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平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乐平工业园 发布日期: 2021-11-22 访问量:

  

各企业、各部室:

现将《乐平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11月4日



乐平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工作任务,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园区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守好安全底线,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园区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贡献园区力量。

二、范围内容

在园区所有企业开展“百日行动,结合实际,突出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

1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临边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1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经营)。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

3.消防。持续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厉整治三合一场所突出风险;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单位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或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

4.工贸。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

5.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

6.特种设备。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改造维修、无证使用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经检验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重点任务

(一)企业层面。园区各企业对标对表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双重预防机制,以及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对照“百日行动”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突出强化“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行动,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园区管委会层面。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落实,确保行动实效。结合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工作,针对园区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打非治违”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邀请相关部门协同执法、企业随同执法、事故报告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检查执法,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约谈曝光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百日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化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关键举措园区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措施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创新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结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增强“打非治违”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力度园区将聚焦重点领域及企业,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的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依法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对重大隐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险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细化任务,强化工作合力园区各企业把开展“百日行动”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相关治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瘴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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