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延续登记
一、事项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延续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字〔2017〕2号)第二十五条
2.《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
三、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登记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
四、办理材料
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变更申请书、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以及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设备设施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清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7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十二、“码”上知更多
四十七、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注销登记
一、事项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字〔2017〕2号)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被终止的
3.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依法被吊销的
4.经营场所消失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的
四、办理材料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正、副本、负责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注销申请书
五、办理流程
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决定→制证发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红岩路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70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十二、“码”上知更多
药品经营一件事
四十八、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一、事项名称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二、设定依据
1.《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三、申请条件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以下设置规定: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2.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审核和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工作;3.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卫生环境;5.具有符合GSP要求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6.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7.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四、办理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筹建企业的文件、拟办企业对照开办企业验收标准细则自查总结、拟办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文件、拟办企业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职责框架图、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拟办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拟办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拟办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拟办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拟办企业营业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拟办企业仓储设施设备目录、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无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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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
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
二、设定依据
省局网站办事指南:先报经拟办企业所在地的县、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
三、申请条件
1.人员和组织机构健全;2.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合理;3.面积符合要求;4.温湿度监控设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5.经营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比较规范;6.物料及产品管理符合有关规定;7.质量管理文件完善;8.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培训。
四、办理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无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7100060
监督方式:0798-71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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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批程序
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批程序
二、设定依据
省局网站办事指南
三、申请条件
1.人员和组织机构健全;2.经营场所和仓库布局合理;3.面积符合要求;4.温湿度监控设备与经营品种相适应;5.经营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比较规范;6.物料及产品管理符合有关规定;7.质量管理文件完善;8.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培训。
四、办理材料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审批→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十二、“码”上知更多
企业一件事
五十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二、设定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及其《细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且具备:(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办理。
四、办理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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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企业注册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注册登记
二、设定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且具备:(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办理。
四、办理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实人认证→送达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八、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地点
乐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乐平市红岩路疾控中心隔壁)
十一、联系电话
咨询方式:0798-6832235
监督方式:0798-71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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