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乐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引领,全面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常态化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校重点课程,举办各类培训班45期,培训7171人次。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工作,组建乐平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讲师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基层行”活动150余场,进一步提升全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和引导发展的能力水平。
2.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召开七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调整市乡两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名单,出台《关于印发乐平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乐府办发〔2024〕3号)、《关于转发〈景德镇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链条述法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乐法委办字〔2024〕11号),完善全链条述法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督察、夯实法治根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和13条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组织3个督察组对全市重点单位开展实地督察。
3.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参加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乐平市法治乡镇、法治单位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法委办字〔2024〕3号)。采取“法治+”模式,创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法治特色品牌项目21个,打造十里岗镇“红色法治小镇”、洎阳街道“数字法治小镇”、涌山镇“幸福法治小镇”等法治示范创建典型案例。
(二)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增强法治带动能力
1.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乐法府建办字〔2024〕1号),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乐府执监字〔2024〕1号),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优化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农业等7支综合执法队伍,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2.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申请类事项1902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570条。统一设立乐平本地“服务超市”,34家中介机构入驻,上线24个帮代办事项,办件量达到4456件。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25件事均在赣服通专区上线,通过一事通办网站办理6213件,接通办理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来电103114个;打造“阳光”交易平台,完成交易项目182宗,交易额65.22亿元。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办发〔2022〕6号)及《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企业安静期”制度为抓手,着力打造高效、畅通、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治企,组织律师、讲师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讲座20余场、法治体检活动40余场,向企业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1.2万余份。
4.做好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对外协议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39件、法律意见书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10件,另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文件22件,宣布失效4件。
5.持续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化解旧账处理困难问题,建立健全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和处置机制,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有效拓展“信易+”创新应用场景,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创新与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对接,全面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现发布“双公示”信息2284条、行政许可信息1335条、行政处罚信息949条。
6.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职责准入制度,切实推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编发〔2024〕2号)的要求,落实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委部门、市直单位完成了清单初稿的编制,进一步解决以往乡镇(街道)与市委部门、市直单位权责不清的问题,更好为基层减负。
(三)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建议124件、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116件,代表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均表示满意。完善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将市人大重点关注的部门和单位列入计划,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察督导、执法监督等作用。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2.推进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建成以执法规范化数据为统揽、“掌上执法监督平台”、“一案一码”案件管理平台及“江西公安全警情案件全流程智能监督管理系统”为依托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乐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和“一事一议”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废止或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查市政府部门增量政策措施8件。
(四)突出法治惠民,全面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将调解嵌入矛盾纠纷“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推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问题就地解”。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重点培育专业调解组织和个人调解室,提升村(社区)调解组织能力。排查矛盾纠纷5883起,化解5709起,化解率97.04%。
2.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健全行政应诉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应诉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全年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4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03件、办结99件。
3.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乐安字〔2024〕8号)、《关于印发乐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的通知》(乐安字〔2024〕3号)等多项制度措施。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在各领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4.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社区、基层执法场所、道路客货运输场站等公共场所张贴告示,公开专项整治信息,大力营造整治氛围。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落实治超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制定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培训力度,加大对道路交通领域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深化“八五”普法,全面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1.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月度普法计划。创新普法形式,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发挥“流动普法亭”作用,推动群众常态化学法,累计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30余场。创新普法载体,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载体作用,利用“小度机器人”、“法律明白人网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送,让互联网成为普法主战场、主阵地。创新普法特色,打造“法润乐平,你我同行”普法品牌,积极开展“古戏台讲堂”法治宣传专场活动和沉浸式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倡导乡风文明、法德并举,现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共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17075人,普通“法律明白人”98139人。参与法治宣传1477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175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2220件次,引导法律服务2625件次。
3.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服务管理(试行)的通知》(乐司字〔2024〕10号),成立乐平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完成全市20个司法所规范化和“乡乡通”远程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有法帮你”服务清单,持续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机制,完成三台融合工单数14447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运用能力亟待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和引导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尚待改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充分;三是依法行政效能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依法治理水平还不够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乐平建设,为推动乐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乐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乐发〔2022〕9号)、《关于印发乐平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乐府办发〔2024〕3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挖掘、提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特色亮点,打造具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二)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进行案卷评查,全面推进“企业安静期”,进一步推广运用“掌上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监督管理系统。
(三)大力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品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中共乐平市委 乐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